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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为我平时喜欢将已经发表在网上的文章分享到朋友圈,所以久而久之很多人都知道我会写文章,可能也清楚我的写作水平。因此,有人希望我能跟他合作写文案,但我发现他让我写的并不是正常的文案,所以就没有跟他合作。我仔细想了一下,觉得应该把这个事情写下来,可以给大家做个参考。
事情的经过是这样的:上次我发了一条朋友圈,是我写的一首诗,有个人看到了,就问我会不会写文案。其实我不常写,但如果写的话应该也没有问题,就表示应该可以。当时他也一直没有回复我,直到今天下午的时候,他又找到了我,想和我谈一谈合作的事情。
我当时是非常警惕的,我首先考虑的问题不是能赚多少钱,而是他让我干的事情会不会违反法律或道德。如果是正常的写作,我当然愿意;如果是违背道义的,我就不做。事实证明,我的担忧是对的,因为他让我写的根本不是正常的文案。
当时他给我发了两个文案,让我仿照去写,我看了感觉不太对劲,于是就问了几句,结果发现是在搞不正之风,我就婉言拒绝了。具体的内容我也不想说太多,我将字体调到最小后截了个图,大家可以看一下,如果是正常思想的人,一看就知道,这是绝对不可以做的。
初看那些文案,第一感觉像是在搞诈骗或其它违法的事情的。为了保险起见,我就试探性地问了他几个问题,看是不是违法的内容。果不其然,他直接了当的说明了用途,我的第一反应就是这个事情绝对不能做。
他说写一条可以赚10元钱,说实话,我现在确实非常缺钱,但我并没有为之动心。原因也很简单,就像我回复他时所说的那样:“我有我的信仰和价值观,尽管我很想赚钱,但我希望自己所赚的每一分钱都是基于道义与体面的工作,而不是违背道德的去赚钱。作为一个文学爱好者,我不能将我的知识用于践踏良知的事情上,所以我不能这么做。”这也是我写作的信念。我认为,只有光明正大赚的钱花着才踏实,所以绝对不赚黑心钱。
还有一个原因,因为我懂得修行中的道理,知道这样做也会造业,所以心中是有对天道的敬畏的。如果是别人,可能不会管这么多,直接就做了。我有自己的信仰,虽然我不是完全意义上的修炼人,但广义上也属于修炼,所以,我会终生奉行和实践宇宙的法理!
我觉得文学爱好者也好,作家也罢,无论是谁,人品始终比文品更重要。作为一个从事写作的人,不管到什么时候,都应该将人品放在首位,这是最基本的道理,也是做人应有的道德。只有人品端正,才能写出既优秀又有价值的文章。
就拿上面的文案来说吧,作者的文品固然很好,可惜的是他没有把这样的才华用到对的地方。需要说明的是,我并没有想要道德绑架谁的意思,我只是在谈我个人的想法。我觉得,好的文品应该运用到有意义的教育上面,引导良性的价值观,向人们传递美好的思想,这样的人才能称得上是一个好的作家。
文字是带有灵性的,文学更是如此,我们应该正确的运用文学,创作出更好的作品,而不是用文学宣传搞不正之风,使人类的道德下滑,让这个社会走向败坏。尤其是文艺工作者,我希望大家都能认真的思考,不要做出错误的选择。我们应该勇敢的站出来,逆流而上,成为这个时代的光,运用文学引导人的心灵回归对美好的向往与追求,这就是我们应该做的。
我的理想很简单,就是为正义发声,为真理辩护,永远不向任何势力或团体屈服!我觉得,我们要永远保持文学爱好者的基本道德与文学创作的纯洁性,因为文学就是为那些高尚的思想而开创的。如果将文学创作用在错误的地方,那就是对文学最大的破坏与亵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