知识论证全家桶

一、知识论证的历史版本

  • 最知名的版本来自Jackson, F., 1982, Epiphenomenal qualia, in: Philosophical Quarterly 32: pp. 127-36.之前在Chalmers的心灵哲学文选里读过这篇,Jackson自己的文选版本还带一个Addendum,补充了几个澄清和反驳(其中第三点澄清比较有趣,杰克逊强调玛丽学到的新东西不是关于自己的体验,而是关于他人的体验。)。
  • 内格尔著名的“蝙蝠论证”可以看成“知识论证”的一个早期版本:即便我们从“客观角度”穷尽认识了一只蝙蝠的声呐系统,某些关于蝙蝠的事实问题仍然是无法回答的——我们仍然不知道通过蝙蝠的声呐系统来知觉给定对象的感觉“是什么样子的(what it is like)”(cf. Nagel, 1974)Nagel, T., 1974, What is it like to be a bat?, Philosophical Review 83: 435–50.

知识论证vs.PLA——我可以“知道”一种感觉吗?

二、知识论证基本结构

共同点是认为:完整的物理知识对于完整的现象状态知识来说,仍然是不充分的(SEP, Qualia: The Knowledge Argument)。

  1. 玛丽出来前,拥有所有关于人类颜色视觉的物理信息。
  2. 玛丽出来后,获得了一些关于人类颜色视觉的新信息。因此,
  3. 并非所有信息都是物理信息。

三、分析知识论证:两种可能解读

Horgan (1984)指出,知识论证中的“物理信息”是个含混的词语,可能存在知识论的与本体论的解读。因此知识论证也就可以按照两种不同的方式重构:

弱版本

  • (1a)玛丽出来之前,拥有关于人类颜色视觉的事实的完整物理知识。
  • (2a)玛丽出来之后,学到了一些关于人类颜色视觉的事实的某种新知识。因此:
  • (3a)存在着关于人类颜色视觉的事实的某种知识,是非物理知识。

强版本

  • (1b)玛丽出来之前,知道关于人类颜色视觉的全部物理事实。
  • (2b)玛丽出来之后,知道了一些关于人类颜色视觉的新的事实。因此:
  • (3b)存在关于人类颜色视觉的非物理事实。

强版本的结论(3b)是一种本体论主张,物理主义者必须拒斥。弱版本的结论(3a)则是知识论主张,可以与对非物理事实的拒斥相融贯。尽管杰克逊最初用“信息”一词做出的陈述,对强弱两种解释都是开放的,但很明显,第二种强主张才是他心里真正所想到的。

3.1 “关于事实的知识”与“知道事实”之间的区别?

  • 这个区别似乎是借助内涵性来说明的。小明知道“鲁迅是《野草》的作者”,他拥有关于事实的知识;但他不知道周树人就是鲁迅,所以不知道“周树人是《野草》的作者”。
  • 作为类比,一些关于颜色视觉的物理事实可以通过两种方式被认知,1.“物理的方式”(通过物理概念);2.非物理的方式(在非物理的概念下)。因此,我们有可能对同一个(物理)事实获得(非物理的)新知识,而不是获得了关于“新事实”的知识。

所以,我们只要承认知识论证的弱版本,物理主义就能继续愉快地玩耍了。

也就是说,物理主义可以承认:玛丽出来以后学到了新知识,换言之,“并非所有的知识都是物理知识”(知识论的让步);

但是仍然可以坚持:玛丽出来以后并没有发现新事实,换言之,“所有的事实都是物理事实”(本体论的辩护)。

四、知识论证的各种回应策略

这样就把知识论证的回应策略划分成两大类

  1. “新知识/旧事实观点”:许多论者采取了这个策略。他们否认强版本的知识论证,承认弱版本的知识论证(而弱版本又是可以与物理主义融贯的)。他们承认,玛丽出来以后获得了新的命题性知识,但否认玛丽因此认识了某种“新”事实。没有什么新事实,玛丽出来之前已经(用物理的方式)认识了全部事实,而出来之后知识以新的、“非物理的”方式认识了同一个事实。
  2. “无命题知识观点”:另一些论者更强硬一些,他们不仅否认强版本知识论证,同样也否认了弱版本的知识论证。他们认为玛丽出来之后,不仅没有知道新事实,而且也没有获得新的命题性知识。

4.1 “新知识/旧事实观点”(New Knowledge/Old Fact-View):###

共同之处可以概括如下:

  1. 现象特征,比如现象的蓝色,是一种经验的物理属性。
  2. 获得“具有特定现象特征的经验是什么样子”的知识,需要获得现象特征的现象概念。
  3. 有机体获得和拥有现象概念,可以用宽泛的的物理词项完整描述。
  4. 主体能够获取和拥有现象概念,仅当它具有或具有过相关现象种类的经验。
  5. 玛丽出来之后,在现象概念下获得了关于现象特征的知识。

也就是说,所有这个阵营的论者都认为,物理概念与现象概念是认知上相互独立的:不可能先天地看出具有特定现象特征的某个东西,归为某个物理概念,也同样归为相应那个现象特征的现象概念。这就是为什么存在如下可能:有可能拥有完整的物理知识,但不具有现象概念,也不知道在现象概念下的这些事实。

新知识/旧事实观点的代表文献:

  • Horgan, T., 1984, Jackson on physical information and qualia, in: Phylosophical Quaterly 34. 【没有提供现象概念的发展的理论说明,但是最早说出了新知识/旧事实观点的基础直观:通过具有蓝的经验,玛丽“从经验的视角”亲知了现象的蓝(而它实际上只是经验的物理属性),因此获得了所谓“关于该属性的第一人称明示视角”(Horgan 1984, 151)(有点像Conee的亲知说明)】
  • Stoljar, D., 2001, Two conceptions of the physical, in: Philosophy and Phenomenological Research 62.【两种物理概念:一种是建立在物理学理论上的概念(the theory-based conception),另一种是建立在(物理)对象上的概念(the object-based conception),我们可以称第一种概念为t-概念,而称第二种概念为o-概念。进一步地我们可以把t-概念框架中的所有物理事实称为t-事实,而把o-概念框架中的所有物理事实称为o-事实。在离开房间前玛丽知道所有的t-事实,但她并不知道所有的o-事实。离开房间后,玛丽学到了新的事实,即o-事实,但这些仍然是物理事实。因此玛丽离开房间后学到的新的东西并不意味着物理主义是错误的。【转自 蒉益民,2006,知识论证和物理主义】
  • Tye, M., 1995, Ten Problems of Consiousness, Cambridge, MA: MIT Press. 【区分两种现象概念:索引性概念(indexical concepts)和谓述性现象概念(predicative phenomenal concepts)这个被知识论证词条形容为对于现象特征的“表征主义”说明。只能理解成是一种弱表征主义,因为后来的强表征主义是属于“无命题知识”观点的。】
  • Tye, M., 1998, Knowing what it is like: the ability hypothesis and the knowledge argument, in: G. Preyer and F. Siebelt (Eds.), Reality and Humean Supervenience: Essays on the Philosophy of David Lewis, FrankFurt: Proto Sociology.【这篇……也聊了现象概念策略?】
  • Lycan 1990, 1996的表征主义也被划给了新知识旧事实策略。【@这或许是弱表征主义,因为Jackson主张的强表征主义被划给了“无命题知识”策略。只有在出来之后,玛丽才能形成关于她自己经验的“内省二阶表征”:Lycan, W. G., 1990, What is the Subjectivity of the Mental, Philosophical Perspectives 4 (Action Theory and Philosophy of Mind): 109–130.“计算性理论”:Lycan, W.G., 1996, ed., Mind and Cognition. Oxford: Basil Blackwell: p.101
  • Papineau, D. 1996, ―The Antipathetic Fallacy, in Conscious Experience, Thomas Metzinger (ed.), Oxford: Oxford University Press. 【区分关于经验的一三人称思想】
  • Perry, J., 2001, Knowledge, Possibility and Consciousness, Cambridge, MA: MIT Press. 【玛丽出来后的新知识只不过是类似“我是个哲学家”、“今天是周日”这样的索引性思想(和Tye 1995有点像)。新知识是一种“指示性(demonstrative)”信念,玛丽出来后看到天空,可能会想“哦,具有蓝色的经验就像是这样”,这在出来之前是不可能拥有的,但仍然指称着物理属性。】
  • Loar, B., 1990, Phenomenal States (Revised Version), in The Nature of Consciousness: Philosophical Debates, N. Block, O. Flanagan, G. Güzeldere (eds.), Cambridge, MA: MIT Press, 1997. 【“现象概念”策略:玛丽之所以在房间中不知道看见红色是什么样,是因为她缺少一种相关的“现象概念”;这种概念不同于她在房间中的物理概念,她走出房间之后获得的就是包含这种现象概念的现象知识;但是虽然概念是两种,本体上的感受质还是物理的——玛丽并没有学到新的事实性知识。】

现象概念策略做的人很多,似乎可以多花点时间。

(1)我们知道酒精这样东西就可以由两种完全独立的方式呈现出来。一种是通过相应的现象特性,比如具有某种特定的颜色、气味等等的液体;另一种是通过化学结构CH3CH2OH。
(2)类似地,“红色的意识感受特性”这样东西也可以由两种完全独立的方式或概念呈现出来:一种是通过关于意识中特定感受的现象概念Q(red);另一种是通过关于相应的大脑物理特性的物理学概念P(red)。劳尔辩解说尽管Q(red)和P(red)在我们头脑中是两种完全不同类型的概念,但这并不能否定它们实际上指称同一个特性这样一个物理主义的真理。
(3)劳尔进一步分析说关于意识感受特性的现象概念Q(red)是特殊的一类概念,他把这类概念称为识别概念(recognitional concept)。一个识别概念似乎向我们揭示了它的指称的本质,比如“红色感受”这个概念的指称的本质似乎就是我们红色的意识感受性,并没有多余的物理状态或特性包含在这个现象概念中。但是劳尔坚称这只是我们在概念上的幻觉,并不能用来驳倒物理主义同一论。
(4)因此劳尔对知识论证的回应是:出了房间后,当玛丽第一次感觉到红色意识感受特性时,她只是看到一样她早已熟悉的东西,即相应的大脑物理特性。红色意识感受特性只是原来那个玛丽所熟知的大脑物理特性以一种不同的方式呈现在玛丽面前。总而言之,玛丽没有学到任何新的事实或知识。

4.2 “无命题知识观点”(No Propositional Knowledge View)

区分成“能力假说”(Ability Hypothesis )和“亲知假说”( Acquaintance Hypothesis )两种观点。

4.2.1 能力假说

玛丽出来以后并没有获得任何新的命题知识,而是获得了一捆能力(比如想象、回忆和辨认颜色或颜色经验的能力)。比如玛丽第一次看到了红色,就获得了这样一些新能力:能够记住看见红色的感受质是什么样子的;能够在没看见红色的时候,回忆起关于红色的意识感受质;能够在再次看到红色时,辨认出同一种红色的体验。

知道像是什么样子,就是拥有这些能力:辨认的能力,想象的能力,通过想象实验来预测某人行为的能力。Lewis, D., 1983, Postscript to Mad Pain and Martian Pain, in D. Lewis, Philosophical Papers(Volume 1), Oxford: Oxford University Press: p.131

能力假说认为,知道一种经验是什么感觉,就是拥有回忆、想象和辨认的能力……它不是知道那个(knowing-that),而是知道如何(knowing-how)。Lewis, D., 1988, What Experience Teaches, in: Proceedings of the Russellian Society, 13: 29–57. Reprinted in Lycan, W. G. (ed.), 1990, Mind and Cognition, Oxford: Blackwell: p.516.【这篇文章最早是1988年发的,后来有三本文集收过,我读的是Lewis自己1999年文集里的版本,知识论证在p.274-277.能力假说在pp.285-290.】

Lewis第一次提出能力假说是在83年“疯子的疼和火星人的疼附录”,为此我又重读了一遍“疯子和火星人的疼”,前两天做了笔记。88年的“经验教了什么”这篇文章论述得比较细,主要是借助了“知道如何”(knowing-how)与“知道如此”(knowing that)的区分,认为前者只是一种身体性的技能和状态,并非命题性知识;后者则是知道由真命题所表达的知识。作为类比,某人可能知道全部力学知识,知道骑自行车的“原理”(动量、速度、惯性、平衡……),但从来没真正骑过自行车。在他“学会”骑自行车后,并没有获得什么新的知识,而是习得了某种身体性的技能。(但所谓“身体技能”,在具身认知里又有很多文章可做)

这种策略并非毫无希望,通过分析化约或许可以和其它策略联系起来。但其实我挺反感knowing-that和knowing-how这种区分,觉得是一种掩盖问题的策略,虽然到处都有人用。

另外泰讨论了一下能力假说,还没时间看。Tye, M., 1998, Knowing what it is like: the ability hypothesis and the knowledge argument, in: G. Preyer and F. Siebelt (Eds.), Reality and Humean Supervenience: Essays on the Philosophy of David Lewis, FrankFurt: Proto Sociology.

另外还有Nemirow写过能力假说,这个懒得看了。

4.2.2 亲知假说####

Conee 1994提出了“无命题知识”观点的另一变种,“亲知假说”。他认为亲知构成了第三种知识类别,既不能还原为事实性知识(也就是前面的命题知识),也不同于“知道如何”(反对刘易斯的能力假说)。
Conee, E., 1994, Phenomenal knowledge, in: Australasian Journal of Philosophy 72.

Tye 2009认为亲知假说是知识论证的正确答案,放弃了他原来的回应。Tye, M., 2009, Consciousness Revisited, Cambridge, MA: MIT Press.

(之前Tye 1995给出了一种表征主义回应,被划给了4.1“新知识/旧事实”观点的。Tye, M., 1995, Ten Problems of Consiousness, Cambridge, MA: MIT Press.)

丘奇兰德神奇地也用到了亲知概念回应知识论证:

丘奇兰德(Paul Churchland)在《知道感受特性:回答杰克逊》一文中指出:为了使上述的知识论证成为逻辑形式上有效的证明,在两个论证前提中出现的“知道”一词应该是同一种用法。但是丘奇兰德辩论说实际上“知道”一词在两个论证前提中分别代表两种不同的用法。在第一个前提中,“知道”是指一种对物理学命题知识的掌握,玛丽在感受这些物理学命题知识时大脑会呈现某种特定的状态。而在第二个前提中,“知道”是指对意识感受特性的一种亲知,玛丽在感受这些亲知时大脑会呈现另一种不同的特定状态。因为这两种“知道”的物理基础就是不同的,所以这是两种不同意义的“知道”,因此上述知识论证在逻辑形式上不是有效的论证。【蒉益民,2006,知识论证和物理主义】Churchland, P., 2004, Knowing qualia: a reply to Jackson (with postsript: 1997), in: P. Ludlow, D. Stoljar, Y. Nagasaw (Eds.), 2004,There is Something about Mary: Essays on Phenomenal Consciousness and Frank Jackson's Knowledge Argument, MIT Press.

这篇没读。虽然丘奇兰德也用了亲知概念,但是不是和这里的“亲知假说”归为一类,仍然保持怀疑。丘神你不应该在取消主义里面好好待着吗??

4.3 表征主义(Representational Theories of Qualia)

  • SEP, Qualia, section 7.
  • SEP, Representational Theories of Consciousness.【这篇专题性的比较全面】

以及Crane, section 3.3; Bonjour, section 2.2; Siegel, section 7.1; Byrne, 2010,
section 3.2

4.3.1 强、弱版本的表征主义

“多年以来意向性讨论中的表征主义都是核心性的。但它近年来才在心灵哲学中扮演了更广泛的角色,尤其是在意识理论中。的确,存在着多种关于意识的表征理论,与“意识”一词的种种不同用法相对应,每一种都试图通过表征来解释对应的现象。更谨慎地说,每一种理论都试图通过意向性,来解释它的目标现象,并假定意向性就是表征。”(SEP, Representational Theories of Consciousness)

@可以认为,表征主义一开始并不是专门作为对知识论证的回应发展出来的理论,而是有一个更一般的、试图解决意识难题的问题背景。某些版本的表征主义,被划给了“新知识/旧事实”回应策略,我估计它们会被认为是弱表征主义。而Jackson和Tye(后期)的观点则是强表征主义,属于对知识论证的“无命题知识”回应策略。

按照表征主义,感受质被认为同一于特定的表征内容(representational content)。表征主义认为,经验的现象特征可以通过意向性来理解。感受质并不从物质身体的神经活动中产生出来,它也不是经验的内在性质;相反,它是经验对象的性质。当我说经验到某种感受质,比如“红色感”的时候,只不过是在说,对象的红色性质出现在经验内容中——也就是说出现在表征内容之中。现象特征同一于表征特征,而表征特征是比较容易得到物理说明的。

  • 强表征主义:现象特征(意识感受性)与某种类型的表征内容在本体论上是同一的。
  • 弱表征主义:现象特征只是随附于(supervene)表征内容,两者在本体论上不必是同一的。换言之,对于任何两个经验,如果它们的表征内容相同,那么它们的现象特征也相同。

泰,2009《重访意识:不用现象概念的物理主义》,系统论述了如何用强表征主义理论来为物理主义辩护(Tye, M., 2009, Consciousness Revisited: Materialism without Phenomenal Concepts, Cambridge, MA: The MIT Press.)

对于弱表征主义,泰指出,它没有办法揭示现象特征(意识感受性)的本体论本性(nature)。(Tye, M., 2009, Consciousness Revisited: Materialism without Phenomenal Concepts, Cambridge, MA: The MIT Press: p.112)一种最新版本的弱表征主义见(Byrne, A., 2001, Intentionalism defended, in Philosophical Review 110.)

但强表征主义的问题是,如果我们能证明两个经验具有相同的现象特征、但却有着不同的表征内容,强表征主义理论就会被驳倒。

4.3.2 透明性命题(The Transparency Thesis)

知觉的透明性命题(The Transparency Thesis):在知觉经验中,个体直接感受到外部世界的物理对象及其相关的现象特性;中间没有经过像传统经验主义理论所说的诸如感觉材料之类的中介,而是直接地透明地感受到外部独立于心灵的对象及其特性。

知觉的透明性命题至少可以追溯到摩尔(G. E. Moore)1903年的工作,他在一篇题为“驳斥(唯心主义)理念论”的文章中就已经提到这个哲学观点。我们知道,作为意识经验中的现象特征的意识感受性,绝大多数是从各种各样的知觉经验中获得的。如果透明性命题是对的,那么我们在知觉经验中感受到的就是外部世界的物理对象及其客观存在的(物理的)现象特性。这其中似乎隐藏着一条将意识感受性物理主义化的路径。也许正是由于这个原因,最近二十多年来,哲学家们又重新重视和提倡透明性命题。(cf. Tye, 2013, section 6; Crane, section 2.1.3; Lycan, section 3.3)其中普林斯顿大学哲学系的哈曼(G. Harman)教授在他1990年的一篇题为“经验的内在固有特质”的论文中,对透明性命题进行了经典的阐述和论证。【用到了错觉论证(argument from illusion)】(蒉益民2013)

  • Moore, G. E., 1903, The refutation of idealism, in Mind (new series) 12.
  • Tye, M., 2013, Qualia, in E. N. Zalta (ed.), The Stanford Encyclopedia of Philosophy (April Edition), URL=(http://plato.Stanford.edu/entries/qualia/).
  • Crane, T., 2011, The problem of perception, in E. N. Zalta ( ed ) , The
    Stanford Encyclopedia of Philosophy
    ( February Edition), URL =
    (http://plato.Stanford.edu/entries/perception-problem/).
  • Lycan, W., 2006, The representational theories of consciousness , in E. N. Zalta (ed.) , The Stanford Encyclopedia of Philosophy (October Edition), URL = (http://plato.Stanford, edu/entries/consciousness-representational/).
  • Harman, G., 1997, The intrinsic quality of experience, in N. Block, O. Flanagan and G. Guzeldere (eds.), The Nature of Consciousness, Cambridge, MA: The MIT Press.

4.3.3 Jackson的表征主义

  • Frank Jackson. Mind and Illusion, in: P. Ludlow, D. Stoljar, Y. Nagasaw (Eds.), 2004,There is Something about Mary: Essays on Phenomenal Consciousness and Frank Jackson's Knowledge Argument, MIT Press.【找到的是另外一个版本Jackson, Frank (2003). Mind and illusion. In Anthony O'Hear (ed.), Royal Institute of Philosophy Supplement. Cambridge University Press. pp. 421--442.】

尽管知识论证是由Jackson的黑白玛丽开始的,但是十几年后Jackson本人痛悟前非,“叛逃”到了我们反实在论阵营。而他反对感受质实在论所依仗的就是一种表征主义观点。(同时他还认为这种表征主义和前面的能力假说是融贯的,玛丽从房间出来之后并未学到新知识,而是有了一种新的表征状态。)

Jackson最初的反物理主义知识论证,关键在于一种“知识直觉”——认为我们不可能从对世界的物理描述中,知道看到红色是什么样的感受,因而玛丽的物理知识是不完备的。但后来Jackson转而认为,这种知识直觉是一种认知“假象”(illusion);而对感受性的表征主义说明可以回应这个直觉,说清这个假象。

知识直觉之所以存在,是源于我们对感官经验的错误认识:感官经验似乎以不同寻常的“快和简单”来获取信息,并且还带有整体性的特点,这就使人觉得它们获取的是某种内在的性质,同时这种性质直觉上又不是物理的,因此呈现给我们的状况就好像是,玛丽获得的信息是某种非物理的、内在的属性【这种“非物理的、内在的属性”,是Postscript on Qualia里的主张(Jackson, F., 1998, Postscript on qualia, in: P. Ludlow, D. Stoljar, Y. Nagasaw (Eds.), 2004,There is Something about Mary: Essays on Phenomenal Consciousness and Frank Jackson's Knowledge Argument, MIT Press.)】。

而后来Jackson的表征主义立场认为,经验的现象特征依附于表征的特性,表征特征在决定经验性质方面起着决定作用【Jackson F. Some reflections on representationalism [J]. Philosophy & Phenomenological Research, 2000.】在《心灵与幻象》中,Jackson对现象经验表征所具有的特别“感觉”进行了说明。这种特别感觉实际上就是Jackson所认为的经验的表征特征或内容。当我们感官经验表征事物成这样和那样时,它具有五个方面的不同特征(p. 437):

  • 丰富的(rich)
  • 不可分割的(inextricably)
  • 直接的(immediate)
  • 我们与环境之间的因果关系是表征内容的一部分
  • 感官经验在两种信念状态的传递或转换之间起着特殊的功能性作用

Jackson认为如果一个表征状态的内容具有不可分割的、直接的丰富性,内容中有起原因作用的因素,发挥着正确的功能作用,那么我们就将经验的现象本质说清楚了(p. 438)。这种表征主义是一种强表征主义(strong representionalism),主张经验如何将事物表征成那样已经穷尽了经验的性质——经验完全就是表征性的(exhaustively representational),不需要求助于任何其他本体上新的属性,认为一种经验部分地由表征部分和非表征部分组成是错误的,因为表征已经做了全部的工作。【Frank Jackson. The Knowledge Argument, Diaphanousness, Representationalism, T. Alter and S . Walter( ed. ), Phenomenal Concepts and Phenomenal Knowledge: New Essays on Consciousness and Physicalism, New York: Oxford University Press, 2007 , p. 57.】

Jackson对比了知觉表征与其他形式表征之间的区别:

当我们将其他表征装置如地图、句子等的表征与感官表征相比时会发现,在前些种类的表征装置中,它们自身和所要表征的东西之间存在某种间隔,而在后者的表征中却不存在。

我们可以用气象地图上的等压线之间的间隔来表征压强的变化程度,用字母的排列方式表征某种动物,用地图上的绿色来表征雨林地带,但是我们在描述这些装置的时候也可以毫不提及它们所要表征的。而在视觉表征中却不可能这样。当我们有一个关于红色圆的形状的表征时,这就是这个经验所表征的。我可能接受或不接受事物就是我们所表征的这样,但是事物都是被表征的,而这正是经验的本质特征。所以,想要了解一个经验现象特征,不可能不考虑这个经验表征的是什么;当我们注意我们的经验特性时,就会发现我们自己实际上是在进行着经验将事物表征成某样的过程,这实际上就是经验的表征内容,因此也可以说现象特征依附于这种表征内容

对Jackson表征主义的批评:

  • Alter, T. Does Representationalism Undermine the Knowledge Argument , T. Alter and S . Walter( ed. ), Phenomenal Concepts and Phenomenal Knowledge:New Essays on Consciousness and Physicalism , New York : Oxford University Press, 2007

Jackson实际上对这五个方面如何被物理地说明并没有进一步分析,他只是做出一个论断:如果表征状态的内容是不可分割的、直接的,如果该状态起着正确的功能作用,我们就能说清现象经验了(get the phenomenology for free)。但Jackson对此却没有解释,这就有独断的倾向。很明显,Jackson对知识论证的表征主义回答实际上存在着解释的断层,论证到关键部分就戛然而止了。虽然Jackson为感觉即现象特征或感受性在表征主义框架下找到了位置,但是却没有进一步地为它在物理主义框架下找到位置,而这正是回应知识论证所必须的。正如Alter所批判的,Jackson对知识论证问题的表征主义回答,似乎仅仅是一种遮眼法(red herring)、一种转移注意力的策略(Alter, p.74)。

此外,Alter也批评Jackson在其分析中没有区分开表征内容表征方式,指出表征方式不是意向对象的特性本身所具有的,而是现象经验自己所有的,这样就不能将表征内容完全地还原为对象的性质,其自然化就会有问题,对物理主义的辩护也就不成功。(Alter, p.73)

4.3.4 表征主义相关思想实验:颠倒感受质与反转地球

  • 颠倒光谱:有相同的表征内容,但有不同的现象特征。
  • 颠倒地球:有相同现象特征,但有不同的表征内容”。(但是这类反驳只能反驳强表征主义。【SEP, Qualia】)

反转地球:

“反转地球”是布洛克(Ned Block)提出的一个著名思想实验,旨在反驳表征主义。“反转地球”思想实验大致如下:反转地球是一颗想象的星球,这颗星球上物体的颜色和它们在地球上的对应物的颜色相反。例如,天空是黄色的,草地是红色的,成熟的西红柿是绿色的。相对于地球上的居民,反转地球上的居民的心理状态和经验的表征内容也相反。例如,他们认为天空是黄色的,草地是红色的。然而,和我们一样,他们说天空是“蓝色的”,草地是“绿色的”,成熟的西红柿是“红色的”,等等。也就是说,他们的颜色词的含义和我们的正好相反。除此之外,反转地球和地球完全一样,在它上面,甚至还存在着你的对应物。

当你一天晚上熟睡的时候,一群疯子科学家往你的眼睛里植入了反转镜片,把你的皮肤涂成相反的颜色,并把你带到了反转地球上,用你替换了你的对应物。当你醒来后,你没有察觉到任何不同,因为反转镜片抵消了颜色上的“颠倒”。你认为你还在地球上。天空在你看来还像原来那样,其他东西也是如此。你会说“天空像以前一样蓝”。你现在说这句话和你昨天说这句话表达的思想是相同的,只不过你今天这样说是错误的,因为天空已经变成了黄色【@这里我们可能有一种下意识的的辩护反应,想要修改陈述为“天空对我来说仍然像以前一样蓝”,但这就违背了表征主义的基本原则,不是谈论表征对象,而是在谈论“对我来说”如何如何。】。经过了足够长的时间【 @不需要经过什么时间吧?按照这个实验设计,地球人压根没法察觉颠倒地球有什么不一样。】,在你充分地融入了反转地球上的语言和物理环境之后,你对颜色词的使用会变得和其他居民一样。比如,你会用“红色”来意指绿色。你的意向内容也会变得和他们一样。比如,你会认为天空是黄色的。同样地,你的视觉经验会将天空表征为黄色的。尽管天空看起来仍然是蓝蓝的样子,然而你的视觉经验却将天空表征为黄色的。所以,相对于以前,你的视觉经验的表征内容发生了颠倒,然而现象特征却保持不变。因此,现象特征不是表征内容,这反驳了强表征主义。

表征主义者会认为,经验表征什么东西是自然为它设计的,因此环境的改变也不会影响经验的表征内容。如果我们觉知到蓝色的现象特征时,那么我们的视觉经验只能将对象表征为蓝色的,即便引发蓝色的现象特征的对象并不是蓝色的。因此,尽管在反转地球上,引发蓝色的现象特征的对象是黄色的,然而我们的视觉经验仍然将它表征为蓝色的,只不过这种表征是错误的。

沼泽人:

这种解释似乎能很好地回应反转地球思想实验,但是它也面临着一个困境。根据这种解释,戴维森所说的沼泽人没有任何表征内容。沼泽人是这样一种生物,它产生于闪电引发的化学反应,而它的分子结构和某个刚刚死去的人完全相同。因为它是一个偶然的复制品,自然没有为它做任何设计,又因为经验表征什么东西是自然为它设计的,所以它没有任何表征内容。但是,直觉告诉我们,如果一个人的分子结构和我们完全相同,而且它和我们处于相同的环境中,那么它会具有和我们相同的现象特征。设想你感到疼痛,直觉告诉我们,如果一个沼泽人是你的复制品,那么它也会感到疼痛。但根据上述的论断,沼泽人没有任何表征内容。那么,它感到的疼痛就不具有表征内容。如此,就有一些现象特征无法通过表征内容来解释。一些表征主义者也许会说,沼泽人根本不具有任何现象特征,它不会感到疼痛,我们更不需要用表征内容去解释它的疼痛。虽然这种观点能够挽救表征主义,但是这严重违反了我们的直觉。我们在此面临着一个两难困境:要么放弃表征主义,要么放弃我们的直觉。由此可见,这并不能算作一种成功的回应。

总之,在反转地球思想实验中,布洛克通过因果共变关系来理解表征关系,因此,如果黄色的天空引起了具有蓝色的现象特征的视觉经验,那么该经验就将天空表征为黄色的*。暂且不管这个思想实验对强表征主义的反驳是否成立,它至少表明了要想挽救强表征主义,我们就不能将表征关系理解成单纯的因果共变关系。

五、总结

知识论证试图表明如下情况是可能的:我们可能拥有全部物理信息,但是并不拥有全部应有的信息。进一步概括它的结构为如下两个命题

(1)完全知识命题:在玛丽走出房间之前,她知道所有的物理知识。
(2)学习命题:在玛丽走出房间之后,她学到了一些新知识。

但这里存在的问题是:从(1)和(2)中可以直接得出的结论,仅仅是认识论层面的:“并非所有知识都是物理知识”,关于感受质的知识与物理知识之间存在着认知间隔(epistemic
gap)。而物理主义则首先是一种本体论观点,认为所有事实都是物理事实。因此知识论证对物理主义的反驳还需要一个隐藏前提:

(3)可以从认知间隔中推论出本体间隔。

这种“从认知间隔推论出实在的事实性间隔的策略”,古里克(R. V.
Gulick)称之为“回飞棒论证”(boomerang argument)(Gulick, 2004, p.367),

  • Gulick, R. V., 2004, So many ways of saying no to Mary , in P. Ludlow, D. Stoljar, Y. Nagasaw (Eds.), 2004, There is Something about Mary: Essays on Phenomenal Consciousness and Frank Jackson's Knowledge Argument, MIT Press.

  • 另外他还有一篇挺有意思 Gulick, R. V., 2008, Jackson’s change of mind: representationalism, a priorism and the knowledge argument, in I. Ravenscroft (ed.), Minds, Ethics, and Conditionals: Themes from the Philosophy of Frank Jackson, Oxford: Clarendon Press.

对此,物理主义分成了两派:

  • “先天物理主义”接受前提(3),但否认了学习命题(2),认为玛丽离开房间后并未学到新知识。
  • “后天物理主义”则接受了学习命题,但否认前提(3),认为即使存在认知间隔,也无法对物理主义本体论构成威胁。

先天物理主义认为,“关于意识经验的现象知识可以先天地从物理知识中推出,玛丽走出房间之后不会学到任何关于非物理事实的知识”。

后天物理主义则“承认认识上的间隔,承认物理知识(概念)和现象知识(概念)之间没有先天的关联,但是物理事实还是必然决定现象事实。”

SEP知识论证词条里所谓的“无命题知识”回应策略,与这里的先天物理主义立场基本重合(另外还重合于Chalmers所谓的“A类物理主义”);而“新知识/旧事实”策略,则与这里的后天物理主义立场基本重合(另外也重合于Chalmers所谓的“B类物理主义”)。整理如下:

  • ** 分类方式1. ** 先天物理主义——后天物理主义
  • ** 分类方式2. ** A类物理主义——B类物理主义(Chalmers, 2003)【查尔默斯这篇应该算比较权威的,单独做一份笔记】
  • ** 分类方式3. ** 无命题知识策略——新知识/旧事实策略(SEP知识论证)

相对来说,先天(A类)物理主义立场更强一些,承担的论证责任也更重一些,他们需要否证知识论证的前提(2)(学习命题),但这个学习命题似乎是在直观中受到强烈支持的,相对于前提(3)更难否证。

而后天(B类)物理主义则并不直接受到知识论证的冲击,毕竟在经典的知识论证叙述中,前提(3)并没有直接摆出来,而是我们后设的补充,在这个意义上,可以认为知识论证原本只是针对“先天物理主义”的论证。而且相对于前提(2),前提(3)看起来也是更容易被否证的。但后天物理主义面临的棘手问题则是,按照后天物理主义,

物理主义基本命题就会呈现出偶然性的表象,而如果这种偶然性表象不能被解释掉(explained away),物理主义就很难说是正确的。因此,另一种可能前提即是:如果是后天物理主义的立场,则假如它不能解释掉偶然性表象的话,物理主义也是错的。(刘玲,2011)

总而言之,先天物理主义难以自证;后天物理主义难以解释掉物理主义基本命题的偶然性表象。

先天/后天物理主义的文献

  • Jackson, 2007, A priori physicalism, in: B. P. McLaughlin, J. Cohen(Eds.), Contemporary Debates in Philosophy of Mind, Blackwell Publishing.【谈到A类物理主义大多持先天物理主义立场】
  • Jackson , F., 2005, The case for a priori physicalism, in C. Nimtz and A. Beckermann (eds.), Philosophy, Scienc, and Scientific Philosophy, Main Lectures and Colloquia of GAP 5, International Congress of the Society for Analytical Philosophy, Paderborn: Mentis.

一些物理主义的可能回应:

所谓“不必要”,是因为物理主义要回应知识论证,实际上可以不管玛丽的新状态是什么样的、具体学到了什么样的现象知识这些问题。因为不管是学到了非亲知的物理知识,还是需要亲知的现象知识,都并不与物理主义的基本命题相矛盾。如果玛丽没有学到任何新的事实性知识,固然不与物理主义相矛盾;但即便玛丽学到了新的非物理的事实性知识,也并不与物理主义相矛盾。因为物理主义可以坚称它是一个本体论的断言——物理事实和现象事实在本体上有一种必然决定关系:在任何可能世界中,只要物理事实存在,就会有相应的现象事实随之存在;而这个断言与认识论无关。玛丽之所以在房间中不知道看见红色是什么样的,是因为其相应的物理事实(如特定的大脑状态)还没有出现(如未受相应刺激);一旦她走出房间后,看见了红色,出现了相应的物理事实(如大脑受到了相应的刺激),也就知道了看见红色是什么样的。例如物理主义可以说,不管玛丽在房间中拥有多么顽强的关于红色的物理知识,她的大脑都从未呈现相应的物理特性,也就自然从未有过关于红色的现象知识。(蒉益民,第7页)当她第一次看见红色西红柿时,她的大脑状态也因而发生了改变,并进而获得了关于看见红色是什么样的现象知识,这本身就是知识论证表述的情况,而它并不与物理主义相矛盾。至于玛丽走出房间之后的现象知识是能力知识还是亲知知识,或是新的现象概念的现象知识,都并不与物理主义的基本命题直接相关。(刘玲)

对物理主义的真正挑战在玛丽没出房间前就应该开始了:在黑白房间里,玛丽就经历了黑色和白色的意识感受特征Q(B)和Q(W),她也可以通过仪器观察到她自己相应的大脑物理特性P(B)和P(W)。玛丽当时就可以这样质疑物理主义:如果P(B)必然地导致Q(B),P(W)必然地导致Q(W),那么为什么我从关于P(B)和P(W)的知识在概念上先天地推不出关于Q(B)和Q(W)的知识?【蒉益民,2007】——@这跟丹尼特的思路很像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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