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陆小墨
亲爱的兔子小姐:
我从认识你到现在,已经走过了二十四个年头。
至今我还记得你小时候穿花裙子时那副臭美的表情,喜欢对着镜子看上好几遍,有时还会自恋地说一句:“美哭了。”
不知道你是从哪里来的自信,不过我喜欢你这样的臭美。
即使大多数时候,你都会嫌弃自己眼睛小,鼻子不挺,有小雀斑,还有点婴儿肥,但你仍坚强地爱着这个世界,做着‘知识改变命运,努力创造未来’的实际梦。
嗯,在这里我有必要吐槽你一下。
其实你长得一点也不好看,说话也不温柔,平常总是横冲直撞地像个汉子,喜欢调戏妹子打个啵,又擅长假装自己很能干,私下里却是一颗玻璃心,女生公认的好闺蜜,男生避讳的烂桃花。
你这么多的坏缺点和坏运气,我到底看上你哪点了?
都说人有走神的时候,我这一不小心,就陪在你身边走神了那么多年。以至于,偶尔回过神来,就看到你的第一次心动,第一次初潮,第一次离家,第一次绝望...
太多太多的第一次,让我想离也离不开你了。
你仿佛已经成为我生命中的一部分,即使知道你是那么地不完美。没有漂亮的脸蛋,曼妙的身材,知性的气质和优雅的谈吐,经常爱睡懒觉,喜欢吃着垃圾食品看无脑的综艺,说话一兴奋就很大声,一有小脾气就不爱理人,打冷战的功力比谁都厉害。
可我怎么就犯贱地喜欢你呢?
我喜欢你暖心的笑容,眼睛小小的,嘴角弯弯的,咧开一道口子露出两排整齐洁白的牙齿,看了莫名让人觉得很舒服。
我也喜欢你没心没肺的样子,即使别人有时说话中伤了你,不理你,你还死皮赖脸地想对TA好,就因为曾经TA给过你温暖,你觉得该用一辈子去偿还。
我还喜欢你逗逼的小表情,说错话时不经意间的吐舌头,鬼怪时蜡笔小新一样的八字眉,狡诈时不怀好意的微笑,你想带给身边的人快乐,于是在没节操的路上越走越远...
咳咳,注意了,别走歪了。
我更喜欢你软弱时的模样,真的很像一只小白兔,无助可怜的小眼神瞅来瞅去,最后在快要放弃的关头又握紧拳头鼓鼓气,告诉自己哪有什么坎过不去,哪有什么忧愁值得留念,哪有什么感情散不走。
那时候我就知道,你这只软绵软绵的小白兔只是看起来纯良温顺而已,其实骨子里很倔强,很要强,又很傻白,可惜了,就是没有甜。
哎,以后你要多学学怎么卖萌,要不然怎么去装可爱呢。不过,我一想到你装成猫咪状卖萌的样子,就起了一身鸡皮疙瘩。
算了算了,你现在就挺好的,别人喜不喜欢不重要,我喜欢你就好了。
我突然就想起去年这时候,你可怜巴巴地躲在房间里赶PPT,第二天有一个比赛,你要把所有参赛组的作品汇总,结果熬夜到了两点。
那天也下了很大的雨,淅淅沥沥的声音落在耳边让你有些难过。几个男生朋友约你出去吃烧烤为你庆生,你手头上的事情没忙完,只能拒绝了。
于是你在忙碌中疲惫地度过了你的生日,连口蛋糕都没吃上。
而去年的去年,你跑去了大理,和某位小姐吃了一顿牛排大餐,我还记得你笑开花了的表情,甜美的不像话。
十一月份的古城,晚上不算喧闹,你拿着相机走在石板路上,看商铺边上一群你追我赶的孩子们尽情打闹,忍不住按下快门记录了画面。
周遭的一切都显得很陌生,可你却觉得很有趣,于是就和布丁店的老板聊当地的风土人情,也发现旅店对面的早餐商铺老板竟然是你的老乡,卖着你从小吃到大的小笼包,百吃不厌。
你突然觉得世界生动起来,没有那么多的隔阂,也没有那么多的防备,甚至还有一点点新奇。
每年柒柒都会给你打来祝福电话,只不过场景从猫咪吧,变换到公寓,再到寝室。熟悉的声音,让你发觉,这个世界除了我之外,还有很多人挂念你。
而当初那个你眼中永远长不大的小女孩,现在已经开始说出“孤独是一种常态”这样的说法。
你才惊觉,时间不知打磨了多少人的棱角,练就了多少女孩的心智。走到最后,我们还能携手相拥,彼此轻描淡写地诉说这些年的故事,那是最好的结局。
虽然你们没有陪伴在一起,但只要一想起对方,莫名就感到安心。这样的人,你以后还能遇到多少?
无论多或少,眼前的人最重要。
以前柒柒总说,节日就要有节日的样子,该有的礼数要备全,蛋糕,礼物,聚会,朋友,一样都不能少。我那时鄙视她,作那么多妖蛾子干什么,简简单单就好了呀。
直到现在,我才知道,如果不作,生活自然也不会精致和有趣到哪里去,甚至有些乏味枯燥。偶尔的日子里,就应该放纵地作一把。
让鲜花,蜡烛,美食,礼物,好友都一起上,在记忆深处留下一道色彩。等到年老的时候,还能回忆起某个有趣画面。
如果能让我看到你有人陪伴,我也会放心很多。
说实话,这些年和你相处下来算是喜乐参半,你的情绪总是不受控制,让我难以把握你的平静点。不过好在我够聪明机智,还能让你对这个万千世界里保持一份热忱和信任。
我不算是一个称职的守护人,但我一定是你最忠实的朋友,或者为了满足你的虚荣心,暂且作为你的1号追求者,让你过把被人关注的瘾。
我不会嫌弃你懒,如果你不想走路,我就叫人送你;如果你不想干活,我就陪你玩耍;如果你爱睡懒觉,我就关掉闹钟陪你睡到自然醒。
我不会嫌弃你笨,你做错事也是一种成长,我会陪你挨批;你无知的时候也挺可爱,反正我聪明能教你很多东西;你要是真的以后一事无成,我也会努力给你找个靠谱的家伙养你一辈子。
我更不会嫌弃你丑,别再说你眼睛小了,反正我喜欢;别再说你品味差了,以后我帮你挑;别再说你配不上TA,你在我眼里最美丽。
我想我是爱你爱疯了,可我明明以前也很讨厌你。
果然,感情的常态无非就是喜欢和讨厌,最后还会延伸为爱。如果真的爱了,再多的缺点好像也只是调剂品,生活无聊了,偶尔撒出来一点换换口味。
在我眼里,即使有时苦涩难耐,但大多数时候,有你陪伴的日子里,都是清淡鲜美里加一抹甜味,持久了也不会腻。
我这样的一个吃货,估计还是挺想和你在一起品尝美食的。所以未来的日子里,还是由我来陪伴和守护你,无论风雨,无论黑夜,无论迷途。
只要你想,我一直都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