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道德经》:道一分为二,形成阴阳
《道德经》是先秦哲学家老子的著作,里面开篇就说:道生一,一生二,二生三,三生万物。这里面的二指就是阴和阳。阴与阳说起来似乎有些神秘主义,其实很简单的,我举几个例子你就明白了,比如冷与热,冷就是阴,热就是阳。雌与雄,雌就是阴,雄就是阳。静与动,静是阴,动是阳。说到这你看出来了,阴与阳指的其实是相互对立的两种属性。
那么阴与阳的概念最初是如何产生的呢?我们的古人习惯通过观察自然现象来总结事物的规律,大自然中最显眼的现象就是日升日落、昼夜交替了。白天有太阳(日)时比较热,人会出去劳作,晚上有月亮(月)时比较冷,人会在家里休息。因此先人就用阳指代太阳、白天、热、事物的发展,而用阴来指代月亮、黑夜、冷、事物的休整,阴和阳的概念就这样产生、推广了。
阴与阳不可分割——孤阴不生,独阳不长
阴与阳是古人观察太阳的升降得到的,这一升一降之间包含着阴阳变化的规律。早上太阳初生,天上变热,但是大地仍然是冷的,所以叫少阳。中午太阳最高天也最热,叫太阳(老阳)。傍晚太阳已经落下了,但大地还在变冷的过程中,叫少阴,到了晚上又回到了阴。
因此阴和阳是动态的,相互转化的。中国道家有一个太极图,能很好地说明这个阴阳转化的规律。
这张图里地阴和阳并不是用一条直线分割开的。这暗示着阴与阳是不可分割的。黑色的半边中含着一个白圈,白色的半边中含着一个黑圈[图片上传中...(ff01fad1dc0bb69df1df7d6603b4ac03.jpg-826ed-1559453256279-0)]
,这表明阴和阳是相互包含的关系,这两者此消彼长,当阳中包含的阴变大,阳就变成了阴;当阴中的阳成长以后,阴就变成了阳。对立的事物就是这样相互定义、相互转换的。
《矛盾论》:辩证法是研究对象的本质自身中的矛盾
毛泽东在1938年写出著名的《矛盾论》,文章一开头就说:“事物的矛盾法则,即对立统一的法则,是唯物辩证法的最根本的法则。”这是不是和道德经里的“道生一,一生二,二生三,三生万物”很像呢?
毛泽东在这篇文章里提到了矛盾法则的几个特性:普遍性、同一性和斗争性。
什么是普遍性呢?
普遍性值的是在一切事物中普遍存在对立的属性(这和文章开头提到的阴阳概念的来源一致)。
列宁也这样说明过矛盾的普遍性:“在数学中,正和负,微分和积分。在力学中,作用和反作用。在物理学中,阳电和阴电。在化学中,原子的化合和分解。在社会科学中,阶级斗争。”
说完了普遍性,这个好理解,那么矛盾的同一性和斗争性怎么理解呢?
我们先看毛泽东的原文:
在懂得了矛盾的普遍性和特殊性的问题之后,我们必须进而研究矛盾诸方面的同一性和斗争性的问题。
同一性、统一性、一致性、互相渗透、互相贯通、互相依赖(或依存)、互相联结或互相合作,这些不同的名词都是一个意思,说的是如下两种情形:第一、事物 发展过程中的每一种矛盾的两个方面,各以和它对立著的方面为自己存在的前提,双方共处于一个统一体中;第二、矛盾著的双方,依据一定的条件,各向著其相反的方面转化。这就是所谓同一性。
毛泽东在这里的论述和《道德经》里的思想非常相近,矛盾的两面不可孤立地存在,这就好像阴与阳不可对立存在,孤阴不生,独阳不长。
除了矛盾的普遍性、同一性和斗争性以外,毛泽东还在《矛盾论》里又提出了矛盾的特殊性。特殊性是指不同事物中的矛盾特点不一样,不能一概而论,同时还提出要区分主要矛盾和次要矛盾,这些已经是现代科学中分科而治的治学思想了,在这方面《矛盾论》比起《道德经》更加先进、更加适应时代的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