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8日《中华人民共和国学前教育法》发布,该法律将于2025年6月1日起施行。随着法律发布,网上对学前教育的讨论又上一个热度。我作为一个宝妈,也想谈谈自己的想法。
根据《学前教育法》中提到的相关内容,我列举两个个我认为家长比较关心的问题:
1、幼儿园老师和保育员等相关从业人员必须具备一定的资格和学历,并经适当的培训。该法中第三十七条提到“担任幼儿园教师应当取得幼儿园教师资格,已取得其他教师资格并经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教育行政部门组织的学前教育专业培训合格的,可以在幼儿园任教。”第三十九条提到“保育员应当具有国家规定的学历,并经过幼儿保育职业培训。卫生保健人员包括医师、护士和保健员,医师、护士应当取得相应执业资格,保健员应当具有国家规定的学历,并经过卫生保健专业知识培训。”之前网上经常出现一些新闻报道,有些幼儿园老师或者保育员等相关人员出现虐待幼儿的情形,让家长不得不怀疑其是否具备作为老师的职业资格和基本素质。从法律层面上加以强调,是否对保障幼儿教师及相关人员从业资格和专业素养起到一定的加持作用呢?我们拭目以待。
2、幼儿园与小学的相互衔接问题,怎么帮助幼儿做好入学准备和入学适应。该法中第五十九条提到“幼儿园不得采用小学化的教育方式,不得教授小学阶段的课程,防止保育和教育活动小学化。小学坚持按照课程标准零起点教学。校外培训机构等其他任何机构不得对学前儿童开展半日制或者全日制培训,不得教授学前儿童小学阶段的课程。”看到这里,家长会觉得很疑惑,的确一直以来公立幼儿园倡导的就是不得开展相关小学内容的教学,那问题来了,小学一年级的老师会默认小朋友们都已经学了拼音了,我们可以加快速度学习后面的内容,那中间的衔接谁来买单,家长吗?家长有条件的自己教,没条件的找培训班教,现在如果连这条路也断了的话,那一年级的小朋友们怎么衔接,没有那么多天才儿童的,没学好的小朋友可想而知,压力得多大,这又是一个恶性循环。
何去何从,家长们免不得又是一番焦虑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