曾有朋友问我,最理想的娱乐是什么?我想了想说:应该是在气氛热烈但不癫狂的酒吧夜店,喝喝低度的酒,听听嗨而不燥的音乐,兴致上来了还可以上台去嚎两嗓子。朋友表示很惊讶,说你不是最喜欢读书写文打游戏一类的东西吗?我说你说的都太费脑子,对我来说已经不能说是娱乐了,但是在土嗨电音的海洋里喝冰红茶加威士忌却能让我彻底放松,乐而忘忧,不知死之必至,只是因为身体原因不能常搞这个而已。
生活中我是个不怎么讲究,几乎可说不修边幅的人,跟“潮”基本不沾边,日子也过得比较偏宅男一路,一般出去也就是和朋友走走吃吃喝喝,玩个桌游打个撸之类的。但事实上我人生中次数非常有限的泡吧经历却是我最开心的娱乐相关的记忆,而且跟有些兄弟不一样,我泡吧连看美女的兴致都不是很大,对我来说帅哥美女更多是夜店的嗨皮氛围的一部分。几杯甜味大过烈性的调和物下肚,节奏响起,那种情境下的我,脑子里只有快乐,纯粹的快乐,不必去寻欢求醉,自然会有生浮死休的体悟,在一个在许多人看来也许浮躁的场合,我能找到在任何地方都得不到的平静,比躺在床上还要安宁,因为在这里我不必像清醒时那样去思考,也不会像睡着了时那样做梦或是昏黑,我可以有意识地无意识,用犯戒的方式参禅。
The Weeknd的《Party Monter》是一首令我五体投地的歌,这首歌嗨的程度已经达到了不必去夜店,只要戴上耳机将其循环三五遍,所有的紧张焦急便被旋律里的倒酒声冲刷得斑驳的地步,所以这首歌出来后,我只怕是听了上千遍了。
在想喝RIO一类的东西的深夜写了这篇东西,文章将结束之际,想起了那些一起喝酒的兄弟们,确实是应该找机会聚聚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