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木易每文
考完卷四,整体感觉就是人要歇菜了。
绞尽脑汁熬完了那三个半小时,回到家倒头就睡,不省人事,只觉身体被掏空。
我记得卷四做到最后,剩下的意识就是紧急立法了。
紧急立法权:是指考生在考司考卷四的过程中,为保持卷面的充实程度,别无他法的情况下,根据一般法理和朴素的价值观进行法律续造的权利。
但这条路显然是条死路,行不通。因为阅卷老师的眼睛是极雪亮的,意识也清醒无比,老师对我们的紧急立法权具有一笔否决权。
立法否决权:是指法学院老师在阅卷的过程中,在考生根据一般法理而续造的法律与现行法律相冲突时,以给挂的方式认定续造的法律无效的一种权利。
当然,上面所说的紧急立法权跟立法否决权,只是考生在考完后给自己的悲痛找到的一个情绪出口,当不得真。
在这里,我想说说自己的一些经历。
虽说能有勇气说明年再来的人,都是在玩自虐,可是我得把自己虐到体无完肤才甘心呢。
明年再来,这不是什么丢人的事。
我本科所学专业是非法学的,选择学法真的是自己特别喜欢。
今年七月份开始才想参加司法考试,然后就是买书、买教材、买试卷、买课程……
一开始想考司法的时候,我是真的特别想能考过、考好的。所以没日没夜的看书,特别是三大本。
可是非法学专业出生的我,学习起来还是有点吃力,看了三大本之后的感受就是,脑子都快炸了,却什么也没记住。
随着离考试时间越来越近,我越是着急上火,因为脑子里面什么都没有,一片空白。
我开始狂刷题,刷着刷着就没了信心。感觉做一个错一个,做到最后,我只能一边看试题,一边看答案了。
说实话,虽然我说着狂刷题的话,但显得尤为心虚,买了那么多试题,回过头来翻看,没有一套是做完整的。
考试的前一天晚上,公司全体聚会,我本想着要早点出发去住的地方,养精蓄锐,第二天全力进发的。
不料在大家七嘴八舌的劝阻中,我还是留了下来,参加完整个烧烤暨化妆舞会,我才出发了。
因为聚会中玩得比较嗨,所以就把考试的压力都忘了,第二天考卷一的时候,别提自我感觉有多良好了。其实主要还是卷一的试题刷的比较多一点而已。
下午的刑法、刑诉、行政、行政诉等,可把我给难倒了。这一块复习得有点走马观花,真正试题在手,才发觉自己的无力之处,或是有力也没处使的窘困。
第二天的卷三,真的挺绕的,但是只是对我这种复习得半吊子的人来说绕得要命,对于复习得杠杠的人来说,答案是再明了不过的了。
看来真的如某人所说,不要让司法考试成为自己的压力,可以当作消遣,如果没考过,也可以在怀孕养宝宝期间再来慢慢消遣。
真的是这样吗,难道我对司考的态度已经转变到只把它当作消遣了吗,这样想着让我也是有点不寒而栗呀。
从什么时候开始,我做一件事那么不负责任了,对不起自己,更对不起自己的金钱好吗。
之所以说自己是这场司考中的一个局外人,其实只是不想承认自己的失败,因为从这件事还没开始之际,我就已经料想到了自己会有的结局。
总想给自己找个借口,想要对自己再宽慰一点,想要把自己的形象在心里重新包装,以保证不让自己也瞧不起自己。
可是我真的开始鄙视我自己了。没有尽到全力的努力,都是掩饰失败的借口。
给了自己一个完美的目标,却选择用最对不起自己的方式去蒙混过关,这才是最大的欺骗,才是最诛心的慰藉。
我千般不好,我纵有千万错,所以我想好好的,再来一次。
再来一次。
希望我可以认真对待我所选择的每件事,也希望我善待一切来之不易的可以尽情奋斗的机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