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在车里突然听到电台里播放的一首老歌—梁咏琪和古巨基合唱的《许愿》,情不自禁地跟着哼唱起来。那样熟悉的旋律,依然能打动我的歌词,“地址是感觉,收件人叫永远”,仿佛又回到了大学时光。
那年,我在H大学外文学院,学业不算重,常常泡图书馆看闲书,或去语音实验室看原版电影。在颜值高、气质佳的外院众多女生中,当时完全无心表现的我真的很不起眼。唯一比较讨喜的,大概就是心大不计较,所以和什么样的人都能相处融洽。
那年,他在T大学经贸学院,学业不知道重不重,但是很少泡图书馆或自习室,是班长,也是足球队成员。他聪明,对数字敏感,因此擅长数学。虽是运动员,场上拼得很凶,平时却没有运动员的习气,反而斯文白净,细心周到。他风趣幽默,擅长组织和沟通,因此人缘很好,人气也高。
周一到周五,我和他就在两个平行世界里各忙各的学习和活动。周末,我和他会约着见面。记忆中,似乎一群人一起玩的机会更多,白天打牌,晚上聚餐唱歌,是那个时候比较普遍的活动项目。当然,有时候,我们也享受两个人的时光,约着一起看书,手拉手或骑自行车到处乱逛,好像还一起看过“流星花园”。
知道我和他谈恋爱,我的大学同学和中学同学的反应是不一样的。哦,对了,我和他是高中同班同学。我们的高中同学对于我会答应做他女朋友,感到略有惊讶,大概因为我在高中里属于优秀群体吧;而我的大学同学则觉得我能找到他这样的男朋友,纯属幸运。我自己也搞不清楚,为什么自己在大学阶段,完全失去成为优秀的欲望。人在不同的阶段,大概真的是有很大差异。总之,那个时候的我,自己也有些迷糊,不知道到底是他幸运还是我幸运,不知道他到底什么感觉。但是,我就这么什么都不想的和他在一起。
不管怎样,在迷迷糊糊的大学时光中,我常常听着歌就想到他,喜欢去他的大学找他,喜欢他来我的大学找我,喜欢冬天的时候他给我暖手,喜欢夏天的时候看他满头大汗地踢球给他送饮料。现在回想当年,有很多事好像已经模糊了,但是,就像今天一听到这首老歌就能哼唱一样,当年的那种感觉还依然十分熟悉。
那种感觉,应该就叫做心动。
而当年的他,今天已成为我的先生。
想到他,依然心动,大概就是幸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