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武侠|芒刺

龙有逆鳞,触之必死,蜂有芒刺,扰之必蜇。

“如此说来,司徒明月确实是死在了蜂人手里?”

“正是。”

“你如何能这般确定,莫不成蜂人在得手后还故意留下记号,那岂不是成了炫耀?”

“正是。”

“你难道见过不成?”

“正是。”

万剑山庄庄主霍长风不再开口,老友短短的三个“正是”让他无从继续接话,十年不见,昔年开朗的迟英已变得十分沉默。

侧脸从这建在山顶的听月阁遥遥望去,万剑山庄山门亮若白昼,三三两两的山庄弟子正挑灯巡视,一切正常。八月十五的圆月洒着清辉,映衬得万剑山庄格外巍峨神秘。华灯初上,山庄下的崇阳镇零零星星的亮着灯火,偶尔一两声犬吠打破了夜的沉寂。

待回转神来,只见迟英缓缓从怀中摸出一物,沉默地置于案几之上,此物约有一寸见方,在油灯下闪着金光。

“哦?这是何物,一枚用纯金打造的蜜蜂?这便是蜂人杀人之后的标记么?”

“嗯。”

“出手倒是不小气,这意思,杀人也是摆阔么?”

“嗯。”

“迟兄弟是来特意提醒我叫我小心,兄弟这份心意令人感佩,愚兄我心领了。这样一来在下总算得知,我与一些武林同道已被人盯上了,与其坐以待毙,不如放手一搏。我会早早做好准备的,放心吧。”

“绿柔还好么?”

“还好,你想见她?明日便可。”

“不了。”

说到公孙绿柔,迟英眸子里刚刚亮起的火花瞬间又熄灭。

那万象更新的武林时代里,三位少主:万剑山庄霍长风、浣花谷公孙绿柔、金刀门迟英,这三人青梅竹马形同兄妹,随着渐渐长大而互生情愫,霍长风稳重进取,迟英浪荡洒脱,公孙绿柔在一时间左右顾盼难以两全。

然整整十年前,公孙绿柔终于做出了抉择,与更善解人意、务实进取的霍长风喜结良缘。从那天起,迟英出走,金刀门主和夫人郁郁而终,金刀门在十年之内衰败瓦解。迟英拼命放逐着自己始终也没有回过头,他只怕回首间尽是荆棘路。然而,终是回来了,金刀门残垣断壁早无人烟,两座孤坟上爬满野草。

“我已讲完。”迟英站起,手握狭长的刀鞘。

山庄内有人舞剑,夹杂着嘻嘻哈哈的笑声。

“是雨嫣,迟兄弟还是勿要匆匆离去,明日见了雨嫣,教她认你做干爹可否。”霍长风失神地望着迟英,似乎心有千结。

可不是么,这结是如何结下的,二人彼此心下雪亮。

迟英回转身,眸子忽然变得有些沉。这一瞬间的对望中,昔年青葱岁月的光亮被晦暗的月色冲淡,一丝夺妻之恨油然升起。他定定地望着霍长风,缓缓将刀鞘举起。

“拔你的剑。”

“迟英,你——”

“拔你的剑。”

“你是来杀我的?亏我还热情款待你,拿你当兄弟来招待,十年了你杳无音讯,十年后你假装好心来提醒我实际却是找机会杀我,迟英,我霍长风可没有对不起你。”

“若只是杀你,则根本不必见你。”

“我懂了,你要风光地杀了我,好让我记住。”

迟英再无话。

眼看迟英的决心没有变,霍长风提起案几之上的剑,定了定神向迟英望去。月色下,迟英手中狭长的刀鞘泛着乌黑的光。昔年金刀堂七七四十九刀,刀形狭长锋锐,以空灵狠辣著称于江湖,刀法华丽多变且善于中长距的对攻。十年,迟英想必在无时无刻不在等着这一天吧,他怎会不将金刀堂的刀法绝学精进?

刀意已在,夫复何言,霍长风目光如水般流淌,剑意顿起。刀意和剑意撞击,惊飞了一只夜枭。

他拔剑,他也拔刀。

霍长风自信地做好了拔剑准备,他脚早已踩好了方位,只待对方的刀法施展开来便用剑花一一化解。霍长风的剑已出鞘,寒光瀑泻,一个漂亮的剑花便滴水不漏地挽了出去。却见迟英在拔刀的瞬间欺身而来,霍长风心下一惊之际,剑招已用老。

迟英欺身反手拔刀,一刀便刺进霍长风的肋下贯穿了心脏,再一拔,刀已离身,迟英一闪就到了一丈之外,他手中反握一柄形似蜂刺的金色短刃,刀锋上正滴着血。

好诡异的刀!

好狠的刀!

霍长风的剑还停在空中,自知无望的他此时手臂无力垂下,剑缓缓归鞘,他咳嗽着,一丝鲜血顺着嘴角就淌了下来。

“原来如此……咳咳!你居然用刀鞘作假像,反手出刀,用的是五毒派的短刃手法,我实在没有想到,你的金刀呢。”

“早就断了。”

迟英永远忘不了,在公孙绿柔出嫁的当天,迟英在金刀堂门口的石狮子上一怒之下将刀震断。他带着断刀走了,从此浪迹天涯;十年后,他带着改造完毕的短刃回来,终于解决了陈年旧怨。

那枚金灿灿的蜜蜂就摆在案几上,霍长风转身看见这枚标志就露出了勉强的笑意。

“好好照顾绿柔和雨嫣。”

霍长风在倒下去的那一刻懂了,关于蜂人杀人炫耀这件事,迟英其实并没有骗他。迟英一开始就是来杀他的,只是他想不到而已。霍长风死得很平静,没有别的人注意到他的死亡。

尤其,他之前还特意交代了家丁,今夜勿扰。

这一切足够让迟英大摇大摆地走出去。听月阁外山庄一切照常,夜色正浓,迟英缓步走出万剑山庄之后,从容地步入了沉沉夜色,夜色淹没了他的人还有他的姓名。

十余年前迟英就没有了名字。

他在蜂人当中只有一个编号:初七。

蜂人之中,行色各异的人都没有名字,他们像是不会讲话的蜜蜂一样共同为蜂后——初一效力。蜂人杀手组织崛起于江湖只是近年来,而运筹帏幄之际却早有年数,由于行事诡秘因而无人知晓他们的存在。近年来,蜂人组织迅速壮大,不再甘于江湖的沉寂,他们在拿到报酬杀人之后,都会留下一个醒目的标记。

一枚寸方大小的纯金蜜蜂,证明被杀的人值钱,而杀手更值钱。

迟英早就死了,初七也将随之归隐,这是他干的最后一票。如今,一切还有什么意义,无论多少金钱都换不来流逝的岁月,绿柔,对不起,我这不祥之人该走了。

清新的山风吹来,迟英深深地呼吸,仿佛活了过来。

结束了,都结束了。

嘭!

密林中有什么人燃放某种特殊烟花,一线火光直冲云霄,继而爆成无数团紫红色,继而“啪”的一声才传入耳膜。

是初五。

初五担任耳目和联系人,据闻他一直在暗中跟进各项任务。

从来没人见过初五,初五就像一个传说,就仿佛这个人从来不曾存在于这个世上一般。但组织中的每个人都清楚知道,初五一定在黑暗中的某处窥测着,牢牢地盯死了每个人。

迟英走得很慢,眼看崇阳镇最后一条街就要走到尽头。

“笃笃”的马蹄声、“嘶嘶”的马声传来,夜间来的会是什么人?迟英心下一惊便掠上房顶潜伏起来,人声越来越近已可以辨认。只见一行十余人尽身着劲装,黑色的头巾裹面看不清面目,他们一刻未停,呼啸着穿过崇阳镇直奔万剑山庄绝尘而去。

哦?

迟英心下一动,悄无声息地尾随着马队。

浓浓的血腥味和焦糊味在空气中飘散,迟英的心瞬间抽紧,绕过惨死的山庄弟子,迟英施展轻功迅速朝前掠去。

山庄起了火,火光中,一名妇人和一个孩子被反绑着押了出来。

是公孙绿柔!

迟英的目光中忽然有了血色,但组织的规则在这一刻起了作用。作为工蜂,他们的作用只是完成任务,至于身后事与他们断然无干,且不可破坏客人的计划。迟英一言不发,跃了下去停在黑暗中,他在观察。

那一行人在火光中朝天望着,为首的黑衣人身后背着一柄沉重的斩马刀,他双臂交叉着似乎在等待。

终于,一人匆匆跑出来,将一本册子交给为首的黑衣人。

“呵哈哈哈,老子终于得手,也好,不冤枉那笔委托金,那么接下来就简单了。”为首的黑衣人忽然回首,居高临下盯着被反绑的妇人和孩子,目中露出难以觉察的意味。

“求求你们,放了孩子……求求你们,放了孩子。”那妇人被两名黑衣人架走时仍在乞求。

“娘!”女孩凄厉的尖叫声划破夜空,然天地不仁以万物为刍狗,这清朗的月夜已被火光掩盖,深沉的罪恶在深夜弥漫着。

“哟嗬,这女娃很是标致,倒不如……”

“她归你了,我们得抓紧时间。”

为首的黑衣人一点头,另一黑衣人“桀桀”怪笑着一把揪住女孩的头发,硬生生将她拖向黑暗中,凄厉的尖叫声再次响起。

扑。

似乎是切肉的声音。

桀桀怪笑的黑衣人手臂上的力道顿松,他惊讶地望去,却见他这只手已齐齐断掉了,自己的断手还在女孩的头发上。他惶惑地盯着自己断臂的切口,发不出一丝声音,方才他连疼都没有感觉到。他咬牙切齿,接着“嗷”地一声才惨叫了出来,血雾从断手的切口一股一股地喷出,钻心的疼痛令他几乎陷入昏迷。变故顿生,为首的黑衣人神色一紧,剩余的所有人举着火把奔了过去。

“谁他娘的干的?”一名黑衣人抽出武器四下张望着。

“给他点穴止血,他娘得!”为首的黑衣人怒骂着,抽出了自己的斩马刀。

“老大小心,好像有什么人过来了。”

黑暗中,现出一名戴斗笠的男子,他左手提着狭长的刀鞘,右手搀扶着那名妇人。

“站住。”

男子并未停留也不答话,只是把刀鞘上扬。

“你伤了我的人,还想带人走?”

为首的黑衣人等不到回话,恼羞成怒正欲挥刀,却感觉脸上一疼鲜血已流下,他惊愕地伸手摸去,却摸下一枚金色的蜜蜂。看到这枚金灿灿的东西,黑衣人瞳孔瞬间收缩成了一个黑点,他变成了木头人。

眼看男子朝着女孩示意,他带着妇人和小女孩即将离开。

“站住。”

男子仍未止步。

“我现在知道你是谁了,但你已坏破规矩,现在你走了一定会后悔。”

为首的黑衣人似乎找到了某个有利的立场,他多少想挽回一些薄面,好继续在手下面前耀武扬威。

江湖中自有蜂人出现后,武功不再是考量强弱的唯一标准,除了武功之外还有金钱,只要肯出钱,你想杀的人就很有可能活不到明天,蜂人就是做这个生意的,当然了,他们要的价码自然是很高。

黑风寨的匪首近年来并不缺钱,他想要的是武功,很巧,万剑山庄就有一本绝世刀法。他自认武功不济,也一向不敢打万剑山庄的主意,直到有人给他介绍了蜂人。“您放心,您是我们的贵客,我们的人一向守规矩,从没有人例外。”蜂人掌柜的回答曾经令他这黑风寨的匪首十分满意,现在他一想到这句话,就似乎吃了定心丸。

然而他失算了,因为他刚说完这句话,就看到男子丢下妇人拐了回来。

“你,你想死?”匪首一脸的错愕。

“你提醒了我,今天的事情,确实是不应该有活人看见的。”

迟英毕竟做出了选择,杀了委托客的他已经不是合格的蜂人。

迟英望了一眼遍地的死人,他们在血泊中横七竖八凌乱地躺着。黑风寨匪首躺在尸体堆上,迟英走上去,将标识从地上捡起收入怀中。

迟英拉着妇人和女孩穿过崇阳镇,快速于密林中逃离。

“呵呵呵呵”密林中有人在轻笑。

迟英顿住身形停下,将公孙绿柔和女孩护在身后。

“初七,你是真的打算与组织决裂了么?我可真的没有想到你会这么做。”

“我已经做下了。”

“你是为了什么呢?爱情?你早就死了不是么,哪里还有爱情……”

“你错了!”

“趁着还有时间,你就说说看,看有什么理由让我不杀你。”

“今天,我只是看到了一些不可饶恕的事情,他们做的这些事情,不可被饶恕。”

“这跟你有什么关系呢?我印象中的初七,可是个最冷血的人,你瞧瞧你现在,一点也不像以前,现在的你的状态已经糟糕透顶,你已不配呆在组织。”

“是的,我不配,我已完成了最后一票,我要退出。”

“呵呵呵呵”密林中的人继续轻笑着,“初一固然答应了你,可你毕竟是违背了铁则,你说说,如果人人都乱来,世界还有什么规则可言。”

“你又错了。”

“我为何又错了?”

“我已完成任务,其余的人算是我免费搭上的。初一既然已经拿到了钱,那么这些人的死活又干他何事呢?喏,里面的人死得干干净净,这是刀谱,你拿去送给初一当礼物吧。”迟英掏出刀谱朝密林中扔了过去。悉悉索索,貌似有人过来捡。

“初七,我劝你别动歪心思,你一动就必死无疑。”声音威胁着说。

迟英叹了一口气,余光瞥向妇人和孩子,无奈地停在原地。

“你可以走了,顺便享受一下逃亡的日子。”

“你不杀我?”

“我可没说过我要杀你,我只是个传信的。”

听到“传信”两个字,迟英杀心顿起。

“那我现在就必须杀了你。”迟英在一瞬间朝发出声音的地方跃去,金色短刃在瞬间出手。“咔”,一颗树齐齐地倒了下去,树后空无一人。“呵呵呵呵”的声音远远地传了过来。

“初七,你他娘的果然有反骨,你就等着给自己收尸吧。”

迟英一路杀掉了尾随而来的初十和十六。

他带着她们隐姓埋名逃亡至海边渔村,这才算安定了下来,一晃就到了来年。

“你为何要救我,你不是走了吗,走了就不该回来。你不回来霍长风就不会死,说到底是你杀了他。你杀了他毁了整个万剑山庄,你也毁了我们一世的友谊。”公孙绿柔眼中喷着火,这陈词滥调已讲了许多天,连她自己都渐渐混淆了。

她恨,却似乎恨得不清不楚。

万剑山庄被屠戮的一夜已成昨日黄花,眼见自己这般责怪,迟英却沉默不语。

当年,迟英是何等不羁洒脱,最重要是,迟英开朗。

那时,他年轻,她也年轻,彼此情投意合却没有道破,他们一直珍惜三人之间的友情,并且保持地很好。直到她的娘亲亡故那一年,她酩酊大醉,老实木纳的霍长风将她送回浣花谷。

公孙绿柔在睡梦中哭醒,却发现自己躺在迟英怀里,他的气息很好闻。

酒意未散的公孙绿柔意乱情迷,一时难以把持自己。年轻的冲动,着实令人又爱又憎。公孙绿柔心中有一个秘密,现在这秘密一点点似乎要被道破,那霍雨嫣的面容越来越似迟英。

那生命中最初的男子是迟英,一夜销魂的代价就是有了身孕。

就在公孙绿柔又惊又羞准备为自己和腹中胎儿做出抉择时,意外得知迟英有了新欢。这放浪的男人始终不靠谱,公孙绿柔含泪嫁给了霍长风。就在公孙绿柔出嫁的当天迟英出走,从此完全绝迹于江湖。

那天,公孙绿柔的心也死了。

人生绕了一大圈,曲折地转回来时,她与迟英之间多了一个尴尬的小女孩。

这便是人生的尴尬,但这结果总是可以勉强接受,兵荒马乱的时代,有什么事情还能够不被原谅的呢。

迟英为她所做的,已够多。

她转头望向屋外,霍雨嫣在海滩上奔跑着已越来越健壮。

“哈哈哈哈”,霍雨嫣身后的风筝越飞越高。

阳春四月,海边的热风醉人。

唉,公孙绿柔的心软了,她目中有泪,这错愕的感情,自己的立场究竟在哪里,她羞愧不已。

“娘亲,娘亲……”

霍雨嫣哭着跑回来,她的风筝线断了。

就在风挣断线的一瞬间,迟英神色已变,那亲手制作的风筝线无比牢固,如何能断?

“你们进去。”

迟英焦急地掀开床板,一个暗门出现。这些天迟英没有白白忙活,沙滩松软所以这地洞他挖得并不难。迟英边挖地洞边用木架完全撑起。只要她们进了这个地洞,就可以从另一边逃走。公孙绿柔和霍雨嫣进了地洞之后,迟英提起刀走了出去。

椰林后闪出三人。

“咯咯,我说十三,你瞅瞅人家初七呆的地方。乖乖,真是不错嘛,居然学人家讨老婆过日子是挺快活的呐。”

“一点没错,这让我等十分羡慕,我讲得对么初六。”

“嗯!”

初六、初九和十三一唱一和将迟英围在了中间,他们的兵刃已出手。十三用的是一柄长棍,初九使一对精钢判官笔,初六腰上挂着一对精致的双钩,初六只是站好了位置,兵器并没有上手。见到初六的武器,迟英瞳孔瞬间一紧,然后淡淡地笑了。

“看来你们是搭配好了来置我于死地的,如今我没有什么好讲,动手吧。”

“不急,容我问你一个问题,这也是我们期望了解的。”

“你说。”

“听初一讲,昔日组织里的冷静人物,你即便算不上是第一可也跑不出第三,那么,不知道你打破组织铁则的立场是什么?是何事令你杀了我们的客人?”

“我有自己的底限。”

“女人?小孩?”

“不。”

“你讲话最好实在一点,这样一来我们下手会更加痛快,保证你愉快上路。”

“如果你是我,看到歹人要对一个小女孩施行强暴,那么你的立场呢?”

“我还是不懂。”

“你不懂?”

“小女孩是你什么人呢?”

“是……是绿柔的孩子,也有可能是我的女儿。”

“你果然是个多情种。”

“我没有什么遗憾,如果我死了,想必你们不会为难她们母子。”

“这个由不得你,我不说瞎话也不想骗你,关于这次事件,初一的原话就是肃清所有当事人,我们的生意岂能毁在这一件事上?”

迟英的心沉了下去,他终于明白了,他们要赶尽杀绝。

他在对方话音刚落时已出手。

十三的武器是一柄长棍,一寸长一寸强,可惜在迟英眼里他早就是个死人,迟英后来专修的刀法就是为此而生的。没有人见过迟英的刀,甚至连初一都不清楚。然而今天,毕竟是要出手了,如果不能全身而退,那就只有死路一条,他刀法的秘密一旦不再成为秘密,胜算就会下降。

当十三的长棍当头砸下时,迟英手中的短刃已切断了他的肝脏,十三的黑血和肠子一并流了出来。迟英一闪便到了十三的背后,方才在十三的棍法施展出来的时候,初九就判断出了迟英的身法,此时初九已在迟英对面。

迟英并未迟疑,转而攻向初九。

初九的反应自然不慢,毕竟排名在前十。他手中的判官笔划出两道弧线,一点大穴,一刺胸口。在这当口,初六手中的勾已堪堪架住了迟英的短刃,另一柄钩已刺进了迟英腿部,生生扯下一块血肉。

迟英冷哼一声,手一用力,短刃在钩中就断了大约半寸。

初六失算,固然钩已令迟英断刃,然而毕竟迟英的武器本身就是断刀改成,再断一小截,刀的重心并不会产生本质的偏移。

这也就是说,迟英的刀法并不会偏差,而初六手里用来克制刀剑的钩,作用已失去。

初六心中一沉,正在惊讶间就感到手中一麻,迟英一掌拍在他的腕部,“咔”的一声腕骨似乎出了问题,初六手中的钩掉了下去。初六带着另一柄钩疾速闪退,眼睁睁看着迟英的断刀切开了初九的咽喉。初九临死前的一击,判官笔改变了去势,深深扎进了迟英肋下。

他们的打法就像野兽的搏击,是硬对硬的杀法。

“咳咳”迟英拔掉判官笔,面色苍白,呼吸困难。

“哼哼哼”迟英冷笑,准备鱼死网破。

初六盯着这一切,已是心下翻腾。迟英的这种不要命的打法,已然是准备玉石俱焚,初六毕竟是个人,而眼下的迟英已然像是一匹亡命的财狼。初六忽然懂了,为何初七能力搏三人而不倒。据说豺狼的打法是不死不休,可初六毕竟只是在完成肃清任务而已。

初六的待遇很好,他根本不想死。

另两个现在已经死透,初六是唯一具备战斗力的人。

初六忽然掏出一个药瓶扔过去,迟英一愣接住,继而狐疑地盯着初六。

“初七,难道你不知道自己快死了?”

“有你们三个陪葬,我死而无憾。”

“嘴硬没用,这个药瓶里有种药粉现在就可以救你,难道你不想活下去?”

“你不杀我?”

“暂时不想,我腕骨已经碎了,单是这件事就足够让我伤心,我原本就是一个多么自爱之人。身体发肤受之于父母岂能不爱惜。现在你打开药瓶吞下一些,然后取出药棉塞住伤口,伤口片刻就粘接了,这样以来你的肺不会被空气压垮。”

初六又掏出一个酒壶,走到椰子树下靠住,费力地用牙咬下酒壶盖子抿了一口。

“该死的,你那一掌是有多狠,害的老子现在连喝酒都不方便。”

“你为何不杀我?”

“我为何要杀你,你已经死了。”初六笑了笑继续说,“你蜇了人,你的芒刺已经掉了,你已不适合做蜂人。”

初六一脸的苦笑,这笑意似乎无比苦涩。

“作为我们这样的人,你居然能堂而皇之地悖逆组织,依我看你不是蠢,就是傻。其实呢,话说回来我也早就出了问题,初一只是怀疑我但没有直接证据,我做得比你聪明得多。喂,喂,别犯愣,你他娘的到底听明白了没有?”

“我不懂。”

“这个问题要解释清楚很难,因为我们立场多少不一致,但是,我有我的打算。现在,该是让你见识见识了。”

初六已手嘬唇吹出尖利的哨音,片刻后从椰林里晃出来几个人影。

他们懒洋洋地走了过来,对着地上的两具尸体吹了一声口哨。

“初三、初八、十一、二十五,还有我,我们都出了问题,我和初三做得最高明,初五并没有发现,至于其他人,你看看,都是在逃的。初三,那可一向是初一眼中的好孩子呢,我讲得对不对,初三?”

笑眯眯的初三,一脸柔顺。

初三笑眯眯地望着迟英把药吞了下去。

“初三,听说你早就想出海了,你看,初七的这条船似乎就很结实,这真是天意,然后今天又偏偏是个好天气。怎么样初七,跟我们一起走?”

初三径直穿过初六的视野走了过来,在迟英面前站定,蹲下。

“你好!”笑眯眯的初三向迟英伸出了手,在他眼前晃了晃,“我叫方雷,你可以喊我小方,你叫什么名字?”

小方白皙的手掌间,老茧像鱼鳞一般闪着光泽。

血已渐渐止住,迟英抬头,太阳光白晃晃的照得刺眼,这刺眼的阳光像是薄薄的白布一般在天上飘着,迟英的视线从模糊变得清晰,而小方的笑容近在眼前如此真切。

一群叛逃的人,抱团取暖。

海风吹来,迟英大口呼吸着苦咸的海风,似乎真的活了过来。

他艰难地咳出一口血痰后开口讲话。

“迟英,我叫迟英。”

尾声

初五回来了,带回了不好的消息。

鹅黄色的油菜花铺满了原野,空气中遍布“嗡嗡”的声响,初一正戴着头罩专心地采集着蜂蜜,这是初一最喜爱的事情,这件事情可以让她找到思路,找到初心和平静。

想当年她这个聪明的女人正是靠此行业发家,现在财大气粗的初一已经把整片山林和原野都全部买了下来当作基业使用。回首间,初五压低着斗笠一言不发地缓缓走来,他远远地站定,微微鞠躬。

“什么?”

气急败坏的初一手一甩,手上厚厚的棉布手套掉了,手触之处,立刻被蜜蜂蜇起了大片红肿。

而那掉了芒刺的蜜蜂掉落在地上张牙舞爪地扭动着。

初一恨恨地一脚踩了上去,举起手,惶惑不安地盯着白皙手背上的红肿。

几根醒目的黑色芒刺,已深深地刺进了皮肉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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