那段时候,对于记忆这一块非常感兴趣,当然,指的是快速记忆法。但机缘巧合之下,买了这本《记忆错觉》,现在 回想起来,也许 是封面的那一句话引起了我的兴趣。
生活不是我们活过的日子,而是我们记住的日子,我们为了讲述而在记忆中重现的日子。
时间一去不复还,我们对于过去生活的定义,往往来自于我们的记忆,这感觉有点像唯心主义。如果我昨天做了一件事,但我转眼就忘了,难道这件事就没有出现过在我的生活中吗?于我的记忆而言,我的生活“没有”这件事发生,但于我的生命长河中,它又是客观存在的。
这种情况其实很常见,时隔多年的重逢,好友总会说起一些事情,是你怎么想都想不起来的,父母说你小时候怎么怎么样,你想的起来吗?至少,我最初的记忆大概在一年级,低于这个岁数的事情,我基本上没有任何印象。
这些也许可以归结于时间太久、当时太小等等因素,不过,作者在对“9.11恐怖袭击”的众多事件经历者进行研究,发现他们的口供有很多地方与事实有所出入,这种出入超过了失误的范畴。于我这记忆小白来说,我有两个小小的猜测:其一是,人们往往只记住自己想要记住的事情;其二是,我们会按照我们自己的方式去修饰那些模糊的记忆。
期待作者,期待记忆的乐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