七、 “情人眼底出西施” ——美与自然
作者先批驳美本在物的观点,指出美不完全在外物,也不完全在人心,它是心物婚媾后所产生的婴儿。美感起于形象的直觉。
形象属物而却不完全属于物,因为无我即无由见出形象;直觉属我却又不完全属于我,因为无物则直觉无从活动。美之中要有人情也要有物理,二者缺一都不能见出美。比如松的苍翠劲直是物理,松的清风亮节是人情。
作者对“自然美”的认识,认为从美学观点看,这三个字是自相矛盾的,是“美”就不“自然”,只是“自然”就还没有成为“美”。觉得是自然美,是已经过艺术化成为你的作品,不复是生糙的自然了。
“情人眼底出西施。”美的欣赏极似“柏拉图式的恋爱”。美的欣赏常把自然加以艺术化即人情化和理想化。不过美感的态度则丝毫不带占有欲,如老子所说的“为而不有,功成而不居”。
八 、 “依样画葫芦” ——写实主义和理想主义的错误
在这一节里作者先指出通常所谓“自然美”就是指事物的常态,所谓“自然丑”就是指事物的变态。
自然美为许多最普遍的性质之总和。就每个独立的性质说,它是最普遍的;但是就总和说,它却不可多得,所以成为理想,为人称美。人物都以常态为美。自然美可以化为艺术丑。自然丑也可以化为艺术美。
作者指出了写实主义和理想主义的错误,认为他们都属于“依样画葫芦”主义。并形象的分析:写实派以为美在自然全体,只要是葫芦,都可以拿来作画的模型;理想派则以为美在类型,画家应该选择一个最富于代表性的葫芦。严格地说,理想主义只是一种精炼的写实主义。
艺术的美丑和自然的美丑是两件事。 艺术的美不是从模仿自然美得来的。
说“艺术美”时,“美”字只有一个意义,就是事物现形象于直觉的一个特点。事物如果要能现形象于直觉,它的外形和实质必须融化成一气,它的姿态必可以和人的情趣交感共鸣。这种“美”都是创造出来的,不是天生自在俯拾即是的,它都是“抒情的表现”。
说“自然美”时,“美”字有两种意义。第一种意义的“美”就是上文所说的常态,例如背通常是直的,直背美于驼背。第二种意义的“美”其实就是艺术美。我们在欣赏一片山水而觉其美时,就已经把自己的情趣外射到山水里去,就已把自然加以人情化和艺术化了。
在这两节里作者都用生动形象的比喻和典型的例子进行分析,把美学理论阐释得通俗易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