自治区组织工作会议指出,要适应中国式现代化要求,打造忠诚干净担当的高素质干部队伍。党的十八大以来,组织部门紧跟全面从严治党坚定步伐,以严的标准要求干部,以严的措施管理干部,以严的纪律约束干部,打出一套从严管理监督干部的“组合拳”,为贯彻落实新时代党的组织路线,建设忠诚干净担当的高素质干部队伍提供有力保障。
要坚持从严监督、从严管理。组织处理是教育干部、管理干部的必备手段,是全面从严治党的重要措施。要充分发挥组织处理对违规违纪干部的惩戒、教育、管理等作用,督促各级领导干部坚定理想信念、积极担当作为、从严修身律己、培育优良作风。要加强顶层设计,聚焦突出问题,体现鲜明导向,涵盖干部政治表现、履行职责、工作作风、遵守组织制度、道德品行及廉洁自律等方面。严格落实主体责任,把组织处理工作放在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的大局中把握。
要坚持实事求是、科学精准。组织处理关系到干部的切身利益,处理得好,可以有效督促激励干部队伍;处理不好,对干部、对事业都会带来损害。要做到查核问题准确全面,坚持党管干部原则,按照干部管理权限履行组织处理职责,不断完善工作制度机制,提高政策执行能力和水平,确保调查核实详尽。对苗头性、倾向性或者轻微问题,以批评教育、责令检查、诫勉为主;对问题严重的予以组织处理;对符合“三个区分开来”要求的可以不予或者免予组织处理,防止组织处理泛化简单化。贯彻执行过程中要严格依规依纪,准确理解把握政策,严格工作程序。确保事实认定清楚,处理方式轻重得当,能让干部信服、认可,使对干部的处理经得起检验。
要坚持惩前毖后、治病救人。对受到处理的干部加强教育管理,督促他们认真反省,吸取教训,积极改正。反省和改正同步,表现好且符合有关条件的,按照干部选拔任用等有关规定予以使用。严管和厚爱结合,激励和约束并重,推动广大干部旗帜鲜明讲政治、攻坚克难敢担当、清正廉洁知敬惧,为有效应对各种风险挑战、夺取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新胜利不懈奋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