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部分 精要主义者的核心思维模式
1.1时间与精力只用于有意义的事
1.1.1要像精要主义者那样行事,我们必须克服三种根深蒂固的想法:“我必须做”,“这些都重要”以及“我能二者兼顾”。要抓住精要主义的本质所在的三条核心真理:“我选择我要做的事”,“只有小部分事情是重要的”以及“我能做任何事但不是所有事”。
1.1.2一旦我们放弃自己的选择能力,别的力量或者别的人就会插手替我们作出选择。我们也许无法完全左右自己会有哪些选项,但是可以永远掌控自己如何从中选择。但习得性无助往往让我们忘记了选择的能力。
1.1.3精要主义者必须高度重视选择能力,将之视为一种战无不胜的力量,它的存在独立于其他任何事物、任何人及任何力量。
1.1.4“帕累托原理”指出80%的成果是由20%的努力产生的,其增进版本“重要少数法则”则指出,人们可以通过解决问题当中一个微小的部分来极大地提高产品的质量(约瑟夫·摩西·朱兰)。
增补1:有时候,你不做什么恰恰和你做什么一样重要,精要主义者们用更多的时间来辨别,以便花更少的时间来做,正所谓磨刀不误砍柴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