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儿爱喝某个牌子的妙酸乳,春节前,我买了两大提(每提两小箱)。
前几天,我把最后一箱打开,无意中看到盒子上的生产日期,傻眼了——失效期是1月9号,而我是元月底买的,也就是说这箱奶送来时已经过期了二十多天了。
我联系卖家,她的回复是——等你下次再买时多送一箱,过期的奶可以泡脚,效果很好的。
这样的解释给我整得很无语。不应该直接退钱给我吗?把过期的奶放在下面,明显想隐藏么。而且花几十块钱买过的奶泡脚,任凭谁也不会去做此等傻事吧!
说来和这个卖家打交道也有几年了,前面她女儿生病,我还在水滴筹里给她捐了款,虽然不多,也是我的一片心意,期盼她女儿早日好转。而今她的做法着实令人寒心!
只愿人与人之间坦诚相待,少一些套路和欺骗。一箱过期的奶,斩断了我和她继续往来的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