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从看过毛姆的《面纱》以后,不仅觉醒了我的女权思想,同时也让我深深的爱上了毛姆这个人。他的长短篇小说我通通找来看了,看完觉得还是不过瘾,于是又搜索到他的一些关于写作的书,比如《作家笔记》之类的,这本书是关注的友邻看过以后大呼不看后悔的书,只要是毛姆的书,不看我都会觉得后悔。从四月份开始我断断续续开始看这本书,今天终于抽了一两个小时把剩余的部分看完了。
以前钱钟书的《围城》深受好评以后,有某外国女记者非要采访他,他拒绝之,并且说,如果你吃了一个鸡蛋觉得好,又何必知道下这个蛋的母鸡长什么样呢。
话虽如此,但是我觉得,做为一个关心文学(多事八卦)的人,当然是很有必要知道自己喜欢的作家他作品之外的事情。比如说他童年时是如何度过的,他的婚姻是怎么样的,他喜欢过什么样的女人,他的孩子又是怎么样的,他经历了哪些痛苦,等等等等。这些我通通都想知道。
如果你和我一样吃了鸡蛋不仅觉得这个蛋很美味,而且想知道这个下蛋的母鸡长什么样,那么你也很适合来看这本《巨匠与杰作》。
这本书最初是因为,毛姆应《红书》编辑的要求,列出世界十大最佳小说的名单。这个名单公之于众之后,一个美国出版商向他提出的一个建议,用节选本的形式重新出版他提到的这十部作品,并请他为每部书写一个序言。
在毛姆看来大部分的人在读书的时候并不会跳读,而是一味老老实实的从头读到尾。这固然能够读完完整的书,但其实有的时候有些书的部分内容是很乏味的,适当的跳读是很有益于获得阅读的快乐的。而一个老练的人把这些书的内容进行删节,挑出其中的精华给大众,这无疑是件好事。这就是这本书的起源。
这本书里挑了毛姆认为写得不错的小说,现在看来这些小说的确都已经成为名著了。然而说来惭愧,我读过的也不过是一半儿,还有另外一半儿我虽然知道,但是从来没有下定决心去读。我一直觉得读名著最好的时间是青春期以前,小学五六年级以后,这个时候人比较懵懂而且单纯,我自己看名著的时间也多是在这个时候。之后我再想看名著,总是下不了决心,也没有那个心思去看了。
毛姆认真的分析了这十本书写作的作者的经历,那些不为人知的故事真是看得人眼花缭乱,什么乱交啦,强暴啦,不伦啦,完全打破我曾经被教导的有才华的人等于道德高尚的人这一伪定论。也实实在在让我发现,其实历史上很多大文豪写作一方面当然固然是因为天性就是想写,也有好多人就是为了钱而写。
比如巴尔扎克,我喜欢他的《欧也妮.葛朗台》,然而在他的生活中,他的一些行径看起来并不比葛朗台高尚许多。托尔斯泰,虽然我没有看完他的《战争与和平》,但是发现他在私生活上毫不检点,我竟然也都麻木接受了…
总而言之,这本书完完全全的撕破了那些历史上大文豪的面纱,看到别人的底裤什么颜色,这种感觉真是让人风中凌乱…
所以,大文豪也是人,作家也都是人。谁也不比谁高尚许多,谁也不比谁完美许多。每个人生活在这个世界上都有自己的烦恼和欢乐,只是有才华的人心思更敏感一些罢了。
在这些八卦之外,还有更多关于写作的经验。
比如福楼拜。
工作非常勤奋,在开始写一部小说以前,他总是先阅读觉得可能有关的任何材料,然后做长篇的札记,写作的时候他总是大略的概括出想说的内容,然后按照提纲来写,精心的推敲删减重写,直到取得他想要的效果。这些做完以后,他还会走到阳台上高声读出他写下的句子。他认为如果它们听上去不顺耳,或者它们的句型让人不能把它们轻易说出来,就一定会出问题。此时他就会把它们收回重写,直到他最后满意为止。
毛姆提到了这些作家的共性,无论他们的生活多么散漫不合常规,然而只要写作的时间一到,他们就走向书桌,如同办事员去自己的办公室一样有规律。
所以,无论这些作家们是放荡不羁也好,是离群索居也罢,他们都在过自己的生活,并从生活中找寻自我,坚定不移的坚持写作,这一点,才是最重要的,也是我辈想要写作的人不该忘记必须学习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