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的情爱纠葛很集中。
中午午休时,有个大一男生酒精中毒,因为失恋了,姑娘前脚刚走,他就破罐破摔,喝酒喝到救护车专门接走。
围观的群众很多、很分散。他们很狂热地打听事情缘由,然后为男生的行为编各种故事造各种谣,版本极其丰富,路上耳口相传。
其一模式如下:
“同学,你是这个宿舍楼的吧,这救护车咋停在这了呢?”,A问道。
“一同学酒精中毒了。”,B答道。
“好劲爆,一定是失恋了。”,C插嘴。
“哇哇哇,一定是那个人,他谈了两年的女朋友,刚上大一,军训完了就跟别的男生在一起了,气得他喝成了这样。”,D不知道从哪里得来的故事。
“听说是个富二代。”,E又不知道从哪里冒了出来。
……
剧情一如既往的扑朔迷离,源源不断。
如果可以,失恋了请不要做过激的行为,你永远不知道吃瓜群众的脑洞的极限在哪里,而且,这是一个极大的分散性的团伙。
晚上,隔壁宿舍的姑娘喝醉了,一塌糊涂。果然发起了酒疯,其疯狂程度不亚于羊癫疯突然发作。伴随着一声声的“为什么他就是不喜欢我”,每经过一层楼都会引起一场多米诺效应,尽管这种事早已过于平常,但是许多看戏的人是不会挑剧本的,只要遇到了就按捺不住自己的激动,势必要看上一会儿,而每个经过此案的人,就算是旁边提着暖壶的人,都必须成为知情人士。
毕竟,“场淫”这事儿仁者见仁,智者见智,谁也无法阻止人的好奇心触角延伸和想象力现场转化为内涵传播。
而这场悲剧就转化为声势滚滚的闹剧,味道嘛,就像是一盘色彩缤纷却无法下口的乱炖草鱼。
人生如戏,戏如人生。
还有一批永远的评戏团伙,娱乐至死。
别人失恋了,正常吗?再正常不过。
别人失恋了,你围观了,正常吗?正常啊。
别人失恋了,你围观后造谣了,正常吗?
正不正常,反正你是做了,而且许多人都做了。
这时人的理性完全被动物性所压制,可怕的是人们却还浑然不知。大家都只图一时娱乐,谁还会多顾及事情后果;大家都热爱感官刺激,谁又还记得人文关怀;大家都以讹传讹,谁还愿知事情真相。
别人失恋了,你可以做些什么呢?这是大多数人想的问题。
那么别人失恋了,你不可以做什么呢?这就常常被忽略了。
《中国合伙人》中有一句经典台词:“听一个说话,不要听他说了什么,你要听他没说什么。”
有时候,知道“不可以”远比“可以”重要的多,这方面,法律做得非常好,它规定了你不可以坏到什么程度,却没有限定你可以好到什么地步。
但这世界上的事,远远比法律要复杂多变,在各种因素的掩盖下愈加模糊不清,它的本来面目没有变,只是要想看到真实,就得愈加小心,不然真实也会随着面纱和污垢消逝。
人所经历的事情,比“别人失恋了”这事儿要多太多,而促使场淫发生的因素也随机得无法控制。但毋庸置疑的是,人在这里面起了极大的作用。尤其是正处于“微时代”的我们,在以自我为中心辐射的世界中,太容易拿着话筒喊着话语就蹭上或形成了热点,有时候你愿意那是你的自由,但请尊重别人,他们的生活实在无须你的广泛场淫与直播。
万一有一天你失恋了呢?
人生在世,大千世界,真正有意义的事和人太多,把眼光和能量放于这些事上不是更好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