习近平总书记近日作出重要指示强调,党纪学习教育取得积极成效,要巩固深化党纪学习教育成果,坚持融入日常、抓在经常,把党纪学习教育成果持续转化为推动高质量发展的强大动力。作为党和国家事业的建设者,尤其是年轻党员,更要常态化长效化开展党纪学习,不断增强政治定力、纪律定力、道德定力、抵腐定力,坚决做到公正用权、依法用权、为民用权、廉洁用权。
用好“放大镜”,常观己身。“鸟栖于林,犹恐其不高,复巢于木末;鱼藏于水,犹恐其不深,复穴于窟下。然而为人所获者,皆由贪饵故也。”贪腐之因,本质上都是纪法意识缺位,自我约束不足,让“小小心意”“下不为例”“不碍事的”钻了空子。故广大年轻党员干部要用好放大镜常观己身,常态化开展党纪学习,不断增强纪律意识、提高党性修养,坚持以德正心、以公正心、以廉正心,做到立身不忘做人之本、为政不移为民之心,用权不谋一己之私,方可经得住诱惑,耐得住寂寞,守得住清贫。
用好“反光镜”,常照己过。“君子检身,常若有过。”推动党纪学习教育常态化长效化,要求做到常态化自我检视,长效化对照整改。我们年轻党员干部要养成“吾日三省吾身”习惯,发扬刀刃向内的自我革命精神,坚持问题导向,深入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让“咬耳朵、扯袖子、红红脸、出出汗”成为常态,真正做到“观于明镜,则瑕疵不滞于躯;听于直言,则过行不累乎身。”
用好“显微镜”,常思己行。“为学之实,固在践履。”将党纪学习教育成果转化为推动高质量发展的强大动力就要做到学以致用,以学促干、以学笃行,把学习成果体现到为民服务的实际成效上来。因此在日常工作中更要用好显微镜常思己行,将群众的满意度作为工作的“金标准”,以高度的政治自觉和责任担当时时事事自重自警,切实把党的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摆在突出位置,践行正确的权力观、政绩观、事业观,优化工作流程,提高工作效率,提升服务质量,解决好群众的“急难愁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