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明节前,朋友去了灵隐寺,替我求了一个手串。那晚我去她楼下的老酒馆等她下来,本来说好了我们见个面顺便聊几句。没想到,我到了老酒馆时她不在。卖酒的大爷问我是不是来拿东西?我说:“是的,等欢给我拿下来呢!”老爷子说:“欢要照顾两个孩子吃饭睡觉,一个人忙都忙死了,没空的。她已经把东西拿了下来,你看是的就拿走吧!”我想想也是。一个星巴克装咖啡的纸袋子里,固定咖啡的垫子还在里面,手串也在,我想肯定是我的。拿了,谢过大爷,骑车回家。
回家将袋子放在了桌上,也没拿出来看。倒是快睡着的时候,欢给我发信息,问我怎么今天没去取手串,要不改天她给我送过来。我忙回复她手串已拿,是不是拿错了?她回我那一串确实是她替另一个友人求的,如果我不介意就我戴,如果我介意就换回她留我的那一串。我想人与物的相遇也讲缘分,既已相遇又何必再生分离。于是,我留下了这串手链,和很多人一样,不忙的时候就戴一戴,忙的时候就取下来放着。
今年课题组去灵隐寺的女孩们也求了这类手串,我的手串躺在桌上的时候,她们会拿起来和自己的比一比,还帮我看看哪颗珠子价值还行,哪颗珠子廉价,哪颗珠子上的纹路挺个性,哪颗珠子颜色最惹人眼。我是个首饰外行,在我眼里这串手链最大的特点就是珠子大小都接近,色彩搭配看上去也不是很丑。最最重要的是,它是朋友替我求的,是开过光,替我见过菩萨的。与它相比,它比我幸运。她们觉得手串里最廉价的就是一颗近乎透明的珠子,除了钻孔时造成的辐射状裂纹,真的就是一透到底,她们觉得就是这颗玻璃珠子拉低了这串手链的档次都不为过。
有一天晚上,小儿子拿起我刚取下的手串看了又看,他对我说:“妈妈,我最喜欢这颗珠子了,它真漂亮!”我看了一眼,他说的就是那颗透明的玻璃珠子。我问他为什么最喜欢它,它有什么特别之处呢?小儿子说:“因为它最干净、最透明,隔着它你还能看到其他的东西呢!其他的珠子就不行!”这也是个不错的角度啊!一颗珠子,总会遇到赏识它的人,只要它有一个同类没有的特点就可以了。
人这一辈子,又何尝不是如此。很多东西,在大部分人眼里也许一文不值,但遇上对的主人,它就会发挥出隐藏的功能,变得不普通起来。有些人,在大部分人眼里普通的不能再普通,也许某个机缘巧合,他的某个特点就会被赏识他的人发现,甚而大放异彩。突然想起韩语的《马说》,复读之,真令人醍醐灌顶——世有伯乐,然后有千里马。千里马常有,而伯乐不常有。故虽有名马,祗辱于奴隶人之手,骈死于槽枥之间,不以千里称也。马之千里者,一食或尽粟一石。食马者不知其能千里而食也。是马也,虽有千里之能,食不饱,力不足,才美不外见,且欲与常马等不可得,安求其能千里也?策之不以其道,食之不能尽其材,鸣之而不能通其意,执策而临之,曰:“天下无马!”呜呼!其真无马邪?其真不知马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