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噢对。”威尔森赶紧应了一声然后扎进了小办公室,马上与水泥墙的颜色融为一体。他的深色西装和浅色的头发都蒙着一层灰,仿佛他周围的一切都是灰蒙蒙的——除了他妻子,她走近汤姆。
“我想见你,”汤姆热切地说,“你去坐下一班火车。”
“好啊。”
“我在平地那边的报亭等你。”
她点点头然后走开了,乔治·威尔森正拿着两把椅子从办公室门后出来。
我们在路的尽头没人看见的地方等她。还有几天就到七月四日独立日了,一个灰乎乎瘦巴巴的意大利孩子正在铁轨旁边摆石头。
“烂地方,是吧。”汤姆说,皱着眉跟爱克尔伯格医生交换了一下眼神。
“太破了。”
“她还是去别处的好。”
“她丈夫没意见吗?”
“威尔森?他以为她去纽约看她妹妹呢,他蠢得连自己是死是活都不知道。”
于是汤姆·布坎南和他的姑娘还有我一起坐上了去纽约的火车——也可以说不算是一起,因为威尔森太太谨慎地坐到了另一节车厢。汤姆对于可能同在车上的东卵人,也就在乎到了这个程度。
她换了件棕色的平纹棉布连衣裙,到了纽约,汤姆扶她下车时,她宽阔的臀部把裙子撑得紧绷。她从报亭买了份《都市杂谈》和一本电影杂志,然后在药店里买了冰淇淋和一小瓶香水。上到地面后,她在冷峻、鸣笛声回响的车道里赶走了四辆出租车,最后选中一辆崭新的、薰衣草紫色外壳加灰色内饰的出租车,于是我们终于从车站的人潮中溜了出去,驶入闪耀的阳光。
但很快她就把头猛地朝前座一转,敲着前座的玻璃。
“那儿有卖狗的,我想要一只,”她热切地说,“我想在公寓里养一只,挺不错的——养一只狗。”
我们的车倒到了一个灰乎乎的老头附近,他的长相诡异地酷似约翰·D·洛克菲勒(石油大亨)。一个篮子挂在他脖子上,里面是十二只刚出生不久、还看不出品种的小奶狗。
“他们是什么品种啊?”威尔森太太还没等他走过来就急切地问。
“什么都有。你要什么品种的,女士?”
“我想要一只那种警犬,我觉得你应该没有吧?”
老头狐疑地朝篮子里看了一眼,把手伸进去抓了一只出来,小狗的后颈被他抓着,弱弱地扭动。
“这才不是警犬。”汤姆说。
“嗯...这不能说是警犬,”老头的声音有点失望,“更多是艾尔谷狗(一种硬毛杂种犬)。”他手一转,给我们看小狗破毛巾似的后背,“看看这皮毛,这毛不错,这样的狗绝不会得感冒给你添麻烦。”
“我觉得它好可爱。”威尔森太太激动不已,“多少钱?”
“这只吗?”他欣赏地看着它,“这只狗要你十块钱。”
这条艾尔谷——不得不承认它可能真有点艾尔谷的血统,因为它的四脚雪白得发亮——就这样转了手,坐上了威尔森太太的大腿,她兴高采烈地抚摸着那风雨不侵的皮毛。
“这是个男孩还是女孩啊?”她甜美地问。
“这条?这狗是个男孩。”
“是个母狗。”汤姆断然说,“拿着你的钱,回去再买十条吧。”
我们开到了第五大道,这里温暖又温馨,几乎有田园牧歌的感觉,在这个夏日的周日下午,我即使看到一群羊从拐角里出来也不会意外。
“停车,”我说,“我得在这儿下了。”
“不,你别下。”汤姆马上干涉道,“你不去公寓坐会儿,莫朵会伤心的,是吧莫朵?”
“来嘛,”她请求着,“我打电话叫我妹妹凯瑟琳来,认识她的人都说她特别漂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