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一次,我无耻地撷取了刘心武先生的看法。
当然,我这不是抄袭、读书人的事,怎么能算抄呢?
哈哈,开个玩笑。
这篇文章的缘起,是偶然听刘先生讲《红楼梦》讲到了迎春,他讲的贾迎春给了我很大的震动!所以迫不及待地想和大家分享。
然后我和红学界(笑)从来也不关注迎春这个角色,所以……所以我整篇文章的观点主要撷取刘心武先生的,然后夹着一点自己的私货,还望大家不要苛责。
如果我对贾迎春的感悟能打动你,我对《红楼梦》的感悟能打动你,那阅读量什么的也就不重要了。
闲话休提,我们书归正传。
先说说迎春的美,我说她百般娇艳,实在是不过分。
在三十七回,大伙儿结成了诗社——海棠社。于是自然就要摇头摆脑、吟诗作赋,适时,群芳毕集、争奇斗妍,好不热闹。
这时候,曹公突然给了迎春一个大大的特写:
“迎春又独在花阴下,拿着花针穿茉莉花。”
对啊!这时候我方才记起来。迎春也在这其中,而且迎春不会作诗。
“独”字,让我尤其心疼这个姑娘。让我也联想到我自己。
接着刘心武先生的评论特别打动人:
“在那样一个空间里,她(迎春)与世无争,也没有什么和群芳(黛钗等)竞争的能力。她作为弱势群体,就默默地拿着花针,独自穿茉莉花。体现出她一个小小的、脆弱的生命,在那样一个宇宙的空间中,她全部的尊严与快乐——她(迎春)就是想安安稳稳过一辈子而已,她真的不想要那些大富大贵、不想追逐所谓的恋爱自由,这又有什么错吗?”
曹公只用这一句,就让我对于贾迎春的命运,疼惜到了骨子里。眼泪差点就淌下来。
再想想迎春悲惨的结局,天下同此一哭!
复看迎春的红楼曲,不禁叹叹!
《喜冤家》(明显是反讽啊!):中山狼、无情兽!全不念当日根由,一味的骄奢淫荡贪欢媾。
觑着那、侯门艳质如蒲柳。作践的、公府千金似下流。叹芳魂艳魄,一载荡悠悠!
我来解析一下:
“中山狼、无情兽”这个大家都知道。
“全不念当日根由”争议比较大,我同意刘心武说这个是贾家没有欠孙绍祖钱、反而是孙家恩人的证据。
“一味的骄奢淫荡贪欢媾。”兽嘛,看见女人……
“觑着那、侯门艳质如蒲柳。作践的、公府千金似下流。”虐待迎春的出处在这。
“叹芳魂艳魄,一载荡悠悠!”迎春不堪其辱,最终上吊自杀。
最后,讨论一下高鹗续书中关于迎春的结局的谬误。
第一、贾赦不会因为五千两银子把迎春卖了,当时贾府也没有那么困难。(你就想想贾母、贾政能答应吗?)就算贾赦他混蛋,他愿意卖,那孙绍祖也那没钱。
第二、曹雪芹笔下的孙绍祖比高鹗续书中更可恶、更可恨!“凌虐”不是摆设。
第三、贾赦之所以肯嫁,是因为当年贾家帮助过孙家,而且就是孙绍祖本人。所以贾赦认为,虽然迎春是下嫁、身份上受点委屈(孙家地位比贾家低)但孙绍祖会对迎春百般呵护,没想到……
(贾赦对贾迎春的感情应该不浅,其中的根由比较复杂、今天不细讲,大家可以自行百度)
不禁叹叹!
看《红楼》,真是“字字看来皆是血”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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