某高校国教院最近出了件事,涉事女生叫冉冉吧。
这个女孩大二的时候从原先宿舍搬到了对面宿舍,一开始是和原宿舍的人不合,刚巧对面宿舍有空床,她和那个宿舍的人说了一声,都是同学也不好拒绝,冉冉便搬进了对面宿舍。
一年时间积攒了不少别人的埋怨,最近把走得近的人宿舍偷了个遍,有天上课,舍友们趁她不在在宿舍把丢的东西都找出来了,直接倒在辅导员的办公桌上。
导致那节课去了半个班的同学去办公室讨公道。
冉冉这姑娘给她妈妈打电话,妈妈还圆谎说是自己女儿买的。同学们一致要求报警,如果她不承认的话。她妈妈说如果报警结果不是她女儿的错,让同学们承担所有责任,即使要承担责任,大家还是要报警,丢的东西加起来三千多块钱,可以报警了。这么一说冉冉什么都招了,包括大一拿原舍友的六百块钱。
正巧当时她男朋友打电话过来,也想帮圆谎结果没对上,同学们说要报警,你帮她圆谎一样要负法律责任,她男朋友就不做声了。
半个班在办公室怼她,半个班在教室讨论。
同学们说承认了也要报警,这样的人不值得原谅,辅导员没同意,今天召开班会,这大概是大学以来唯一一次期待的班会了。
今天还没开班会之前,冉冉在别的班级同学面前散播谣言,说本班同学冤枉她还欺负打压她,黑白颠倒底气十足,一点做错事的态度都没有。同学们找她对峙,她说所有东西她照价赔偿,这样就可以了断了。
现在大家一致决定要么报警让警察取证要么她自动退学,没有商量,不存在原不原谅。做错了事不反省还一副受委屈被冤枉的样子,这样的人不懂廉耻不知悔改。作为可以承担法律责任的成年人,做错事分大小,加上态度这件事就不需要原谅不值得同情。
具体解决方案现在还没出来,静等后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