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天学了法国作家莫泊桑写的《我的叔叔于勒》。听说莫泊桑的文章很有品头,学过之后,果然名不虚传!
本文以于勒为线索,然后通过菲利普夫妇对于勒的几次态度改变,反映出了当时人们的虚荣,金钱至上的恶臭社会!除了对此主题的感悟,如果仔细品,还可以品到很多的东西。
今天,我们就来谈谈于勒,本文以于勒为线索,贯穿全文,除了课文中表面所体现的一个邋遢、贫穷、狼狈、无赖的一个形象的所知,是否还品到别的不一样的东西。站在于勒的角度,首先我们在于勒的信中可以看出,于勒是一个正直,善良的人,然后我们今天就重点讲讲遇于勒的那个片段。当菲利普夫妇发现于勒的时候,就真的如课文所说的没有被于勒认出么?我觉得于勒已经认出了菲利普夫妇了,只是没有说!你想想啊,于勒和菲利普夫妇认识多年,而且现在于勒又很惨,对于他来说菲利普夫妇就是他唯一的亲人,如果菲利普在于勒那里去买牡蛎可能不认出吗?不可能的!绝对会认出的,但是问什么不认呢?于勒一定是不想去人,他可能良心发现了!证明这一点从信中就可以看出了,还有后面,于勒认出了菲利普夫妇,但是并没有认,因为于勒很惨,他不能再拖累他们了,所以于勒没有去认!如果这不能证明,就是还有一点,就是于勒声音失败,落寞的时候,他完全可以直接去找菲利普夫妇,但是并没有,而是去了一个里菲利普夫妇所住的地方只有两个小时船程的地方,可见于勒并不想再去拖累他们了!据此可以说于勒已经良心发现,并不是文中菲利普夫妇口中和表面所体现的一个混蛋于勒!
最后还有一句,喝于勒没有什么关系,我觉得更适合当时的那个社会,不对,也是现在这个金钱至上社会! 世界变了,人都变坏了,连空气中都弥漫着金钱的味道!呵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