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知不觉来北京正式工作第100天,也是我坚持写作第31天。我很喜欢赋予一些数字特别的意义,能让人记住一些自己生命中有特殊意义的日子。
北京没有雾霾样子,很美。
(分别用平板和手机拍摄。可惜没有将家里的单反带过来,不然效果会更好)
喜欢天空,总觉得天空里发生着美妙的故事(幻想)。
9岁左右好奇雷电的产生,用塑料袋套了根线,钥匙绑在上面,打开家里阳台的窗户,迎着电闪雷鸣。估计运气好,光打雷,木有闪电劈过来。后来才知道,富兰克林也做过这件事。不过人家是科学,我这是蠢事儿。
15、16岁,喜欢仰望天空,观察云朵的形状,然后埋头写自己的小诗。少年不识愁滋味,还写了一册诗集。这个也是目前我最“高产”的时候... ...
大学,20岁,女孩最美时,也是我生活最规律,身体素质最佳时。每天早晚会在操场跑上至少十圈,然后最有意思,最美的时刻就是拉完韧带,躺在操场仰望满天星空。那时候,没有雾霾,空气清新的很,蛙鸣鸟叫,稻香阵阵。
大学毕业,和朋友毕业旅行,一路北行,经过北京,呆了几天。那年的北京,灰蒙蒙的,只是我不明白那就是雾霾而已。没有见着北京天空的笑脸。
外婆下殡的那天,北斗七星离我如此之近,就像外婆一样,似乎伸手就能触及。那时,我相信原来至亲至爱会化作星辰,继续陪伴你。
工作几年后,没想到口口声声打死也不做北漂族的我,前后决定来面试、入职,不到2个礼拜(不参加闺蜜婚礼前的单身趴,估计会立马入职),拖着一个小行李箱只身一人就来了。
深秋时节的北京,天空很美。
这是北京留给我很美好的印象。
你喜欢北京吗?
喜欢!
为什么?
因为她陌生。
这是我喜欢北京的理由。因为陌生,我可以猎奇地观察她,了解她。因为有距离,才有意思,才会有思念。
写到这里。晚安,北京的天空,你依然如此的美,一如几年的你,而我也会将你忘掉得彻底,不再忆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