好久沒聽到她的聲音,看到她張揚自戀的笑容,恍若隔世~
她看到我的第一眼問的是,你怎麼沒跟土豆一起來,我沒詫異,聽著她酸酸的口氣反而有些開心,她是在意我的。她穿著我不曾記住的睡衣,我盯了兩眼開口,咿!你穿這破布挺好看。她鄙視的反駁,我接著解釋,土豆那麼忙哪有空跟我約呀。
我磨磨蹭蹭想晚點走,她估計…小別胜新婚似的給我買檸檬麵包,我拒絕了即將過夜的仟吉蛋糕,她選了款藍莓冰淇淋補償我。看得出來她很開心,我心裡倒是有些失落,這樣反而有些遠了,不像那時候我天天拜訪,她拿我當自己人,吃喝玩樂隨意自然。可是現在卻在招待我,不過也許她在憐憫我一個人過太過孤獨吧。
我沒有說過她很可愛,但我心裡很久以前就這麼認為了,記得16歲的時候送她的生日禮物是一款手表,只記得我一眼相中它的獨特是圓形外殼裡是被切了角色的三角行,也沒熟悉是銀色的點,她收到彆扭的說,你知道我數學不好都分不出幾點。。後來她沒帶過,我知道她珍藏著,再後來她說被妹妹弄壞了很生氣。
年前陪她逛街,她看中一個粉色的毛球,我十分不解她什麼時候開始喜歡小女生的粉了,她一直女漢子心性張揚狂野,性格帶藍,怎麼也是冷清的一個人呀。偶然我在養我的袖珍竹的桌子上看到了那塊7年前的手錶,它傻傻的走著,我掩飾的裝作若無其事,轉身看她寫毛筆字,提起話題說我學過仿宋字,我忘了那是鋼筆字,她換了大點的毛筆,說你來寫個,我很不知恥的沾墨,字出來我就傻眼了,雖說早知道會很醜也不該像小學生的字吧,她笑,你這是什麼字體,看著你寫的我就有自信了。我狠狠的畫兩筆,看著彎曲的“文”字說你來寫個文,她懸筆畫字,沒損我。我看得無聊開始幻想我們的過往歲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