克里希那穆提:如果一个组织成立的目的就是为了追求真理,那么,它将成为一支拐杖,一个错误、一种束缚,它会损害个人,阻止个人的成长,阻止人们树立自己的独特性,这种独特性存在于自我发现绝对真理的过程中……。因为我是自由的、无条件的、完整的,而不是部分的、相对的,又因为完整的真理是永恒的,所以,我希望力图理解我的人是自由的
【刚看完克氏的这段话,就看到了这篇文章的标题,理解如下:只有自由人的平等交易,才会有市场的繁荣,才有个人的幸福,才能接近真理。乌托邦主义,可能就是克氏所说的组织,一旦一个人希望通过参与一个组织来协助自己找到真理,就失去了自己的独特性,就会走入歧途,而远离真理。有史以来的乌托邦主义,无不如此,即使真正是出于善意甚至博爱。不自由,人的灵性必然毁灭,所以那些体悟到灵性的人,才会不自由 毋宁死。组织存在的意义,在于自由人只有通过合作,才能完成单个人完成不了的价值创造,而价值实现的过程,就自由人追求真理的过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