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3月25日,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令(2020年第5号)《保险资产管理产品管理暂行办法》,自2020年5月1日起施行。《暂行办法》在产品定义、产品发行、存续与终止、产品投资与管理、信息披露与报告、风险管理、监督管理等方面作出了全面明确的规定。
一、保险资管在大资管舞台上扮演什么角色?
与其他资产管理机构相比,保险资产管理机构是为数不多的具有资产负债管理、资产配置和多种单项资产投资能力的机构之一。并且保险公司本身就善于经营风险,所以保险资产管理机构都非常重视风险管理,而资金安全正是大多数理财客户最重要的需求。从监管部门的角度看,也希望保险资产管理能够充分发挥其打造中长期产品的能力。一方面,保险资产管理产品的拓展将丰富市场中长期投资工具和金融产品的供给,满足保险资金等长期资金的配置需求;另一方面,还可以畅通长期资金与实体经济的联系渠道,提高直接融资比重。
这可能是新规定下保险资产管理产品在大型资产管理市场的立足点,保险资管必须融入大资管时代,在市场竞争中学会“游泳”。
二、《暂行办法》对A股有何影响?
郭树清主席在接受采访时表示,“充分发挥保险资金长期稳健投资优势,加大保险资金财务性和战略性投资优质上市公司力度。允许保险资金设立专项产品参与化解上市公司股票质押流动性风险,不纳入权益投资比例监管。”同时,《暂行办法》明确表示权益类产品投资于权益类资产的比例不低于80%。保险资金作为市场长期资金的一大来源,保险企业可以投放到股市的资金,尚有很大的空间,非常充裕。支持实体经济融资需求,为资本市场贡献长期稳定资金,有助于平滑股市的波动。
三、万亿规模资金市场可期
《暂行办法》制定的背景是,近年来,保险资产管理机构稳步开展保险资产管理产品业务。截至2019年底,保险资产管理产品余额2.76万亿元,其中债务投资计划1.27万亿元,股权投资计划0.12万亿元,组合保险资产管理产品1.37万亿元。根据银保监会披露,保险资管产品数量已经达到上千只,2019年底规模将近3万亿,成为资管行业里独特的一支队伍。股权投资计划可以投资以下资产:(一)未上市企业股权;(二)私募股权投资基金、创业投资基金(以下简称基金);(三)上市公司定向增发、大宗交易、协议转让的股票;(四)银保监会认可的其他资产。在投资比例方面,《配套规则》规定,股权投资计划投资于基金的,基金分级比例(优先股/次优股、优先股中包含中间股)不得超过1:1;股权投资计划的投资金额不得超过实际募集资金的80%,并不得投资于投资劣后级基金份额。
综上,面对当前国内外复杂多变的宏观环境,《暂行办法》的出台正逢其时,它一方面有利于引导保险资管机构等中长期基金入市,平抑波动;另一方面促进对实体经济精准对接,有利于国家战略项目的发展,降低实体经济的融资成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