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一两年, 中美关系可谓是热点. 无论是5G之争, 还是贸易战, 都会极大的影响两国关系, 进一步影响两国民众, 甚至全球民众的生活. 但是, 除了从媒体、剧集中了解到的美国, 我们真的对美国足够了解吗? 我想至少对我而言, 这个问题要打个问号. 美国文化以美剧、电影、动画片、嘻哈、街舞、篮球等方式席卷全球. 但对于个人而言, 很多时候只能看到一个有限的侧面. 这本《历史深处的忧虑:近距离看美国之一》, 以华人移民的视角, 将其所见所闻, 所思所想, 娓娓道来, 是一本近距离了解美国政治、司法的入门好书.
由于书中描述性的语言较多, 因此我加以总结, 选出七个我觉得最改变我原本看法的问题.
第一个问题是种族问题,是否很多人觉得美国的种族问题最主要是黑人和白人的问题?
由于历史原因, 黑人和白人之间的种族问题的确非常敏感, 大家很多时候在政治正确的边缘游走。但其实在作者的观察下, 少数族裔之间,歧视也相当的严重。亚裔经常会经营一些餐馆杂货店, 因此在骚乱的时候往往会成为被攻击的对象。反过来很多亚裔, 其实在内心中对黑人也还是有一些偏见的。而从另一方面来讲, 在这么一种多族裔一起生活的情况,也形成了造就多元化和包容的环境,因为你了解看到了不同的文化, 认识到了来自不同背景的人, 也能够知道如何接受文化之间的冲突与分歧。
第二个问题是国际化大都市的问题 什么才是国际化?
是不是很多外国人或者外企就是国际化? 有时候也并不完全是这样. 纽约这个城市同时存在100多种语言,生活着各式各样的族群. 有些甚至还保留着自己传统的文化和生活方式,但他们主动或被动的形成了美国人这样的共同身份。
第三个问题, 美国是真的自由吗?
作者认为这个自由是有前提的, 你首先必须接受在美国的不自由. 因为美国的法律规定的非常细, 而且执法相对严格。中国人看问题喜欢看道不道德, 美国人可能会更倾向于看合法不合法。有一些很常见的很容易违法的例子: 比如说12岁以下小孩子没有人监护,散步散到别人家领地去了, 在大街上拿着一个打开瓶盖儿的酒瓶,或是工作中表现出一些言语上的性骚扰。有些人会觉得是小事 或者说打个招呼就能解决了。在美国一旦跟警察打招呼那可就是贿赂警察了,罪名更大些。但与此同时, 要理解美国的自由, 还要理解它是一个不断变化的过程。在美国建国的时候权利法案充满了自由的理想,但那时他只针对于白人。随着时间的推移, 权利法案必须要去解决世俗/社会中的问题,所以它是一个逐渐演变的过程, 而非一蹴而就, 而且这种演变, 也只能保证出发点, 却无法保证终点。同时自由是需要代价的,拥枪的自由就会带来一些像枪击案、爆炸案这类对社会的巨大伤害,当代价太大的时候, 一个理性的社会, 就需要思考, 这部分自由是否值得了。
第四个问题, 美国的言论自由是不是什么都能说呢?
在作者看来, 这更是一个经常让美国最高法院头痛的问题。因为有些言论可能会危害个人安全或是国家安全。所以美国使用了清楚与现实的危险测定原则。也就是说这个言论有没有造成一种迫在眉睫的危险, 并且这个危险是要在现实中时时存在的。这条原则听起来简单, 但却有很多值得推敲的地方. 一个最极端的例子是在美国宣传暴动是合法的, 因为很多时候它被认定为一种信仰. 但是参与暴动或组织暴动就肯定是一种违法行为了。在1987年的堪萨斯市, 三k党, 试图在当地的电视台播放一个叫《种族与真理》的纪录片,宣扬种族主义, 而堪萨斯这个城市,黑人比较多。这让很多市民很难接受, 那就涉及到言论自由问题, 经过讨论, 最后市议会7:3, 允许3k党播出节目, 理由是, 言论自由不保证说出来的是真理, 但是要保证能让你说. 那么这种言论自由可能带来什么样的代价呢? 1995年的俄克拉荷马城爆炸, 罪犯是个土生土长的美国人, 此人深受美国右派民兵组织影响, 其中不乏极端主张, 而这就是美国人为言论自由付出的代价之一.
第五个问题, 美国的民兵, 到底是个什么组织?
以前以为民兵是政府在民间的武装力量,但在美国却不是那么回事.恰恰相反, 美国的民兵是民间的合法武装力量,和官方没有关系.它们由老百姓自发组成, 目的是维护自己的权利. 而其存在依据正是来源于权利法案:“组织良好的民兵队伍,对于一个自由国家的安全是必须的,人民拥有和携带武器的权利不可侵犯.” 但这种权利,却会给人们带来一些不安.因为一旦权利被滥用, 使用武器的人就可能会产生致命的伤害.
第六个问题: 美国的私有土地神圣不可侵犯?
美国是土地私有, 日本也是. 但是曾经的一个日本留学生误闯美国人家里,被击毙的事件, 却折射出两个国家对私有土地态度的截然不同. 相对而言, 美国更强调对个人隐私、私人财产和私人领地的保护. 这种私有, 同样也会延伸到土地的出租. 如果延伸到司法, 这种权利同样适用于: 任何非法搜查的证据都不能用于审理过程, 任何在这个基础上的定罪都必须撤销. 这对于警察等公权力而言, 是一种削弱, 而对于个人而言, 则是一种司法层面的保护.
第七个问题, 辛普森杀妻了吗?
橄榄球星辛普森杀妻案可以说是美国的世纪大审判. 在很多人的眼中, 辛普森离奇的行为, 检验的血样, 有嫌疑的作案工具, 出租车司机的证词, 都说明了他就是那个凶手. 而在另一些人眼里, 案件本身的不合情理, 检验证人的不靠谱, 第一现场警察的种族歧视, 却说明了辛普森只是一个被冤枉的替罪羊. 辩方律师和控方检察官之争旷日持久. 各色证人证物证据粉墨登场. 场外媒体民众名人频频点评. 足足成为了一个美国司法的西洋镜. 这个案件, 充分反映了美国的现有司法体系运转方式: 法官做裁判员控制秩序, 辩方律师和控方检察官做运动员, 而陪审团最终一锤定音. 这个案子会让很多人宽心: 因为美国法律倾向于无罪推定, 检察官不但要证明嫌疑人有罪, 而且要以合法的方式取得证据. 但同时也会让另一些忧心: 是美国法律一向无私, 还是因为辛普森高薪聘请的律师团能力太强, 能够充分利用这一法律条文呢? 辛普森有没有罪, 可能只有他自己知道吧.
这本书至少回答了我的七个问题, 同时也让我有了更多的好奇, 愿意去更多的了解美国和它背后的运转机制. 兼听则明, 偏听则暗. 此书不妨一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