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说尘世间是一条烟波浩渺的长河,那么,每一个人则是其中或大或小、明暗不一、隐现有别的一朵浪花吧。
这,也蛮有诗意的吧?你大概会这样说。
晴雨不定好几个小时之后,那个下午变成了黄昏;而这样的一个水汽尚自氤氲的黄昏,则迎来了西南天幕下的一道彩虹。“赤橙黄绿青蓝紫,谁持彩练当空舞”,心里正吟着这样的词句之际,我听到了这样一则消息:两三个小时之前,我的一位同事,因车祸而罹难了......
十多个小时之后,也就是第二天上午九时许,下了车之后,我和几个同伴,顶着烈日,自西向东拖着沉重的步子,走在一条小路上。
不错,共事好几年,于情于理,都应该“送”这最后一程的。
这条宽约五六米的小路,南北两侧倒也是绿树成行;只是,那已是五六十度角的阳光,只会把那灼人的热浪,挥洒在左右两排乔木之间。如果贴着右侧的树干走,投射到身上的光照,自然要少一些;然而,此时此刻,对这炽热的夏日骄阳,我的心里,竟然有着丝丝缕缕莫名的亲近与眷恋:是啊,“赤日炎炎似火烧,野田禾稻半枯焦”!要是在往日,这样的阳光,我一向是避之唯恐不及的。如今,心口正裹着一层厚厚的玄冰,就想着在这烈日之下走上一段路了!
这样的阳光,真的就能够融化我心头的坚冰吗?
从南北向的马路边到那大门口,像我们这样的步行,依然要十多分钟;然而,司机们都信守着这样的“潜规则”:就在此处下车吧,恕不远送......
为什么?阴阳两隔,人鬼殊途。
确实,金钱不是万能的,司机不会因为那几个铜板而多走这一小段路;更重要的是,就算有金山银山,我们也已经买不来那位同事的复生了......昨天夜里,我原本是枯坐在沙发上的;临近子夜时,心跳却有点异样起来了!迷离恍惚之中,眨眨眼的瞬间,那位同事,仿佛就坐在这沙发的另一侧,满脸期待与微笑,正准备和我一起看世界杯足球赛的电视转播呢!
定睛细看之时,整个客厅里,除了我,再没有第二个人!
理智上不可能的事情,情感上为什么依然存在呢?看来,生与死的巨大反差,一时还让人难以接受。将近二十个小时之前,当他看完电视转播后起身离开时,我会想到这是他留给我最后的背影吗?十来个小时之前,当他将那大半瓶啤酒一饮而尽之时,他会想到这是他在尘世间的最后一次午餐吗?五六个小时之前,当他吹着口哨骑着摩托车一路疾驶之时,风驰电掣之际他会想到这是他在红尘中的最后一段路吗?
我们总喜欢说“如果”,那么,在这次事故中,“如果”又在哪里呢?
确实,如果午饭时他不喝酒,那么,从背后撞上人家大车的几率,就会小得多了;就算是多喝了几口酒,如果他抑制住相思,将看望女友的事情延迟到第二天,那么,下午的车祸,也就无从谈起;如果不是雨天路滑,在那样的一个电光石火的瞬间,只要他的车速稍慢些,或是大货车的速度稍快些,他或许也能够逃过一劫......
由于没有“如果”,这世界,从此少了一个年仅二十九岁的鲜活生命!
骑着摩托车从背后撞上大货车的那一瞬间,他的头脑,应该也是清醒的!那么,那一刻,他又在想些什么呢?对近在眼前的灾祸的恐惧,对一路上盲目求快的悔恨,对那些未了心愿的无尽叹息,对人世间的无穷眷恋......后悔药,又在哪里呢?
离开客厅,离开客厅里的沙发,离开沙发前方四五米远的电视机,我来到了楼顶上。
盛夏时节,天上飘下的,居然是牛毛细雨:这,也是冥冥之中的一种安排吧?心烦意乱,痛彻肺腑之时,那眼泪,是流不出来的!那么,就让这些细雨,慢慢浸湿我的头发,再流到那润湿的眼眶里,跟那些流不出的泪水,汇合在一起,在我心头化作伤痛、悲戚、苦思的海洋吧!这样一来,我或许会稍稍容易忍受些。环眼四顾,高楼林立,这鳞次栉比中的亮光,就是人们常说的“万家灯火”了。高楼摩天,灯火闪亮如白昼,道路上人车川流不息:这一切,与《红楼梦》里的“昌明隆盛之邦,诗礼簪缨之族,花柳繁华之地,温柔富贵之乡”,也庶几近之了吧?只是,我的那位同事,如今又在哪里呢?对于他来说,我眼前的这一切,都是“曾经”了!那么,大千红尘里的这一切,他真的就不眷恋吗?匆匆的,他走了,他的那那两行脚印,本来可以更......也不知什么时候起,细雨不再飘飞了;抬眼之时,我所看到的,是月亮的小半张脸。
眨了几下眼睛后,我能够确认,这绝对不是幻觉;只是,到底是一钩残月呢,还是一弯新月?我把握不大。诚然,只要翻看一下日历,看一看那阴历,还是会找到答案的。不过,以前都没有留意到上弦月与下弦月之间的区别,现在再去看日历来对照、辨认一番,不免太做作了吧?于是,我只是凝望着那月亮,一任那轻纱般的月晕,透过那悄然飘散开去的云层,薄雾一般洒在我的头发上、前额上、脸颊上......“殡仪馆”!这三个字,我是认识的,当眼前的阳光刺得我双眼猛地一眨之时。
回到现实之际,记忆中的月光,就这样变成了眼前的阳光。
当单位领导念完悼词,我们从右到左,反时针缓缓地绕上大半圈,与躺在青松翠柏丛中的那位同事,作最后的告别。
一晃好些时日过去了,如今,当我写到这儿之时,那重锤般猛砸心坎的哀乐,依然回响在我灵魂的最深处:诚然,在那样一种悲痛、肃穆、压抑的氛围里,播放一下哀乐,无疑是得体的;只是,哀乐真的就是万能的、不可替代的吗?以后的日子里,那地方,我也去过好几次。有那么一天,一位人子,为逝去的亲人,选择了一首《父亲》!作为那位人子的好友,我暗暗为此举竖起了大拇指!是啊,逝者已去,这送别的音乐,多半还是让这些前来送行的活人听的,真有必要那么千篇一律的哀乐低回一番吗?换句话说,如果还能够自由选择的话,那些躺在青松翠柏丛中的逝者,就一定会挑选这悲痛抑郁揪心的哀乐吗?
其实,我的那位年仅二十九岁的同事,生前最喜欢哼一曲《枉凝眉》:
一个是阆苑仙葩,一个是美玉无瑕。
若说没奇缘,今生偏又遇着他(这位同事唱到这儿的时候,心里想的应该是“她”)......
当然,对他来说,当画面定格的时候,当大幕落下的时候,当一切都无可挽回的时候,再哼唱什么,都没有实际意义了!哦,我还记得,那样一个上午,绕那大半圈之时,我只觉得,那告别厅,也是蛮大的,水晶棺里的那位同事,头南脚北,神色安详,像是刚刚进入梦乡一般。
不错,是整过容的。
要上路了,精心“打扮”一番,也在情理之中。
绕那大半圈,再怎么滞重、缓慢,其实也就是一两分钟之内的事情。然而,那漫长、凝重的大半圈,我却像是过了一二十年!哀痛、悲戚之际,我也分明感受到了一丝庆幸与自豪:跟这位同事生前相比,我未必就能够高明到哪儿去啊!如今他这样躺着,其实也只是一念之差、一时之疏忽!从这个角度说,对于活着的人,上苍都是很眷顾的。对此,无论处境多么艰难、人生多么不如意,前路多么崎岖坎坷,面对着上天,我们都应该报以感激的一眼:活着真好!
二十九岁,什么概念呢?按照孔夫子“三十而立”的说法,他甚至还没有“立”起来!不错,昨天下午,他是带着娶妻生子、成家立业的梦想跨上那辆摩托车的。如今,那样一个玫瑰般瑰丽的梦想,瞬间就要付之一炬了。
或许,人固有一死,死其实也只是一瞬间的事情,也不象我们这些大活人想象的那么可怕。然而,即便是超脱如佛教道家,抱着的也是一种不好生不恶死的态度和信念;也就是说,人不必惧怕死亡,不过,只要心脏还在跳动,就应该好好地活着,此所谓“上苍有好生之德”。至于大限到来,也不妨坦然去面对。
那么,活着的意义,究竟何在呢?
千万不要说活着没意思!不是吗?我比这位同事小着好几岁,然而,在可以预见的日子里,我尽可以做到这些事情:
走出这厅子之后,我可以看到蓝天下白云柳絮般飘逸着;
十天半月之内,我将通过电视屏幕,一睹世界杯决赛的巅峰对决;
此后的三年五载之中,花前月下、洞房花烛也并非遥不可及的梦想;
此去的数十寒暑之中,每一个清晨我都能够面带微笑走向工作岗位,那些个茶余饭后,我尽可以将《红楼梦》和金庸小说读上十遍八遍......
这一切,是阿Q的“革命畅想曲”吗?我想,不是那样的!因为,直面了这近在咫尺的死亡之后,我已经学会了如何珍惜所能够拥有的每一分每一秒、每一天每一年。有了这做人的底气,即便前路满是荆棘,你也会生出逢山开路、遇水搭桥的信心和力量。活着,只因为生命值得珍爱。活着的时候,那些幽冥之事,大可不必想得太多。“未知生,焉知死?”这句话的奥妙,不就在这个夏日上午得到了最真实、最深刻的演绎与诠释了吗?正因为有了死亡,我们才会更加珍爱生命。不错,《红楼梦》里也有着这样的感慨:
浮生着甚苦奔忙,盛席华宴终散场。
悲喜千般同幻渺,古今一梦尽荒唐。
只是,管它呢。既然此生是“盛席华宴”,总该好好地品味一番的;即便是尘缘已了的、大限将至,追忆起这一路上的似锦繁花、对酒当歌、诗意飘香,前往那另一个世界的路上,也该是天心圆月、不虚此行了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