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沙某公园里,一位晨练老人突然晕倒在地。当时从此处经过的人,发现老人晕倒的就有49个。不但没有一个人上前搀扶,而且连打电话报警的人都没有。
老人就这样在地上躺着,直到第50个骑自行车的男子出现,才打电话报了警。这个男子发现躺在地上的老人,并没有贸然上前,而是找到一名保安,两个人一起上前查看。
可能有人要问了,是谁统计的怎么知道是49个。因为老人的家属把这49个人,全部告上了法庭。虽说法庭没有支持家属,那49人还是捏了一把汗,庆幸自己没有上前搀扶。
如果他们中有个人脑子一热做了好事,不知道后来会被这样的家属讹成什么样子。你做好事遇不上好人,老人死了各种各样的费用,平民百姓你倾家荡产也赔不起。
如果你想做好人好事,不但要把自己豁出去,还要把家人的幸福葬送了。有人质疑不敢去扶,难道就不会打电话报警吗?也就是打个电话的事,为什么人会变这么冷漠。
我仔细了解了一下,报警不仅要花时间做笔录,还要想办法自证清白。警察会通过手机号码找到你,一次又一次的询问你,如果你没有办法证明,那你就成了倒霉蛋。
听说有位男士看到一位老人跌倒报警了,被警察叫过去做了三次笔录。因为这事旷工被扣了两天工资,全勤奖也泡汤了。在家里被老婆骂了个半死,在单位这事被嘲笑了一年。
这还算运气不错了,如果碰上不讲道理的家属,应该就会被官司缠身,耗费精力去打官司。即使最后胜诉,这种折磨你能承受吗?所以人们都精明了,遇上这事躲远点。
这不由的让我想起当年的南京彭宇案,在案件的审理过程中,首先出现了一个很大的争议。当事法官在质问彭宇,不是你撞的,你为什么去扶呢?
判决书中写到如果被告是见义勇为做好事,更实际的做法应是抓住撞倒原告的人。如果被告是做好事,就应该在原告家人到达后,让原告家人将原告送往医院,然后自行离开。
因为当年的这个案件,把好人都给吓退了。不是我们冷漠了,是我们怕担不起责任。不是我们没有担当,而是这种担当需要搭上自己和家人的幸福。
这49个人因为害怕选择了逃避,可是想躲是躲不掉的。家属认为他们是罪魁祸首,不知道花费了多少心思和精力,把他们扒出来告上法庭。遇上这样的人,你怎么做都是错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