闪电,是一只小奶狗。是我拣回来的,只养了两天就找到了收留它的人家,第三天送过去。过不了多久我大概就会忘了她,但现在,还喜欢还想念着呢。
小家伙才50几天,比手大一点。浑身黑毛,肉爪爪也是黑的,只在两只后爪尖和肚皮下面,有一点点白。大约是邻居扔出来的,拣她的时候流浪了一两天。用湿毛巾擦擦,毛黑亮黑亮的,象模象样一只小土狗。长的很端正,小牙齿咬合整齐,大脑袋,小短腿,圆滚的小身体,可以说品相完美。养了两天就喜欢的不得了。私底下希望多养两天,又觉得养久了会不舍得。十一要出门,怕来不及送出去,急急地给她找人家,没想到这么快就有人要了,开车一个小时,从北到南跨过半个北京城,给送了过去。
真是很喜欢,抱在手上,怀里,感受她的体温。闪电很亲人,喜欢被抱着,也喜欢在腿上睡觉。睡着了象只小死狗,掉下来都不知道。抱在手里举在眼前,两只黑豆样的小眼睛看着我,眼神温和,一幅老实模样,不害怕,不挣扎,跟我对望。比默默小时候安稳多了。闪电也活泼,但更坦然,大方,不认生,想干嘛就直接跑过去。对默默和丁丁都好奇,到跟前抬起爪子扑人家,我家两只原住都聪明,友好且怂,知道她年纪小,并不理会。发现有吃的小家伙就跑去吃,默默毫不客气地把她赶走,不许她靠近自己的狗盆。丁丁不敢,呆在一边不敢靠前,小声小气地叫。不得不把猫盆给放到高处,免得她吃个不停。结果丁丁那两天几乎没吃什么东西。
给她起名闪电,因为据说闪电可以连接两个世界,也许就是我自己想象,见过从乌云里一直打到地面的大闪电。黑狗是冥界的使者,引领鬼魂到另外一个世界的说法是存在的。咱国家的说法洒黑狗血可以辟邪,可惜。难道活着不能辟邪?叫她闪电还因为我希望她长成聪明又厉害的狗狗,机警勇敢,看家护主。或者闪电也可以引领鬼魂去另外一个世界。也是一份有意义的工作。是引领,不是索命。死后看到的第一个人或动物,仿佛是他/它带来了坏消息,招人恨,其实怪不得人家。总归是要死的对不对?按现在的话解释,黑白无常应该算那边的公务员,可怕的是给他们会人生一个评判,象汇考的总分,太可怕了。见到另外一个世界就面对这么紧张的事情,感觉确实太差了。一只狗狗领路就好多了。没那么有压力,甚至有点浪漫。
说的这么热闹,说起来多喜欢,都一定要送出去的,不能砸在手里。问过一两次,在新家挺好的。这份喜欢说起来也是,最多不过是一袋奶糕加一篇文章。过手的猫咪狗狗好几只,闪电不算养的最久的,算最喜欢的。那又怎么样?不过如此。
说救狗一命胜造一级浮屠。人类惯会给凡事找意义,做点啥要用一种解释,让自己心里感觉好,给自己脸上、心上贴金也是人性本能。人生空虚,总要用什么填满,做快乐的事就对了。拣一只小奶狗,给她找个好人家,总比看着她挨饿受冻,听着她惊恐尖叫要快乐吧。听过一句电影台词,说“她无聊的想养只猫了”。吓了一跳。从小到大养一只小动物都是我的愿望,原来因为一直很无聊?那些没猫没狗的人才无聊呢。过得干巴巴的,无趣。不过爱谁谁啦,贪吃贪睡不爱干活的人多着呢,人性的弱点也多着呢,还有阴暗面呢,自古以来人类批判和自我批判,到现在依然如此不是吗?那又怎样,对不对?看着一只小动物快乐,自己也觉得快乐,这不需要解释,管它有意义没意义。哪那么多高低上下,值不值得。凡事那么患得患失,挑四拣四,人生过得多苦。
估计以后无缘再见了,我们会忘记彼此,继续各自的生活。希望闪电一生顺利,安好。我也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