爱我的人,对我痴心不悔。
我却对我爱的人,甘心一生伤悲。
周六的深夜,看了一本小说《穆然》。
剧情老套,先虐后追的故事。
仔细想来,为什么会有先被虐,后被追的剧码,不过是被虐的人被虐的久了,不愿意了。
细细想来,一个人之所以甘愿委屈,受虐,不过是因为喜欢。
待有一天明白了原来那个人的好,不过是被自己的喜欢镀上了金光。
现在自己不愿意再喜欢下去了,那金光就消失的无影无踪了,原来曾经痴痴念念的那个人,也不过是个普通人而已,和路上遇见的陌生人没有太多的差别。
到头来,自己不过是感动着自己的感动,与那个人没有什么关系。
人其实到最后,都是会自我救赎,当痛苦积累到一定程度,就会做出与以往截然不同的决策,也才敢承担曾经不敢承担的后果。
而那个一直被追的人,因为已经习惯有人围着他转,以他为天,喜欢着他的喜欢,悲伤着他的悲伤,以为失去这样的人也无所谓,等分开后,才知道那人只不过变成了空气,不易被察觉,但没有他真的不行,
这种剧情,是不是只有小说里,才会有。
现实里的人们们更决绝。回追的剧码少之又少,经常是一拍两散,生死不见。
虽然眼前人的鸡汤谁都懂,但是真喝起来太难。
没错过,终究不会知道失去是什么感觉。
不过两者比起来,终归还是爱着的人比被爱着的人,要难过一些。
因为人的心,有千千结。
那里能容得下那么多一厢情愿与委屈。
只不过因为喜欢,认为什么都是应该的,都愿意。
爱着人的总是卑微,理智控制不了自己的心。
一千个人可以跟你讲理智,可是你还是一千次管不住自己的心,
为什么这么多道理,都是耽美小说教我的?
可能因为,耽美小说里,只讲感情。
不讲家长里短,也不讲钱。
只讲关系。
…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