Chapter Two 成为死神之十七岁的雨季

十七岁是个不尴不尬的年龄,高二正是这样一个不尴不尬的学段,选了文科班的田野同学此刻正趴在桌子上,任由班里吵得稀稀拉拉,从领了课本、看到一本没什么用的地理选修开始,她就知道自己选错道路了。

父亲说:“女孩子学文科好啊,以后还方便找工作。”

田野其实啥都好,也啥都不精——所谓样样了解、样样疏松。因此文理都无所谓了,她还有一点,作为独生子女,一点都不独立,脸随着妈妈染上姣好的容颜,又因为啃书过度,带上镜片愣是把容貌给挡在了里面,也挡在了心里。再加上男孩般的名字,从小就燃着自卑感,索性读书看报成为常态,因此,这孩子从没打理过像鸟窝一样的短发。

嘉伟同学从六年级就和她同桌,那一年,他们相识,她还在班里个子最高,她不知会一直和他同班这么久,也不知道,两年后,这位喜欢揉她短发搓成鸟窝状的男孩子,会和她永远告别。

生命中,总是会有人离开,成为死人,或成为死神。那,是十八岁的雨季,暂且搁下不说。因为,十七岁也有雨季,这时候我们还没说完。

嘉伟继续搓着田野的头发,对着操场边淡下的夕阳说:“田大爷,看你眼眶红红的,这体质可不行呀!”

田野确实刚哭过,只哭过不到两分钟,眼眶就红了,潮红也硬是退不下来。

她开始跟在嘉伟后面跑步。他们第一次一起跑步是在六年级,相遇那年,遇见这位转校生,喜欢上课上到一半讲鬼故事“蒙娜丽莎的微笑”系列,背景一般发生在男子或女子单身公寓,洗澡洗着洗着从喷头出来的水就变成红色的之类。隔一周重复一次,所以田野在小学甚至初中都不曾在夜里喝过水上过厕所,看到开心鬼都害怕的人,大概不相信世上会有死神。当然,这位转校生最喜欢做的事情就是把同桌干净的头发搓乱,然后向前边同学炫耀:

“看!鸟窝!”

田野此刻就一顿一顿地跟在嘉伟后面跑步,两人都插着耳机,身高差有一个头加一个脖子的长度,六年级后,尽管同班,两人却再没同桌,越来越远,直到一位在最前排,一位在最后排,感情,却越来越深。

转校生孤独惯了,独身女也习惯孤独,一圈又一圈的长跑是最好的选择。长跑和音乐成了两人不定期的日常。

田野跑步前也例行了公事,掐着点跑到南山文学社开会,作为校内记者的周一例会,一般是喝喝东西聊聊天。例会不谈正事,紧急通知才会谈正事。今天破例,因为本学期换了个新校长,把湖边的柳树铲掉全部栽成了杨树,并向全校师生发了《弟子规》,为的是成立国学社。采访的时候,田野同学坚持保留的一个问题是:

“同学,你认为我们今天还需要研读《弟子规》吗?”

“我都是不行了,你坚持要问,那其他问题就没有存在的意义了!”

“话也没这么绝对,不过田部,稿子出来后张老师那边你可要自己交代去呀,关系到国学社的宣传招人呐。”

“还有……”

还有?

田野红了眼眶。只觉心里不舒服,以后,跑步注定要跟随这个女孩一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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