岳飞(1103年3月24日~1142年1月27日),男,字鹏举,相州汤阴(今河南省汤阴县)人。南宋时期抗金名将、军事家、战略家、民族英雄 、书法家、诗人,位列南宋“中兴四将”之首。岳飞从二十岁起,曾先后四次从军。自建炎二年(1128年)遇宗泽至绍兴十一年(1141年)止,先后参与、指挥大小战斗数百次。金军攻打江南时,独树一帜,力主抗金,收复建康。绍兴四年(1134年),收复襄阳六郡。绍兴六年(1136年),率师北伐,顺利攻取商州、虢州等地。绍兴十年(1140年),完颜宗弼毁盟攻宋,岳飞挥师北伐,两河人民奔走相告,各地义军纷纷响应,夹击金军。岳家军先后收复郑州、洛阳等地,在郾城、颍昌大败金军,进军朱仙镇。宋高宗赵构和宰相秦桧却一意求和,以十二道“金字牌”催令班师。在宋金议和过程中,岳飞遭受秦桧、张俊等人诬陷入狱。
1142年1月,以莫须有的罪名,与长子岳云、部将张宪一同遇害。宋孝宗时,平反昭雪,改葬于西湖畔栖霞岭,追谥武穆,后又追谥忠武,封鄂王。 岳飞是南宋杰出的统帅,他重视人民抗金力量,缔造了“连结河朔”之谋,主张黄河以北的民间抗金义军和宋军互相配合,以收复失地;治军赏罚分明,纪律严整,又能体恤部属,以身作则,率领的“岳家军”号称“冻死不拆屋,饿死不掳掠 ”。金军有“撼山易,撼岳家军难”的评语,以示对岳家军的由衷敬佩。岳飞的文才同样卓越,其代表词作《满江红·怒发冲冠》 是千古传诵的爱国名篇,后人辑有文集传世。
据岳珂《宝真斋法书赞》记载,岳飞书法师承苏体:“先王夙景仰苏轼,笔法纵逸,大概祖其一也。” 幕僚薛弼有一次告诉宋高宗,在旅途的船上岳飞还“自习小楷”,并说:“凡密奏皆飞自书耳。”传世的岳飞书迹有《书谢朓诗》《前后出师表》《吊古战场文》《凤墅帖》所收三通短札等。也有学者认为,《前后出师表》书迹系后世人的伪托之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