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36天的信」永远26岁

图 / Jeremy Bishop

阿心:

你在上封信里写下“永远18岁”,我同样感慨“年轻真好”。

年轻的岁月真是千金不换。

如果可以交换的话,我愿意倾其所有,可世上哪有那样的好事。


若要让我在“永远”后面加上一个年龄,应该不是18岁。

18岁太年轻了,哪都好,只有一个问题,就是还没学会珍惜。

这也正常,对于一个18岁的男孩,未来太遥远了,以至于认为一切都还有周旋和腾挪的余地,不必过于纠结眼前的得失。

那时立下的志愿也都是长远的志愿,等我25岁时候怎么样,30岁时候怎么样……

再掐指一算,时间尚早,于是更加信心百倍,然后心安理得地去打游戏了。


谁年轻时候不是这样呢?

仗着一切尚早尚远,愈发坦然地挥霍现在。

而真正的长大是从建立时间感的那天开始的,人各有早晚,但那天才算成人。

从那天之后,你不会再动不动就搞个5年计划、10年计划,而是更关心切近的目标,想要把生活过得精细。

那天之后,你学会了珍惜,终于明白人这一生最大的天敌就是“时间”,并没有想象中的那么经得起浪费。

那天之后,你可能很久都不会再玩游戏了,不是因为不爱玩了,而是因为有更值得的事情去做。

叙利亚诗人阿多尼斯在《我的孤独是一座花园》中写道:大海没有时间和沙子交谈,它永远忙于谱写浪涛。

年轻的岁月就像是河流,醉心于虚无的奔腾,随波逐流都是快乐。

而长大后的岁月成了静谧的大海,不再忍心让时间散漫地流淌,而是将它们围住、汇聚,在深度的累积中期待乍现的波涛。


就像我们现在做的那样。

清晨,我俩坐在客厅里,在日历当天的那一页写下各自的计划。

我写在左边,你写在右边。通常是3-5项不等,不会允许自己过分清闲,也不列虚妄不可及的目标。

到了晚上,我们再次坐下来,把已经完成的事情勾上,并给对方的今天打个分。

最差也要争个及格,否则会被嘲笑;全部完成的时候,还会骄傲地给自己加10分,以示奖励。

就连一向浑浑噩噩的我,都开始用“番茄钟”来管理时间了,我从前不屑与此,但现在越来越感到管理时间的重要。

正是有了时间感之后,生命才变得精致起来。

这是“长大”较之“年轻”,最最让人期待的地方。


发哥有首歌叫《飞砂风中转》。

最近常听这首歌,越听越喜欢。曲调颇有江湖气,更有趣的是歌词。写人就像是被风裹挟的沙粒,飞在空中,看似逍遥,实际潦草。

渐渐在岁月中感悟到时间如风,于是有了这段词:

年月消逝中

才悟风中转

全为贪顺风

没作主挑选

如今逆风

豪迈的奔远

重拾心内真

撞碎风千串

随风起舞固然美,可无拘无束就成了沙尘暴。

人要懂得随遇而安,也要适时冲破那风的惯性,冲到阳光下,做一颗自主发光的沙粒。


回到开始的问题,若让我在“永远”后面加上一个年龄,我希望是26岁。

因为正是那年,我在茫然中终于意识到时间如风,并拒绝再让自己虚度。

也是那一年,刚刚学会珍惜的我,遇见了22岁的你。

这或许就是我敬畏时间所得的馈赠吧。


子戈

10月14日




阿心与戈叔的一年之约,为你而写的365封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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