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的编辑同学看一部电影看到拍案,立马拉我看,原来是讲述作者与编辑故事的新片《天才捕手》(Genius)。
电影讲述的是美国作家托马斯·沃尔夫与他的图书编辑麦克斯·珀金斯之间的情谊始末。
影片一开始,走投无路、穷困潦倒的托马斯来到了斯克里纳布之子公司,他的一堆稿件正在该公司图书编辑麦克斯的眼皮下进行审阅。
“写得好吗?”
“不,但是很特别。”
特别,这就足够了。编辑每天看稿无数,平庸的文字从第一行起就透露着无可救药的乏味和陈腐气息,而天才从不使用文字来伪饰无聊,天才的文字是喷薄而出的思绪情感,抑制不住往外涌动的灵感,一个杰出的编辑便能从成千上万的稿件中一眼辨认出一个优秀的写作者,不管他是腰缠万贯,还是一贫如洗。
麦克斯曾经一手发掘了海明威,菲茨杰拉德,这并没有使他洋洋得意,自命不凡,编辑最大的品质是谦卑,在文字面前一视同仁,于是,托马斯,这个名不见经传的作者,被他的妻子也是“恩主”投到编辑手下的稿件,即将要出版了。
天才的作家和伟大的编辑,往往是成对出现的。
一个好编辑是怎样的?
麦克斯让托马斯狂删文章段落,他看不下去那些冗长的心理描写,因为喜欢一个人物就用五十页来描绘,因为某个场景很重要就花了八十页的笔墨。编辑告诉作家,当一本书中全都是繁冗的描写时,怎样才能让某个情境深入人心?——简洁。
作家呢,刚刚从要出版作品的喜悦中缓过神来,却要面临阉割作品的揪心和痛苦。每一个写作者都知道那种痛楚,你辛苦花了四年写完的作品,被大刀阔斧删到皮开肉绽,你怀疑那还是不是自己的作品,那还是不是你想要表达的东西?
作家是吝惜羽毛的,羽毛就是文字所构建的外衣,而编辑呢,就是一个蛮横无理的裁缝,他告诉作者这件衣服应该如何做,如何裁切,如何得体地披到身上。
编辑有什么错?编辑不是作家,但编辑是阅书无数,经验老道的读者,他知道怎样的作品能够打动人,他知道如何包装能够成功吸引人们的注意,他知道一本叫做《西卵的特里·马尔乔》的书和《了不起的盖茨比》这个书名能达到的不同效果,一句话,他了解市场。
“真正的编辑是参与创作的。”我的编辑激动地对我说。
他是对的,编辑天然有那个权利,他甚至是一个刽子手,可以宣布死刑,也可以刀下留情。
电影的调子让人怀旧,那是出版业的黄金年代,一众伟大的作家诞生在那个年代,乔伊斯,普鲁斯特,伍尔夫,毛姆,茨威格……那是海明威还在海上捕鲨鱼的年代,是菲茨杰拉德和妻子塞尔达在巴黎花天酒地的年代,成为一名作家,冉冉升起,刻在时代的群星天象图上,是一种无比的幸福。
电影的后半段,编辑与作者的矛盾转向了他们自己。因为工作太过用力,他们整天在一起改稿写作,无暇顾及家人与爱人,最初接纳托马斯的妻子,将他书稿交给麦克斯的知音,现在却成为一个可有可无的存在。最大的伤痛莫过于发现天才、赢得天才,然后却失去他。她太了解那种痛苦,因此在托马斯第二本书出版,愈发走红而对自己疏远之后,她找到了麦克斯,告诉他:我为你即将体验到的我的痛苦而感到难过。
是的,编辑和作者,永远是一种博弈,越是性命相系,越是战斗角力的关系。作家成名了,而编辑永远是匿名。虽然托马斯曾经在书上写上寄言献给麦克斯,但是他羽翼丰满,随时可以不再需要编辑的束缚。
一个人的成功不是最大的幸福,而是最大的考验。在这种考验之下,托马斯飘飘然了,他对江郎才尽的菲茨杰拉德出言不逊,他也伤害了最爱他的朋友,编辑,麦克斯。
对作者来说,成功是自己赢得的,这是一种幻觉,也是一种执念,某种意义上说,也未尝不是真相。而编辑呢,他帮助作者成功,他也分享了成功的喜悦,但他始终清醒地知道自己的地位,麦克斯甚至说,他不知道编辑是否做对了,谁也不知道未删节的原版是不是更好的版本。编辑是带着歉意诚惶诚恐在工作,但他必须让自己相信,自己是对的。
原本是因为工作而走到一起的两个人,最后成为血肉相连的朋友、比亲人更亲,比恋人更懂,也因此有了比敌人更危险的关系。影片的结尾留个悬念吧,不妨大家自己去看。
一个对文字有感情的人,会喜欢这部电影,了解一本书是如何到我们手中,如何成为它看上去的样子,使得我们对书有了更深的体会。就像我的编辑(他同时也是一个封面设计师),经常会拿起一本书告诉我它为什么会取这个名字,为什么封面上的字体是这样而不是那样,为什么一根线条出现在这里,为什么把作者名字放在那个地方……
一本书是由三个人完成的:作者、编辑和读者。电影给了我们前二者的故事,而我们则要去探索后者的心路历程。因此,每当阅读一本书,我都感到与有荣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