读书笔记:《月亮和六便士》毛姆

【原创】求知若渴,虚心若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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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导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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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读

小说的角色是寻常的平民百姓:叙事者是怀才不遇的作家,德克·斯特罗夫是庸常蹩脚的画家,尼科尔斯船长是离乡背井的流民,缇亚蕾·约翰逊是开门揖客的商人,至于查尔斯·斯特里克兰,原本是再平凡不过的股票经纪,充其量只能算是中等阶层,离开伦敦后主要以打零工为生,最终还沦落到依靠塔希提岛上某个土著女子的祖产过日子的地步。小说的背景全都设定在真实的地方,如伦敦、巴黎、马赛、塔希提等,书中关于这些地方的文字,无论是社会风气还是地理景观,均是现实的写照;尤其是毛姆对伦敦生活、巴黎市井、马赛妓院和塔希提景色的描写,简直就像历史纪录片般精确。叙事情节更是毫无突兀之处,整个故事随着叙事者在伦敦、巴黎和塔希提之间辗转而逐渐推进,跟作者本人的生活轨迹如出一辙。而且不仅查尔斯·斯特里克兰,其他人物的性格谈吐,也都有真实的原型。

正如前文已经指出,文以载道是现实主义小说必备的特征,不过《月亮和六便士》的寓意却没有那么容易被发现。那些误将查尔斯·斯特里克兰当成小说主角的评论者,有的觉得毛姆旨在阐明艺术创作和世俗生活的矛盾,有的认为小说揭示了唯有艺术才能真正永恒的道理,甚至还有人在罗列了斯特里克兰这个角色的种种“不足”之后,又自作多情地替毛姆开脱,宣称“《月亮和六便士》的教训是天才不可能用笔墨来形容”。如果没有遭受蒙蔽,能够避免过于流畅的阅读体验引发的粗心大意,仔细到小说中寻找作者精心设置的伏笔,我们将会发现,这个“德育故事”所要讲述的,其实是一个和毛姆一样老派的道理。

要明白这个道理是什么,首先必须厘清整部小说的结构和基调。《月亮和六便士》可以分为三个部分:第一部分从开篇到第十七章,主要讲述叙事者在伦敦生活时所了解到的斯特里克兰;第二部分从第十八章到第四十四章,描绘了叙事者客居巴黎后和斯特里克兰的交往;第三部分从第四十五章到结束,着墨于叙事者游历塔希提期间所听到的关于斯特里克兰死前几年的情况。无论在哪个部分,叙事者都占据了绝对核心的位置,斯特里克兰自始至终从未直接登场,他的生平事迹和内心活动完全由“我”通过转述、观察、推测和解释来呈现。换言之,小说的主角是而且只能是第一人称的叙事者。

这个叙事者的声音,亦即小说的基调,是谨慎而克制的。我们可以看到,每当叙事者对某个人、某件事形成观点或者判断,他都会紧接着自我反省,甚至于说出“我所做的猜测都是毫无根据的”这样的话来。《月亮和六便士》反复证明了这种谨慎和克制的必要性。比如在小说的开头,叙事者在没有见过斯特里克兰以前,根据露丝·沃特福德的转述,错误地“把他想像成弱不禁风、其貌不扬的样子”,见面后才发现“实际上他长得魁梧雄壮,手和脚都很大,晚礼服穿在他身上有点滑稽”。至于斯特里克兰太太,叙事者在第四章认为她“算是心地最纯良的”,到第十五章却发现这个貌似温柔体贴的女子“竟然如此阴险歹毒”。又比如在第二十三章,叙事者觉得德克·斯特罗夫及其妻子的家庭生活“宛如悠扬的牧歌,别具一种独特之美”,而他们之间不可弥补的裂痕要直到第四十一章才真相大白。当然最大的反差来自斯特里克兰这个角色:他外貌粗野、言行粗俗,相处多年的连襟把他当作不折不扣的恶棍,塔希提的白人视其为游手好闲的混混,甚至连他自己的子女,在听完他惨死的情状之后,也认为其罪有应得;但他其实是个值得同情的伟大艺术家,为世人留下了许多别开生面的杰作。诸如此类的强烈反差不仅仅是为了增加阅读的快感,它们更主要的功能是为小说最后一段揭示的寓意进行铺垫。

具体到《月亮和六便士》,艾美·斯特里克兰连同床共枕十七载的丈夫偷偷在伦敦学了两年绘画都不知情,所以会将决意为艺术献身的查尔斯·斯特里克兰视为寡情薄幸的负心汉;罗伯特及其妹妹无从获悉他们的父亲内心承受了多少折磨和痛苦,对艺术更一窍不通,所以对斯特里克兰离家出走的行为恨之入骨,竟至于耳闻其悲惨下场以后完全无动于衷。小说中最有资格对其他人做出评判的当然是叙事者,但他是——用鲜花酒店老板缇亚蕾·约翰逊的话来说——“老成持重”的,无论对谁都是同情理解多于指责非难,哪怕是对他明明极其厌恶的艾美·斯特里克兰,也无非是善意讽刺了几句而已。

从某种意义上来说,《月亮和六便士》是对当时那些差评师的回应,提醒他们不要急于言之凿凿地做出审判:既然乍看俗不可耐的查尔斯·斯特里克兰其实是个伟大的天才画家,那么同样道理,貌似落入现实主义窠臼的《人性的枷锁》及《月亮和六便士》,也可能是流芳后世的煌煌巨著。

将近一个世纪过去,至少从目前来看,光阴已经证明毛姆的谨慎和自信是正确的;从前种种针对这部小说的非议,连同那些非议者的名字,早被埋葬在旧纸堆里,除了极少数文学史研究者,再也没有人会去挖掘。

但不要随便评判别人并不等于没有自己的观点和立场,毛姆借由《月亮和六便士》所亮出的观点是精神优于物质、个体大于社会;而这种反世俗、反传统的立场,正是几代读者为之潸然泪下的关键所在,因为普通读者毕竟既不了解小说这种文学体裁的历史演变,也不知道文坛的私人恩怨。

查尔斯·斯特里克兰毅然舍弃舒适的中等阶层生活,甘愿过着食不果腹、衣不蔽体的艰苦日子,在世人看来已经非常难以理解;他甚至还决绝地抛下妻儿、背叛朋友,按照传统的道德观念更是十足的混蛋;但到最后,他却是一个得到作者和读者的同情、在艺术领域奏响凯歌的大英雄。在小说的第五十章,叙事者讲述了两名师出同门然而命运截然相反的医生的轶事:医术高超的亚伯拉罕听从内心的召唤,丢下伦敦的优职厚禄,到亚历山大港当了朴素的检疫员;技艺稍逊的卡迈克尔则幸运地顶替了亚伯拉罕留下的空缺,成为趾高气扬的社会名流。叙事者在讲完这个与斯特里克兰的传奇有异曲同工之妙的故事之后,提出了两个发人深省的问题:难道做自己最想做的事,生活在让你感到舒服的环境里,让你的内心得到安宁是糟践自己吗?难道成为年入上万英镑的外科医生、娶得如花美眷就算是成功吗?

这些拷问人生终极意义的难题有两个截然不同的答案,小说的名字正好再现了两者之间的对立。《月亮和六便士》这个书名来自一篇持论较为公允的书评,该文作者称《人性的枷锁》的主角菲利普·卡雷“和许多年轻人一样,为天上的月亮神魂颠倒,对脚下的六便士视而不见”。月亮象征着崇高的理想追求和美妙的精神境界,也象征着离开伦敦的斯特里克兰和远赴埃及的亚伯拉罕所甘之如饴的清贫;六便士这种小面额的硬币代表着世俗的鸡虫得失与蝇头小利,也代表着卡迈克尔所引以为傲的豪奢。月亮和六便士之间理应如何取舍,叙事者并无定论,只是谨慎地说:我想这取决于你如何看待生活的意义,取决于你认为你应该对社会做出什么贡献,应该对自己有什么要求。


正文

我说的伟大并不是那种官运亨通的政客或者战功赫赫的军人所能得到的,那些人的光环来自他们的职位,而非自身的本事;等到时过境迁,他们将会变得微不足道。人们常常发现,离任的总理原来只是个能言善辩的口舌之士,卸职的将军也无非是个软弱可欺的市井之徒。

他被嘲笑的时代早已过去,为他进行辩护不再是标新立异的举动,对他加以推崇也不再是离经叛道的表现。他固然有种种缺点,但在世人看来已经是瑕不掩瑜。他的艺术地位或许尚待争论,崇拜者对他的赞扬或许就像贬抑者对他的抨击,都是信口开河的胡说,但有一点毋庸置疑,那就是他拥有天赋。

艺术家、画家、诗人和音乐家——主要是通过对现实进行拔高或者美化来满足人们的审美意识,但有的艺术家也将其个性赤裸裸地袒露在他的作品中。探索这种艺术家的秘密是很有乐趣的,跟阅读侦探小说差不多。他的作品就像无言的宇宙,充满了有待发现的奥秘。

吃惊地发现当初他们眼里那个穷困潦倒的画家原来是个名副其实的天才,而他们竟然失之交臂以后,法国和美国的报刊上就出现了许多文章,既有回忆和他的交往的,也有表达对他的赞赏的

编造神话是人类的天性。如果超群出众的人物在其生涯中遇到某些令人感到惊奇或者神秘的事情,人们就会极其贪婪地抓住不放,将其演绎成一段传说,然后狂热地深信不疑。这是人们对平淡生活提出的浪漫抗议。传说里的轶事变成了英雄晋身不朽境界最可靠的通行证。

他的仇敌不少,朋友却不多。所以可想而知,为他树碑立传的作家自然只能用活灵活现的想象来增补吉光片羽的回忆;人们对他的生平所知甚少,这显然给胡编乱造提供了很好的机会;于是在这些人的笔下,他的生活是古怪而可怕的,他的为人是孤僻而乖张的,而他的命运则是催人泪下的。没隔多久,这些天花乱坠的描写就变成了明哲保身的历史学家不敢轻易质疑的传奇。

【我的点评】
哈哈哈哈哈笑死我了,第一次看见有这样的粉丝,费尽心机去搜罗自己偶像的出丑的事情,再将其详细的描绘出来,就连有笔账单未付款这样微不足道地小事,他也绝不放过,而是会像抓住了什么宝藏一样向你面露神秘略带得意地吐露出来。


【原文】
这位博学多闻的作者如此费尽心机地去搜罗每个能让他的偶像蒙羞的事迹,真是叫人叹为观止。每当举出冷酷无情或者鲜廉寡耻的例子,他就对其偶像满怀同情之了解;每当利用久遭遗忘的逸事来摧毁罗伯特·斯特里克兰牧师的孝顺之心,他就像卫道士审判异教徒那样兴高采烈。他的勤奋程度是很令人称奇的。再微不足道的琐事他也绝不放过,假如查尔斯·斯特里克兰有笔洗衣账尚未付款,那肯定会被详细地记录下来;假如他借了人家半克朗没有偿还,双方经手的每个细节都不会被忽略,这一点读者绝对可以放心。

作家追求的回报应该是挥洒文字的快乐和传播思想的惬意,至于其他的,那就随便吧,别去在意赞美或诋毁、失败或成功。

【我的点评】
这里的话语用来描述文学史真是再适合不过了。一个文学思潮崛起总是会掩盖掉逝去的思潮,信奉新思潮的年轻人们天真地以为自己手捧着真理,疯狂地叫嚣着要推倒过去,将一切重新来过,正如现实主义和浪漫主义批判了过去了古典主义,又被后来的现代主义骂得体无完肤。殊不知这群年轻人的形象在历史的幻灯片里已经重现了无数次了,那些慷慨激昂的人自以为他们说的话是前人闻所未闻的,殊不知此类豪言壮语早已被说过上百遍,而且连说话的腔调也是大同小异。钟摆甩过去又荡回来。这个过程永远往复无休。


【原文】
年轻人信奉的是我们以前从未听说过的神明,我们的后辈将要朝哪个方向走,现在也可以看出端倪了。躁动不安的年轻世代在意识到他们的强大之后早已登堂入室,这些人夺门而入,抢占了我们的位子。空气里充满了他们喧闹的喊叫声。有些为老不尊的长者滑稽地模仿年轻人的吵吵嚷嚷,想要证明属于他们的时代尚未逝去;他们像最有活力的后生那样振臂高呼,但喊出的口号是那么的空洞;他们就像人老珠黄的荡妇,试图通过梳妆打扮和卖弄风情来重获青春永驻的幻觉。那些较为聪明的前辈则大大方方地让开道路。他们无奈的微笑中带着些许宽容的嘲讽。这些人记得当初他们将踌躇满志的前辈踩在脚下时,也正是如此大叫大嚷、出言不逊;他们还预见到这些高举火炬的勇士终有一日也要让出他们的位子。谁也不能够一锤定音。

那些慷慨激昂的人自以为他们说的话是前人闻所未闻的,殊不知此类豪言壮语早已被说过上百遍,而且连说话的腔调也是大同小异。钟摆甩过去又荡回来。这个过程永远往复无休。

有时候,一个人在属于他的风云岁月过去之后,还能活着进入全新的时代,这时好奇的人就能看到人间喜剧中最为奇特的场面。

【我的点评】
将一个来自下层社会突然因为一部作品意外走红挤入上层人士的社交圈子时那种浑身不自在局促不安既紧张又自卑的复杂心理表现了出来。


【原文】
我记得我常常乘坐很久的公共汽车,去拜访那些热爱文学又殷勤好客的家庭。我总是畏首畏尾地在街道上徘徊,半天才能鼓起勇气按响门铃,然后怀着极其紧张的心情跟着迎宾走进空气沉闷、高朋满座的客厅。主人介绍我认识这位贵客那位嘉宾,而那些人则对拙作大加吹捧,让我感到浑身不自在。我感觉到他们希望我说几句幽默机智的话,可惜直到聚会结束,我还是一句都没能想起来。为了掩饰尴尬的心情,我帮忙端茶倒水,把面包切得乱七八糟,涂上黄油端给众人享用。我希望没有人来注意我,那我就可以暗自观察这些社会名流,专心聆听他们的佳言妙语。

【我的点评】
在这里作者用反讽的语调狠狠嘲弄了一下这群装腔作势地上流人士。


【原文】
我记得当年有几位个子高大、神态孤傲的女士,她们有着高耸的鼻子和饥渴的眼睛,衣服穿在她们身上就像是士兵的盔甲;也有几个身材娇小、獐头鼠目的老处女,她们有着轻柔的声音和溜滑的眼神。这些女士坚持戴着手套吃黄油吐司的怪癖让我称奇不已,而她们趁别人不注意时在椅子上偷偷把手指揩擦干净的壮举更是令我敬佩万分。

男宾则很少有奇装异服的。他们尽量打扮得不像个作家。他们想要装出精明强干的样子,无论走到哪里都会被人当成某家公司的管理人员。他们总是显得有点累。以前我并不认识什么作家,我发现这些人非常奇怪,反正我觉得他们实在是太过装腔作势。

【我的点评】
俗称笑面虎,互相都是虚伪做作的人,他们的交往不过是在浪费时间而已,并不会取得什么实际性的交谈结果,就像是拜登和乌克兰总理通话,拜登说倘若俄罗斯入侵乌克兰那么美国一定会进行帮助,就在他说这句话的时候将美国军队全部进行了撤离,乌克兰总理表示如果真的愿意帮助,那么请拜登前来乌克兰视察一下鼓舞士气,结果拜登就熄火了。两个人都是当面一套 背后一套。


【原文】
我记得当年总觉得他们的对话妙趣横生,那些作家当面称兄道弟,但转身就会用尖酸刻薄的言论相互挖苦,我常常听得瞠目结舌。艺术家和其他人相比有个优势,他不仅可以取笑朋友们的长相或性格,而且可以嘲弄他们的作品。

我苦恨自己才思不如他们敏捷,口齿也不如他们伶俐。那个年代的作家还比较讲究说话的艺术,机敏的回答比锅底下柴火的噼啪声更令人赞赏,名言妙语也尚未变成愚笨者附庸风雅的工具,而是随意闲谈中的点睛之句。可惜这些灵光乍现的话我都没能记住。

每当评鉴过最新作品的优劣之后,我们自然会好奇这本书卖了多少册,作者已经拿到多少预付金,他总共能赚到多少钱。接着我们聊起这个或那个出版商,谁比较慷慨,谁又比较吝啬;我们讨论是把书稿交给支付优厚版税的出版社好呢,还是去找营销宣传不遗余力的出版商好。有些出版商不懂做广告,有些则做得很好。有些比较现代,有些比较老派。然后我们说起经纪人,他们为我们争取到什么样的报价;还有编辑,他们每千字开出多少稿费,付款的速度是快还是慢。对我来说,这一切都是非常罗曼蒂克的。它让我有置身于某种神秘兄弟会的亲切感。

她创造了虚幻的世界,高高兴兴地在里面生活,享受着她在日常世界得不到的自由。认识诸多作家之后,她觉得自己仿佛登上了从前只能隔着脚灯仰望的舞台。她像看戏似的观察着这些人,确实感到她的生活圈子扩大了,因为她既宴请他们,也到他们壁垒森严的家里去做客。她并不排斥这些作家游戏人生的态度,但根本没想过要依照他们的标准来调整自己的行为。这些人离奇的道德观念,连同他们的怪异的装束和荒诞的谬论,都让她感到非常有趣,但对她为人处世的信念却没有丝毫的影响。

她家的环境布置得很淡雅。她的公寓总是干干净净,摆着鲜花,让人看着心情就好;客厅里那些印花棉布的图案略嫌呆板,但明亮又美丽。到雅致的小餐厅里用餐也是种享受,餐桌的款式很大方,两个女佣苗条而漂亮,食物又是那么的可口。

【我的点评】
这是两种截然不同的人生追求,一种是愿意接受平平淡淡地度过一生,这样的日子简单平静能够享受到淡淡的知足的乐趣,这是我所向往的生活,另外一种是厌烦平淡的日常,认为其乏味无趣,向往一种紧张刺激的生活,每天都在经历冒险,身上的每一个细胞都在吸纳着新鲜的空气,这是我女朋友希望的生活。老实说,我也不知道怎么和她走到了一起,我还是更喜欢那种纯真温柔的女孩,不喜欢那种喧闹吵得我静不下心来的女孩。


【原文】
两个纯良又可爱的孩子显然也必将继承他们的社会地位,这样的生活不能算微不足道了。他们将会在不知不觉中慢慢变老,他们将会看到儿子和女儿长大成人,来到适宜嫁娶的年龄——其中一个将出落成美貌动人的少女,也许是几个健康孩子的母亲,另外一个将成长为英俊阳刚的少年,可能是立志报效国家的士兵;接着他们将会体面地退休,过着衣食无忧的生活,备受子孙后代崇敬;在度过这段并非无用的快乐人生之后,他们将会寿终正寝,入土为安。

这肯定是人世间无数对夫妻的故事,这种生活模式有一种简单之美。它让你想起平静的涓涓细流,蜿蜒流淌过翠绿的牧场和宜人的树荫,最终涌入浩瀚的海洋;但大海是如此平静,如此沉默,如此漠然,乃至你突然感到莫名的焦躁。或许是我的想法比较奇怪吧,反正早在那个时候,我就强烈地感觉到绝大多数人共有的这种生活是不完美的。我承认这种生活有其社会价值,我明白循规蹈矩未必不是幸福。但血气方刚的我想踏上更为狂野不羁的旅途。我认为我应该提防这些安逸的欢乐。我心里渴望过上更危险的生活。我随时愿意奔赴陡峭险峻的山岭和暗流汹涌的海滩,只要我能拥有改变——改变和意料之外的事物带来的刺激。

回头翻看前面对斯特里克兰夫妇的描写,我发现他们的面目显得很模糊。我把他们写得毫无个人风采可言,而那是使书中人物形象生动的关键所在;我怀疑这要怪我自己,于是我冥思苦想,试图忆起某些能让他们跃然纸上的独特之处。我想要是能描绘几种他们惯用的语气或者特殊的习惯,那应该能够突出他们的特点。现在他们就像古旧挂毯里的人像,和背景没有什么区别,如果你站在远处,恐怕连轮廓都看不清,只能见到一团漂亮的颜色。我仅有的借口是,他们给我留下的正是这种印象。其实许多人的面目都是这么模糊的,他们生活在社会有机体之内,又跳不出体制的窠臼,慢慢地也就泯然众人矣。他们很像身体里的细胞,重要是很重要,但只要是健康正常的细胞,就会被巨大的总体吞没而显露不出来。斯特里克兰的家庭是普通的中产阶级之家。妻子是个和蔼可亲、热情好客的普通妇女,有着痴迷于结交文人墨客的无伤大雅的爱好;丈夫是个呆板无趣的普通男人,克勤克俭地过着仁慈的上帝安排给他的生活;两个孩子外貌漂亮,身体健康。这样的家庭再寻常不过了。我不知道他们身上有什么值得猎奇者关注的地方。

她笑了起来,眼睛里流露出我早已熟悉的幸灾乐祸的神色。这意味着她又听到她某个朋友的糗事,这位女作家的消息是很灵通的。

不仅是她的面孔,她浑身上下都洋溢着欢天喜地的气息。

【我的点评】
我猜这个男人在家里虽然精致得体但却受到了来自妻子的压迫,而现在虽然他蓬头垢面却能够过得随心所欲,让自尊心得到满足,让自己能够呼吸到自由的空气。


【原文】
上次我见到他时,他整个人仪表堂堂,但显得非常不自在;现在他蓬头垢面,神态却非常自如写意。

我无法用笔墨形容他说出这句话时是多么的绝情寡义。这让我很反感,但我尽量不流露出来。

【我的点评】
很难以置信吧,全文中唯一提到亨利叔叔这个重要伏笔的地方,竟然是在这么不起眼的一个角落,要不是在序言读到过这个关键的线索,大家恐怕对这段文字都一扫而过了吧。


【原文】
我借用了亨利叔叔以前常用的口气。亨利叔叔是个牧师,他在劝亲戚给爱施会捐款时总是用这种口气。

【我的点评】
笑死我了这段话。如果罪人对他犯下的罪行直认不讳,想劝他洗心革面的人还能有什么话说呢?说得太在理了,在被别人骂之前先把自己彻底自嘲一番,这样别人就找不到话骂你了,反倒哑口无言不知所措了。只要你脸皮厚厚的,就没有人可以让你感到害羞。


【原文】
我倍感意外地看着他。他友好地赞同我说的每句话,我反倒不知该如何是好。这让我的处境变得很复杂,甚至有点荒唐可笑。我本来准备说服他、感动他、规劝他、责备他、告诫他,有必要的话甚至还会臭骂他,朝他大发雷霆,大加嘲讽;但如果罪人对他犯下的罪行直认不讳,想劝他洗心革面的人还能有什么话说呢?我没有这方面的经验,因为我自己做错事之后总是矢口否认一切。

【我的点评】
我可以明白这个丈夫的心理,就是想要让自己的女人出丑,然后明白她是多么地需要自己,以后要对自己放尊重些,简而言之就是想让那个女人长个教训,所以才会流露出来幸灾乐祸的表情。


【原文】
这种事无论对谁来说都是极其严肃的,但他的回答却充满了幸灾乐祸、恬不知耻的意味,乃至我不得不咬紧嘴唇才没有笑出来。我提醒自己他这种行为是很可恶的。我努力让自己进入愤懑不平的状态。

【我的点评】
回答得倒是斩钉截铁,也是够无耻了。说明只要你够无耻,就没有人能够羞辱到你


【原文】
你就不喜欢他们了吗?他们是多么乖巧的孩子啊。你是说你再也不想跟他们有任何联系了吗?”
“他们小时候我是很喜欢的,但现在他们长大了,我对他们没有什么特殊的感情。”
“你太没人性啦。”
“我完全同意。”
“你脸皮真的很厚。”
“是很厚。”
我改变了策略。
“每个人都会觉得你是头如假包换的猪。”
“随便他们。”
“你是说别人的咒骂和鄙视对你来说无所谓吗?”
“是啊。”
他简明扼要的回答充满了不屑,让我那些再自然不过的问题显得很荒谬。我思考了一两分钟。

【我的点评】
我也很好奇,态度如此恶劣,行为如此奇怪,言谈如此诡异的丈夫,到底是因为什么才离开了相濡以沫17年的妻子呢?还是如此地决绝,更好奇最后的结局他会回到妻子身边,两个人言归于好吗?又是什么原因让他回去的呢?


【原文】
他的态度极其冷淡,眼里满是嘲弄的神色,仿佛我说的每句话都愚蠢透顶。

【我的点评】
说明这个表面上说对妻子毫不在意地丈夫,其实内心深处还是对妻子充满了感情的,并且对妻子说的话感到了一阵感动。


【原文】
他很吃惊地看着我,那诧异的神情肯定不是伪装的。他的笑容消失了,他用十分严肃的口气对我说

他愣了一下,随即爆发出爽朗的笑声。他的笑声非常响亮,乃至坐在我们附近的人都扭头看过来,有几个还傻乎乎地跟着笑了。

【我的点评】
果然年轻就是资本呀,可以随意地去闯荡,去换不同的行业,经历不同的事情,想到什么就可以立即去做,可以随时拥有说走就走的旅行,倘若被领导怼,还可以嚣张地怼回去一句:老子不干了,是我开的你。


【原文】
要是去做有风险的事,那是很自然的,但他是个早已不再年轻的人,是个地位尊崇的股票经纪人,有妻子,还有两个孩子。一条道路对我来说自然而然的,对他来说就完全是荒唐的。

“当然,也许会有奇迹发生,你也许会成为伟大的画家,但你必须承认,这种几率不到百万分之一。假如到最后你不得不承认你是个失败的画家,那这笔买卖就太不划算了。”
“我必须画画。”他重复了刚才的话。
“假如你充其量只能成为三流画家,你还会觉得为此抛弃一切值得吗?毕竟在其他行业你就算不是非常出色也不要紧,只要水平还可以,那你就能过得相当舒服,但对艺术家来说情况并不同。”
“你真是个大傻瓜。”他说。
“我跟你说过我必须画画。我控制不住自己。

【我的点评】
这是一种来自灵魂深处的呐喊,召唤着这具身体的主人去从事他内心深处自己想做的事情,让他的生命不被辜负,让他的天才得以展现,所以他反复强调了他必须画画,他根本控制不住自己,他说这话的时候声音真诚而且饱含激情。


【原文】
他的声音饱含着真正的热情,我情不自禁地被感动了。我似乎感觉到某种猛烈的力量正在他体内挣扎,我觉得这种力量非常强大,压倒了他的意志,牢牢地控制住他。我无法理解。他好像真的被魔鬼附体了,我觉得那魔鬼很可能突然反过来把他撕成碎片。然而他看上去很是寻常。我好奇地盯着他看,他丝毫不觉得难为情。

他很难表达自己的想法,仿佛他的思维不是靠语言来运转的;你只能通过引车卖浆者流所惯用的说法、粗鄙不堪的俚语和含混模糊的手势去猜测他灵魂的意图。但尽管说不出什么有意义的话,他身上却有某种东西让他显得没有那么乏味。那也许是真诚的性格吧。

我到巴黎已经有上百次,每次都会觉得兴奋异常,每当走在巴黎的大街小巷上,我总有正在探险猎奇的感觉。

我试图这样说服自己:有一种模糊的反叛意识慢慢在他那迟钝的头脑里冒出了苗头。但这种解释是站不住脚的,因为毫无疑问的事实是,他从来不曾对他那平淡单调的生活流露出厌烦的情绪。假如他只是厌倦了千篇一律的沉闷生活,想要通过当一名画家来摆脱各种令人心烦意乱的束缚,那这事就很容易理解了,而且也是很寻常的,但我恰恰觉得他不是一个寻常的人。到最后,因为我这人很有罗曼蒂克精神,我设计出一套解释,我承认这套解释有点牵强,但这是唯一能够令我满意的。它是这样的:我怀疑他的灵魂里是否深埋着某种创作本能,那种本能虽然受他的生活环境所抑制,却像肿瘤在活体器官中膨胀那样顽强地生长着,最终控制了他整个人,迫使他不由自主地采取行动。

我认为良知是心灵的卫兵,它守护着各种社会赖以存续的规则。它是驻扎在每个人心里的警察,监督我们不要为非作歹。它是安插在自我意识最深处的间谍。人太过渴望得到别人的认可,太过害怕遭受别人的责难,所以亲自把敌人迎进了家门;于是间谍持续地监视着他,警惕地捍卫着其主人的利益,无情地摧毁任何刚露出端倪的、不服管束的欲望。良知迫使他把社会利益置于个人利益之上。它是强韧的纽带,联结着个体和整体。

她一副唯我独尊的气概,仿佛整个大英帝国都是她的囊中之物。有些高官的太太明白自己属于上等阶级,所以总是散发出这种目中无人的神气。

我觉得他是身不由己。在我看来,他好像被某种力量控制了,那种力量有自己的目标要催促他去实现,而他就像掉进蜘蛛网的苍蝇那样,根本没有反抗的力量。他好像是中了别人的魔咒。

她是很机灵的,明白反复诉苦很久就会让人厌烦,所以她刻意避免在别人面前流露悲戚的心情。

有些同行毫不掩饰他们对其作品的鄙视,不过他赚了很多钱,而他们用起他的钱来也毫不手软。他为人慷慨大方,那些人缺钱了就会厚颜无耻地跟他借,背地里又嘲笑他是个傻子,因为他很天真,总是对那些凭空捏造的悲惨故事深信不疑。他很重感情,但他的感情太轻易就会被打动,所以常常造成这种荒唐的情况:你接受了他好心的资助,却对他毫无感激之情。从他手里拿钱就像把小孩的东西抢走那么容易,就是因为他这么愚蠢,你反倒会瞧不起他。我想假如有个疏忽大意的贵妇把装满珠宝首饰的名牌皮包忘掉在马车里,以身手敏捷自豪的扒手肯定会觉得这是对他的侮辱。造化让他成为笑料,却又拒绝给他迟钝的心灵。人们不停地拿他开玩笑,无论善意的还是恶意的,都让他烦恼不堪,然而他又总是提供让人取笑的机会,倒好像主动要这么做似的。他不断地被人伤害,但他善良的心产生不出怨恨:他可能会挨毒蛇咬,但从来不知吸取教训,伤口痊愈不久又会怜悯地把它揣进怀里。他的生活就是一出笑料百出的闹剧。因为我从来不曾嘲笑他,他很是领我的情,常常把他多不胜数的烦恼倾倒进我同情的耳朵里。这些烦恼的最可悲之处在于它们总是荒唐可笑的,他说得越是凄恻,你就越是忍不住想笑。

他虽然是个糟糕的画家,鉴赏艺术的眼光却十分独到,和他去逛画廊绝对是难得的享受。他的热情是真挚的,他的点评是准确的。他对各种流派一视同仁。他对古代的大师有着由衷的钦佩,对现代的画家也有着了解之同情。他善于发现天才,毫不吝啬自己的赞赏。我想我从来没遇到哪个人的判断比他更精准。他的学识也比大部分画家渊博得多。和大多数画家不同,他对各种艺术不乏认识,他在音乐和文学上的造诣使得他对绘画有着深刻而多方面的理解。对于我这样的年轻人来说,他的忠告和指点具有无与伦比的价值。

每次读他的来信,他谈话时那种口沫横飞、双手乱舞的热切神态总是呼之欲出地浮现在我眼前。

他发连珠炮般向我提了许多问题。他让我坐下,友好地拍拍我,好像我是坐垫,接着不停往我手里塞雪茄、蛋糕和葡萄酒。他生怕冷落了我。家里没有威士忌让他很伤心,于是想要给我煮咖啡,又拼命地想还有什么可以拿来招待我,一副笑逐颜开的样子,高兴得每个毛孔都渗出汗珠。

他的外貌还是我记忆中那么好笑。他是个矮胖子,腿很短,年纪虽然不大——他当时可能还没有三十岁——但已经有点秃顶。他的脸圆乎乎的,面色非常健康,皮肤白皙,脸颊和嘴唇都很红润。他那双蓝色的眼睛也是圆的,戴着很大的金丝边眼镜,眉毛淡得简直看不出来。他会让你想起鲁本斯笔下那些神情欢乐、肥头大耳的商人。

她的脸刷地红起来,斯特罗夫流露出来的爱怜让她觉得不好意思。他已经在信里跟我说过他很爱他的妻子,这时我发现他的眼光根本就无法离开她。我不知道他太太是否爱着他。这个可怜的傻瓜,他不是女人心目中的白马王子,但他太太眼睛里的笑意是很亲切的,那种矜持背后也可能隐藏着深情。她其实并没有她丈夫所说的那么倾城倾国,但也算得上风姿绰约。她的个子相当高,穿的灰色裙子虽然朴素,但十分合身,把她的身姿衬托得很曼妙。她这种身材雕塑家会很喜欢,但服装商可能不是那么欢迎。她的棕色头发很茂密,梳着简单的发型;她的面庞非常白皙,五官也端正,但谈不上惊艳。

我仿佛看到她从容地在锅碗瓢盆间忙碌着,宛如举行仪式般肃穆地操持着家务,使这些日常劳动具备了崇高的意义;我并不觉得她有多么聪明或者幽默,但她那种目不斜视的端庄让我很感兴趣。她的含蓄不无神秘的色彩。

他自我解嘲的笑声掩饰不住内心的喜悦。他的眼睛盯着那幅画。这真是很奇怪的事情,当他评价别人的作品时,他的眼光是多么的犀利准确和不落俗套,可是谈起他自己那些因循守旧、庸俗不堪的画作时,他竟然是如此地自鸣得意。

尽管经常遭到朋友的挖苦,德克·斯特罗夫其实是很希望听到赞赏的,而且很有些天真的妄自尊大,所以他忍不住要展示他的作品。

他那红色的胡须乱糟糟的,把半边脸都遮住了,他的头发也变得很长,但最令我吃惊的变化是他现在特别瘦。这让他高高隆起的大鼻子显得更加倨傲,颧骨变得更加突出,眼睛也变得更大。他的太阳穴凹陷得很厉害。他的身体瘦得像干尸。他穿着的是五年前我见到他时那套衣服,既破烂又邋遢,线头掉了不少,松松垮垮地挂在他身上,仿佛原本是为别人度身定做的。我注意到他的双手,脏兮兮的,指甲很长;那双手瘦得皮包骨,青筋全露出来了,显得大而有力。但我已经忘记他的手以前是否也这么有型。他坐在那里神情专注地下棋的样子给我留下深刻的印象——仿佛他体内隐藏着很强大的力量,而且不知道怎么回事,他的形销骨立让这种力量显得更加惊人。

我假装对他的遭际漠不关心,最后我的策略奏效了。他开始谈论他自己。但他的口才很糟糕,所以关于他的经历,他讲得语焉不详,我只好凭自己的想象去填缺补漏。对于这个人我是非常感兴趣的,却只能通过一鳞半爪的片段去了解他的生活,真是感到心痒难搔。这好比阅读已成残篇断简的图书。

我总觉得他是想把他那种强烈的个性彻底地倾倒在画布上,物我俱忘地试图抓住他在脑海里看到的景象;等到这个过程结束,或许不是把画完成之后,因为我知道他是很少把作品画完整的,而是在他体内燃烧的激情熄灭之后,他对他的画也就漠然置之了。他从未对他的作品表示满意,对他来说,和在他脑海中盘桓不去的幻景相比,他的画是微不足道的。

他露出了苦涩的笑容,但没有说话。我真希望我能够描绘出他笑起来的样子。我倒不认为他的笑容很迷人,但他笑起来脸上容光焕发,平时郁郁寡欢的表情一扫而空,取而代之的是顽劣调皮的神气。他的笑很持久,往往从眼睛开始,有时也从眼睛结束;他的笑容看上去色迷迷的,虽然不淫荡,但也不正经,让人联想起发泄兽欲之后怡然自得的登徒子。

你为这种自由欢呼雀跃,你感到你终于翻身做了灵魂的主人。你似乎超凡脱俗,飘然游弋于星辰之间。

他立刻耷拉着脸,像受到责骂的小孩那样撅起嘴。他向我投来求助的眼神,希望我能打个圆场,但我实在是控制不住自己,笑得前俯后仰。

他说不出什么巧妙的话来,但他那种善于挖苦讥笑的风格倒也令人印象深刻,而且他总是坦陈心里的想法。他说起话来完全不顾别人的颜面,如果把别人刺伤了,他会显得很高兴。

他不停地讽刺德克·斯特罗夫,气得斯特罗夫转身就走,发誓再也不要跟他说话;但斯特里克兰身上有种强大的力量,那个荷兰胖子总是情不自禁地被他吸引回来,每次回到斯特里克兰身边,他总是带着谄媚的表情,活像摇尾乞怜的小狗,尽管他很清楚等着招呼他的只会是令他胆颤心惊的当头一棒。

他就开始用刻薄的话猛烈地对其进行攻击。我从来没想到他骂人的本领是如此地高明,总是能够戳中这个郁闷的荷兰人最敏感的痛处。斯特里克兰挥舞的不是讽刺的细剑,而是谩骂的大棒。这次突如其来的袭击让斯特罗夫措手不及,完全失去了抵抗能力。他就像慌不择路、到处乱跑的绵羊。他惊骇莫名,不知所以。最后他的泪水滚滚而下。

斯特罗夫矢志不渝地爱着她,哪怕她到了垂老的岁月,身材不再苗条,脸庞不再迷人,她在斯特罗夫心目中的形象依然不会改变。对斯特罗夫来说,她将永远是全世界最美丽的女人。他们过着的是幸福美满、井然有序的生活。他们只拥有那间画室、一间卧室和一个小小的厨房。斯特罗夫太太独力承担了所有的家务,当德克在画那些拙劣的作品时,她会买菜做饭,缝补衣服,像勤劳的蚂蚁般忙碌一整天;夜里她会坐在画室里继续做点针线活,德克则会弹奏几首我敢说她肯定听不懂的乐曲。他的钢琴弹得不错,但总是投入了太多的感情,恨不得将他那诚实、多情而热烈的灵魂全都倾注到他的乐曲中去。

他们的生活宛如悠扬的牧歌,别具一种独特之美。

斯特罗夫的脸庞涨得通红,渗出了亮晶晶的汗珠,他焦躁不安的表情看上去有点滑稽,但瞪得浑圆的眼睛所流露出的光芒却是很恳切的。

你还不如一条杂种狗有血性呢。你这是躺在地上求人家来践踏你。

她的眼泪终于簌簌地流下来。她瘫坐到椅子里,两只手掩着脸。她的肩膀不停地抽动着。德克赶紧跑到她身边跪下,伸开双手抱紧她,亲吻着她,用各种肉麻的称呼哄着她,他自己的脸上也流淌着廉价的泪水。

她突然振作起来。她用憔悴的眼神看着斯特罗夫。她把双手叠起来放到胸口,仿佛心跳得让她承受不了。

这时她的呼吸很急促,脸上带着难以解释的害怕。我不知道她想到了什么。我感觉她好像被某种无形的恐惧攫住了,从而丧失了自我控制的能力。平常她总是很淡定冷静的,所以这回如此惶恐很令人惊奇。

她很吃惊,久久地凝视着她的丈夫。斯特罗夫低头看着地面。我不知道他为什么显得有点尴尬。她的脸颊泛起淡淡的红晕,随即整张脸变得雪白——或许不应该说是雪白,而是惨白;你会觉得她的血液似乎从全身的表面缩走了,连两只手也是灰白的。她浑身不寒而栗。画室里的寂静似乎已经化为实体,让人觉得简直伸手就能摸到。

我永远不会忘记他在劝说斯特里克兰进食时是多么有技巧和有耐心。他从来不会因为斯特里克兰的粗鲁而恼火;如果病人只是情绪低落,他就视若无睹;如果病人出言无状,他就付诸一笑。等到有所康复之后,斯特里克兰情绪不错,有时会拿他寻开心,而他会故意做出滑稽的举动,让他有更多的机会可以嘲笑自己。然后他会高兴地朝我挤眉弄眼,希望我能够注意到病人的情况已经大有改善。

他瘦得只剩下皮包骨头。衣服松松垮垮地挂在他身上,活像稻草人披着的破布。

蓬头垢面的他竟然有威武庄严的气派。我不知道该如何准确地表述他给我留下的印象。虽然他的肉身完全阻挡不了其毕露的锋芒,但其实让我记忆尤深的并非他的灵气,而是他脸上那种一目了然的兽欲。

我笑了起来,因为他那矮矮胖胖的身形和胆小怕事的神态总是让人忍俊不禁。

他费了很大劲才把这几个字说出口。他有点哽咽,眼泪开始哗哗地流淌过他胖嘟嘟的脸颊。

他的外表狂放而粗野,有着冷漠的眼睛和性感的嘴唇,身材既高大又强壮。可能她和我一样,也觉得斯特里克兰身上有某种邪恶的气质,让人想起鸿蒙肇判、灵肉未分时那种半人半兽的原始生命。

他如此冷酷无情地辜负朋友的信任倒不足为奇,他为了一时之兴而不惜让别人万分痛苦也并不奇怪。他的性格就是这样的。他这个人完全不知感恩为何物,他也没有同情心。我们大多数人共有的情感在他身上就是不见踪影,而责怪他缺乏这些情感就像责怪老虎凶残暴虐那样荒谬。

一天,他再也忍受不了那么长时间没和她见面,便到街头去拦截她。他妻子不肯跟他说话,但他还是喋喋不休。他滔滔不绝地为所有曾经对不起他妻子的事情道歉,他说他还是痴心不改地爱着他妻子,哀求他妻子回到他身边,他妻子大步流星地向前走,看都不看他一眼。我仿佛看到他拼命迈着两条肥胖的小短腿从后面赶上的滑稽样子。他喘着气不停地追赶,说起他有多么伤心难过,哀求他妻子可怜可怜他,只要他妻子肯原谅他,他保证可以满足其所有的愿望。他承诺带他妻子去旅行。他说斯特里克兰很快就会心生厌烦。他向我重述这幕自甘下贱的闹剧时,我实在气得不行。他表现得既没有脑子,又没有尊严。凡是能够让他妻子鄙视他的事情,他一件没落全都做了。女人对自己不爱的痴心汉是最残忍的,她没有和善的态度,也没有容忍的量度,她有的只是攻心的怒火。布兰琪·斯特罗夫突然停下脚步,使尽浑身力气甩了她丈夫一巴掌。她趁斯特罗夫当场愣住的机会赶紧逃走,匆忙跑上通往画室的楼梯。她自始至终没有说过话。

在告诉我这件事时,他用手捂着脸,仿佛那里还是火辣辣的痛,而他的双眼则流露着令人心酸的痛苦和滑稽可笑的惊讶。他看上去像个挨了训的小学生,我虽然替他感到难过,但也忍不住想笑。

他不敢再跟他妻子说话,而是用那双圆眼睛可怜兮兮地望着她。我想他大概以为这副凄惨的模样能够打动他妻子的心。但他妻子从来都是对他视若无睹。她甚至连出来买东西的时间都不改,路线也没有换。我觉得她这种冷漠之中有某些残忍的意味。也许她就是以折磨斯特罗夫为乐。我很奇怪她为什么会如此憎恨她的丈夫。我求斯特罗夫放聪明点。他这种缺乏骨气的表现实在令人发指。“你继续这样做根本没有任何好处,”我说,“我觉得更明智的做法是拿根棍子去打破她的头,那她就不会像现在这样瞧不起你啦。”

你可以顺着运河漫步,沿途会看见宽广的绿色田野,散落着星星点点的风车,还有黑白相间的奶牛在慵懒地吃草。

假如他变得憔悴瘦弱,也许还能引发别人的同情。但他却不是这样的。他还是那么胖,那张红色的圆脸像熟透的苹果似的闪闪发亮。他原本就是个讲究衣着的人,这时依然穿着潇洒的黑外套,戴着对他来说有点偏小的圆礼帽,看上去既精明强干又时髦漂亮。他正处在中年发福的阶段,悲伤对此毫无影响。他比以前更像一个生意兴隆的旅行推销员。当人的外表和他的灵魂如此不相称,那是很苦恼的事情。

他生性和蔼大方,却总是好心办错事;他对美丽的事物有真挚的感情,却只能创造出平庸的东西;他的感情特别细腻,举止却是那么的粗鲁。他在处理别人的事务时很有谋略,但对自身的麻烦却一筹莫展。造化开的这个玩笑真是残忍,居然给他灌注了这么多自相矛盾的性格特征,还让他独自面对这个冷酷得让他迷惑的宇宙。

他对美丽的事物有真挚的感情,却只能创造出平庸的东西;他的感情特别细腻,举止却是那么的粗鲁。他在处理别人的事务时很有谋略,但对自身的麻烦却一筹莫展。造化开的这个玩笑真是残忍,居然给他灌注了这么多自相矛盾的性格特征,还让他独自面对这个冷酷得让他迷惑的宇宙。

她没有说话,但她向来是很沉默的。我看看她的嘴巴,想发现一个让我能猜测她心中感受的表情;我望望她的眼睛,想抓住某种泄露出羞耻或痛苦的神色;我瞧瞧她的眉头,想寻找几道表明她的感情正在流失的皱纹。可惜她的脸就像面具般木然。她的双手交叠着放在膝盖上,丝毫没有动弹。

德克那么痴心地爱着她,她却恶狠狠地扇了他耳光,这说明她脾气很暴躁,心肠也很狠毒。她明知跟着斯特里克兰不会有好日子过,却心甘情愿地抛弃她丈夫庇护下的安乐窝,以及衣食无忧的舒适生活。这表明她有喜欢冒险的天性,也能够吃苦耐劳;后面这种性格倒是很好理解,因为她原先就把家庭打理得很好,又热爱做各种家务杂活。她肯定是个性格非常复杂的女性,这种复杂的性格和她贤淑的外表构成了很强烈的对比。

这次意外的邂逅让我感到很兴奋,但我在思绪万千之余,还是尽量把注意力集中在棋局上。我总是使尽浑身解数去打败斯特里克兰,因为这个人很鄙视他手下的败军之将,他那副趾高气扬的德性会让你输得更加难受。

我瞟了他一眼。他垂下头。他这句回答在我听来有点自惭形秽。他很清楚布兰琪对他已经冷漠到了极点,就算看到他的亲笔信也不会有任何反应。

夏天来了,又闷又热,连夜里也没有凉意,人们疲倦的神经得不到休息。受过烈日炙烤的街道似乎正在将白天吸收的热量散发出来,行人纷纷拖着沉重的步履从上面走过。

护士用镇定而友善的眼神看着他,她的眼睛已经见过人间太多的恐怖和痛苦,然而她的目光却依旧纯净,大概是因为在她心里,这是个没有原罪的美好世界吧。

我知道他是要告诉我他妻子已经去世。他身心俱疲。他终于不再啰嗦,而是浑身酸软地瘫倒在我的沙发上。我想不出安慰的话,就让他静静地躺在那里。我想看书,又怕他觉得我没有心肝,于是我坐到窗边,拿起烟斗抽了起来,等着看他什么时候想说话。

他累得哭不出来。他浑身疲软地躺在沙发上,仿佛四肢的力气都消失得无影无踪,不久之后我发现他睡着了。这是他一个星期以来第一次不吃安眠药而睡着。造化虽然很残忍,但有时候也很仁慈。我给他盖上被子,关掉电灯。翌日清早,我醒来时他仍在睡。他没有动过。他的金丝边眼镜仍架在鼻梁上。

我已经厌倦了这出实际上跟我毫无关系的悲剧,于是我跟斯特罗夫谈起了别的话题,其实我这么做是为了缓解自己烦闷的心情,却欺骗自己说这是为了分散他的注意力。

【我的点评】
人与人之间的悲哀无法相通,当你觉得世界崩塌了呜呜哭得撕心裂肺地时候,别人却还在为今天的阳光真好而开怀大笑。


【原文】
巴黎的街头再次让我感到快乐,我眼含笑意地看着匆匆来去的行人。当天天气很好,阳光灿烂,我觉得我更加热爱生活了。我忍不住感到心怀大畅,我把斯特罗夫和他的悲哀抛诸脑后。我想要享受生活。

他忍受多年的冷嘲热讽似乎已经将他压垮,而布兰琪的背叛更是致命的打击,让他失去了笑对讥讽的雅量。他再也无法陪那些取笑他的人一起笑。那些人自然也就不跟他来往了。

世道艰难,人心险恶。我们不知道自己何以会来到人世,也不知道死后将会去往何方。我们必须保持非常卑微的心态。我们必须懂得安详的美好。我们必须过着安分守己的日子,以免引起命运女神的注意。让我们去寻求那些朴实无知的人的爱情吧。他们的愚昧比我们的学识更为可贵。让我们学会沉默,偏安于仅可容身的小角落,像他们那样驯服而温和吧。这才是生活的智慧。

他拖着自己爬上楼梯,他的脚似乎不愿听他的使唤,他在门外徘徊了很长时间,试图鼓起勇气走进去。他感到非常慌张。他很想冲下楼梯追上我,恳求我陪他进去,他感觉画室里有人在。他记得从前他经常在楼梯口站一两分钟,让因为爬楼梯而急喘的呼吸缓下来,但很可笑的是,等到呼吸平息之后,由于他想看见布兰琪的心理太过迫切,又会再次变得急促。看见布兰琪是永不变质的欢乐,哪怕只是出去了一个小时,想到能和她见面,斯特罗夫也会非常兴奋,好像已经分开了一个月。突然间他无法相信布兰琪已经死了。这件事肯定是一场梦,一场噩梦。他只要转动钥匙,把门打开,便能够看见她微微弯着腰站在桌子旁边。

斯特罗夫看过警察局的调查报告,他知道斯特里克兰那天吃过晚饭就出去了,而布兰琪居然还不忘像平常那样把碗洗好,这让他感到不寒而栗。她的一丝不苟表明她的自杀是经过深思熟虑的。她的自制力之强令人吃惊。

想到她承受的痛苦,斯特罗夫不由悲愤欲绝。他突然产生了幻觉,仿佛看见她站在厨房里——它很狭小,比橱柜大不了多少——洗着盘子和酒杯、叉子和汤勺,迅速地擦净刀架上的菜刀;接着她把所有东西收拾好,开始擦水槽,又把抹布挂起来晾干——它仍挂在那里,是一块灰色的破布;然后她到处看看,想确定一切都已整理妥当。斯特罗夫看见她放下袖子,摘掉围裙(围裙就挂在门后的钩子上),然后拿起那瓶草酸,走进了卧室。

他错愕不已。画里是个女人,躺在沙发上,一只手枕在头下,另一只顺放在身边;一个膝盖抬起来,另外那条腿则平伸着。这是个经典的姿势。斯特罗夫感到脑袋发涨。那是布兰琪。悲哀、妒忌和狂怒纷纷涌上心头,他发出了嘶哑的喊叫声,他说不出话,他握紧拳头,激动地挥舞着,似乎面前有个隐形的敌人。他声嘶力竭地大吼着。他怒不可遏。他无法忍受。这实在太过分了。他发疯似的寻找着合适的工具,他想要把那幅画砍得粉碎,一分钟也不能让它存在。但他找不到趁手的家伙,他乱翻着各种绘画用的工具,但不知道怎么回事,就是找不到合适的,他简直气疯了。最后他终于找到他想要的东西,那是一把大刮刀,他连忙将刮刀抄起,发出一声胜利的大喊。他像抓住匕首那样抓着刮刀,杀气腾腾地向那幅画冲过去。

这幅画的伟大之处,不仅在于它的线条在大胆地简化之后还能呈现出如此丰富和独特的个性,不仅在于它描绘的肉体竟然在令人想入非非的同时还蕴含着某种神秘的意味,不仅在于它的实体感逼真得让你能够奇妙地感觉到那个胴体的重量,还在于它充满了灵性,一种让人们心神激荡的、前所未有的灵性,引领人们的想象力踏上始料不及的道路,奔赴各种朦胧而虚空的境界,让赤裸的灵魂在永恒星辰的照耀之下,战战兢兢地摸索着,尝试去发现新的秘密。

在经年累月的习惯让自己变得麻木之前,作家心里总是很不安的,因为他的本能对人类的奇行怪癖特别感兴趣,而他的道德观念尽管对此不以为然,却又无可奈何。他喜欢研究那些让他感到吃惊的坏人,并自我安慰说这是为了满足艺术的需求;但他的真诚却迫使他承认,他对某些行为的厌恶之情,并没有对它们的原因的好奇之心强烈。恶棍是为法律和规矩所不容的,但对作家来说,把恶棍的形象塑造得合乎逻辑和完整丰满,则别具一种吸引力。我猜莎士比亚在创造伊阿古时的兴趣,肯定要比他在天花乱坠地描绘德斯戴蒙娜时更加盎然。也许作家创造恶棍是为了满足内心深处的某些本能,就是那些在文明世界的礼仪风俗的压迫下退入神秘的潜意识深处的本能。让他创造的人物变得有血有肉,其实就是让他的自我中那个无法借由其他方式得以表达的部分获得生命。他获得的满足感是一种解放的感觉。

我内心深处确实非常厌恶斯特里克兰,但与此同时又非常好奇,想要发现他的动机。他让我非常困惑,我特别渴望知道他到底是怎么想的,怎么会去伤害对他那么友善的人,亲手在他们的生活里导演了一出悲剧。我大胆地举起了解剖刀。

我不需要爱情。我没有时间谈情说爱。这是人性的弱点。我是个男人,有时候我会想要女人。等到我的激情得到满足,我就要做别的事了。我无法征服我的欲望,但我憎恨它,它囚禁了我的灵性;我希望将来能摆脱所有的欲望,能够不受阻碍地、全心全意地投入到创作中。因为女人只会谈恋爱,她们把爱情看得很重,那是很搞笑的。她们想要说服我们相信爱情就是生活的全部。其实在生活中,爱情是无关紧要的一部分。我认可性欲。性欲是正常和健康的。而爱情是疾病。女人只是取悦我的工具,我可没有耐心去跟她们同甘共苦、长相厮守、白头偕老。

他使用的词汇非常贫乏,他没有组织句子的才能,所以人们只能通过将他的语气词、表情、手势和下里巴人所用的粗俗话语拼合起来,方可完整地理解他的意思。

假如女人爱上你,在占有你的灵魂之前,她是不会满意的。因为她自身软弱无能,所以拼命地想指挥你,你要是不彻底听她的话,她就不会满意。她的见识很浅薄,她讨厌她无法领会的抽象事物。她只关注物质的东西,她会妒忌你的理想。男人的灵魂漫步于宇宙最偏远的角落,而她却想将其囚禁在柴米油盐之中。你还记得我的妻子吗?我发现布兰琪慢慢也玩起她那些花样来。她准备用无限的耐心缠住我,把我绑起来。她想要拉我降低到她的层次;她对我毫不关心,她只想要我归她独有。为了我,世上所有事情她都愿意做,只有一件除外:让我安静地独处。

在社交场合中,他只会让你看到他的表面,那是他愿意给世人看到的;你若想真正地了解他,便只能借鉴那些他无意间做出的细微动作,以及他不自觉地流露的转瞬即逝的表情。有时候人们戴的面具太过完美,日久天长之后,他们也就真的变成他们假扮的那个人。但在他的著作或者绘画里,我们却可以看清他的真面目。虚张声势者将会暴露出他的空虚浅薄。刷了油漆冒充铁板的木块看上去依然是木块。伪装的名士风流掩饰不住性格的庸俗寻常。对敏锐的观察者来说,哪怕是最随意的挥洒,也隐藏着灵魂最深处的秘密。

我希望我那时就能看出那些画作的美妙和独特之处。其中大多数我后来又亲眼目睹过,其他的至少也都见过复制品,我真是想不通我最早看到它们时怎么会感到非常失望。当初我完全没有激动的感觉,而令人激动恰恰是艺术的本质。斯特里克兰的作品给我留下的印象是让人感到很费解,我总是很痛恨自己,当时怎么就没想到要买几幅呢。我错过了千载难逢的良机。如今那些画大多数被各地博物馆收藏,其他的则散落在许多腰缠万贯的艺术爱好者之手,成为他们的珍藏品。我尝试为自己开脱。我想我还是有鉴赏力的,只是缺乏发现天才的独到眼光。

我得到的最后一个印象是,他奋力想要表达某种灵魂状态,我认为这种努力也正好解答了我心里的种种疑惑。斯特里克兰显然赋予了各种色彩和形式以独特的意义。他忍无可忍地想要传达他内心的感受,这是他画下那些作品的唯一初衷。只要能够更加接近他追求的那种未知事物,他会毫不犹豫地对现实进行简化或者歪曲。现实对他而言毫无意义,因为他追求的是在大量各不相关的偶然因素中找到某种他自己认为重要的东西。他似乎已经见识了宇宙的灵魂,迫切地想要将其呈现出来。

我不知道盘踞在你心里那种无限的渴望是什么,反正它驱使你为了某个目的地走上危险而孤独的道路,你希望抵达那里之后,终将摆脱那种让你备受折磨的灵性。我觉得你像跋涉终生的朝圣者,寻找着某座也许并不存在的神庙。我不知道你追求的那种无法言喻的涅槃是什么。你自己知道吗?也许你寻找的是真相与自由,但你曾经短暂地认为你能够在爱情中得到解脱。我想你疲惫的灵魂渴望在女人的怀抱里歇息。

假如我是在写小说,而不是在实事求是地描述某个特立独行的熟人,那么我完全可以杜撰出许多原因来解释这种心意的转变。我可以捏造他童年就立志成为画家,但后来迫于父亲的反对或者谋生的需要,不得不牺牲这个志向;我可以虚构他对生活的束缚感到不满,绘声绘色地描写他对艺术的热爱如何与他在生活中肩负的责任发生冲突,以此唤起读者对他的同情。这样我就能把他的形象写得更加高大。

除此之外,我还可以到他婚后的生活中去寻找他的动机。处理这个主题可以有十几种方式。他潜在的天赋因为结识那些和他妻子厮混的文人墨客而露出锋芒;或者是夫妻间的龃龉促使他把注意力转移到自己身上;或者是某段婚外恋情将他心里的依微星火煽动成熊熊烈焰。我想如果是这样的话,斯特里克兰太太就必须以迥然相异的面貌出现了。我可以罔顾事实,把她形容得难以相处、索然无味,或者见识浅陋,对灵性的追求不以为然。我可以让斯特里克兰的婚姻变成旷日持久的酷刑,离家出走是他仅有的活路。我想我可以强调他对这个情不投意不合的配偶是多么有耐心,满怀怜悯的他是多么不愿意掀掉重重地压在他身上的负担。

为了让故事更加生动,我也可以让他和某位老画家发生关系,后者在年轻时因为生活所迫或者想要出人头地,无奈地浪掷了自己的天赋,他发现斯特里克兰也可能埋没自己的才华,于是劝说他抛弃荣华富贵,专心致志地踏上神圣的艺术之路。我想这应该是个很有讽刺意味的故事:这位老人已经功成名就,他有万贯家财,受万众敬仰,却知道这并非他想要的生活,所以想要斯特里克兰去实现他年轻时没有勇气追逐的愿望。

我从来没见过像他那么目标明确的人。我无法描述他是怎样走过那条艰难困苦的艺术之路、最终达到他所处的大师境界的,这是非常可惜的。因为如果我能展现他是如何百折不回,坚定不移地勇敢前行,从不感到绝望,在面对信心动摇这个艺术家最大的敌人时,又是如何顽强地奋力拼搏,那么我也许能够激起读者对这个我知道肯定显得毫无魅力的人产生同情之心。但我没什么好写的。我从来没见过斯特里克兰作画,也不知道有谁曾经见过。他的挣扎是专属于他自己的秘密。就算他曾经在茕茕孑立的画室里绝望地和上帝的天使殊死搏斗,他也绝不让任何人发现他的痛楚。

当写到他和布兰琪·斯特罗夫的关系时,我也觉得很苦恼,因为我掌握的都是些零星的事实碎片。为了让我的故事显得完整,我应该描述他们的悲剧恋情的发展过程,但我根本不了解他们共同生活的那三个月。我不知道他们相处得怎么样,彼此谈些什么。毕竟每天有二十四小时,而情感的高潮只可能出现于少数时刻。其他时间他们如何度过,我只能向壁虚造了。我猜想在天黑之前,只要布兰琪还支持得住,斯特里克兰就会不停地画画,看到他全神贯注地工作着,布兰琪肯定感到很恼火。在这样的时刻,她并不是斯特里克兰的情妇,而是他的模特,然后还有很多相对无言的时候。这肯定让她感到害怕。

后来布兰琪发现斯特里克兰尽管也有激情澎湃的时刻,但大部分时间对她很冷漠,这时她心里肯定感到非常难过;而据我猜测,即使在那些缠绵的时刻,她也明白她对斯特里克兰来说并非一个人,而是一件带来快感的工具;斯特里克兰依然是个陌生人,于是她可怜地使尽各种手段,想要将其留在自己身边。布兰琪试图让斯特里克兰陷入温柔乡,却不知身体的舒适对他来说毫无意义。她变着花样给斯特里克兰烹调美味的食物,殊不知他对吃什么根本无所谓。她生怕斯特里克兰一个人会感到寂寞。她总是缠着斯特里克兰,待得他的激情消退,又拼命地想要重燃他的欲火,因为那样她至少还能拥有把他牢牢抓在手里的幻觉。或许她的头脑也知道,她锻造的锁链只会激起他破坏的欲望,就好像商店的玻璃窗总是让人觉得手痒,恨不得拿块砖头把它砸个稀巴烂那样;但她的心却毫无理智可言,驱使她踏上她明知有去无回的绝路。她肯定是非常不快乐的。但盲目的爱情让她执迷不悟,顽固地认为她付出的爱是如此的伟大,对方绝不可能不报以同样伟大的爱。

这正是小说的失真之处。因为普遍而言,爱情只是男人生活中的插曲,是和日常生活中的其他事务并存的;但小说往往会对爱情大加渲染,使它具备了与现实不符的重要性。确实有少数男人把爱情当成人世间的头等大事,可惜这些人都不是非常有趣,就连对爱情最感兴趣的女人也会瞧不起他们。女人会被他们哄得飘飘欲仙、兴奋不已,可是也难免感到浑身不舒服,觉得他们真是下贱的动物。甚至在短暂的热恋期里,男人也会心有旁骛。他们会全神贯注地去完成赖以谋生的工作,他们会旁若无人去参加强身健体的运动,他们会兴致勃勃地去研究各种各样的艺术。

对斯特里克兰来说,性欲占据的位子非常小。它是毫不重要的。它是十分讨厌的。他的灵魂追求的是其他东西。他也有强烈的情欲,他的身体偶尔会被那种欲望控制,逼得他去尽情放纵一番,但他憎恨这种让他失去自制力的本能。我想他甚至还会讨厌那些让他的情欲得到发泄的女人。在恢复常态之后,看到那个刚刚和他共度云雨的女人,他会感到十分厌烦。那时候他的思维会肃穆地遨游于九霄云外,他对那女人的嫌恶之情,也许就像五彩斑斓的蝴蝶在花丛间回旋飞舞时看到它刚从中胜利脱身的污秽残茧而产生的感觉。

斯特里克兰讨厌正常的性宣泄,也许是因为他觉得那太过粗俗,远远不能和艺术创作的成就感相提并论。其实我自己也感到十分奇怪,我把他写得那么冷酷、自私、粗暴和下流,却又说他是个伟大的理想主义者。

和其他艺术家相比,他过的生活更加凄惨。他也更加勤奋地工作。他毫不在乎那些大多数人认为能让生活变得更加美好的东西。他视钱财如粪土。他视名声为浮云。可是你不能称赞他抵御了这些诱惑,因为我们大多数人固然不惜委曲从俗苟求富贵,但这些对他来讲根本不是诱惑。他的头脑不知妥协忍让为何物。他生活在喧嚣的巴黎,却比底比斯沙漠的隐士更加孤独。他只愿其他人别来打扰他,此外更无所求。他全心全意地追逐着他的目标,为了追到这个目标,他不仅甘愿牺牲自己,这有许多人能做到,也不惮于牺牲别人。他有着世俗所不能理解的理想。

渐行渐近间,这座海岛掀去了面纱,露出了美丽的容颜,让你能够更清楚地欣赏几个俊秀的峰头。可是当你乘坐的轮船经过它旁边时,它依然是那么神秘阴森,令人望而生畏,周围尽是穿空的乱石,看上去冷冰冰的,俨然有拒人千里之貌。那些珊瑚礁宛如错综复杂的迷宫,假如你穿过某个缺口试图靠近它,它很可能会倏忽从你的视线里消失,出现在你眼前的,依然是碧波万顷的太平洋。

塔希提是个巍峨的绿色岛屿,岛上有许多葱郁的线条,大概是安静的峡谷吧。那些幽深的沟壑散发出神秘的气息,谷底有着潺湲的冰冷溪流,你会觉得在那些林荫茂密的地方,人们依然按照古老的方式过着古老的生活。想到这里,你难免会有点悲伤和恐惧。但这种印象是转瞬即逝的,它只会让你更加珍惜此刻的美好。

就像大家兴高采烈地对着小丑的表演哈哈大笑,尽管他的脸上挂着微笑,尽管他的言语十分滑稽,你却在他眼里看到了悲伤,因为观众的笑声越是响亮,他就越觉得自己很孤单。

他们在那个港口城市经历的社会底层生活完全可以写成一本引人入胜的图书,他们遇到的各色人等也提供了足够研究者编撰整本流民大辞典的材料。可惜我只能用寥寥数笔将其带过。反正我觉得他们的生活是紧张粗野、狂放激烈、多姿多彩和充满活力的。这让我认识的马赛,那个热闹而阳光、酒店非常舒适、餐厅坐满富人的马赛,变得黯然失色和不足为奇。

我喜欢这种义无反顾的形象:在四十七岁的年纪,当绝大多数同龄人早已过着安逸舒适的日子,他却毅然去寻找新的世界。我仿佛看到他迎着凛冽的北风,在白浪翻飞的茫茫大海上,极目眺望渐渐消失、再也无缘重见的法国海岸线;我觉得他的行为有着慷慨激烈的风采,而他的灵魂有着勇往直前的气概。

她的手臂粗壮得像羊腿,乳房像两颗巨大的卷心菜,她的宽脸满是横肉,你看到了会觉得粗俗不堪,她的下巴则是层层叠叠的。我不知道她到底有几重下巴。它们很壮观地落到她那宽广的胸脯上。

我总觉得有些人没有出生在正确的地方。偶然的命运将他们丢到特定的环境里,但他们总是对某个不知在何处的家乡念念不忘。他们是生身之地的过客,从孩提时代就熟悉的林荫小径,或者曾在其中玩耍过的热闹街道,都无非是人生路上的驿站。他们始终把亲友视如陌路,对生平仅见的环境毫无感情。也许正是这种疏离感推动他们远走高飞,去寻找某种永恒的东西,某片能让他们眷恋的土地。也许正是某种藏得很深的寻根意识,敦促这些天涯游子重返他们的祖先在湮远的太初便已离开的故地。有时候,人会偶然造访某个地方,却神秘地感到这里就是他的归宿。这里就是他朝思暮想的故乡,尽管周边的环境他从未见过,尽管当地的居民他素未谋面,他却愿意安顿下来,仿佛这些都是他生来便已熟知的。在这里他的心终于不再躁动。

接着有几分钟我们专心干活,谁也没说话,因为我们正在剥豌豆。然后,因为总是密切关注着厨房里的动静,她发现那个中国厨师做了某件让她非常不满的事情。她转过身去,朝厨师破口大骂。那中国人也不是吃素的,于是他们唇枪舌剑地吵了起来。他们说的是本地的土话,我只能听懂五六个单词,他们吵得很厉害,仿佛世界末日即将来临,但很快又重归于好,缇亚蕾给那厨师递了根香烟。他们舒舒服服地吞云吐雾起来。

但斯特里克兰住那个地方美得像伊甸园。哎,我真希望我能让你明白那个地方有多迷人,那是个远离尘世喧嚣的世外桃源,头顶是万里碧空,周围则绿树成荫。那是个万紫千红的世界。那里的空气芬芳又凉爽,是言语无法描绘的天堂。他就生活在这样的地方,全然不问世事,也已被世人遗忘。

各种动物会在海滩上发出沙沙的声响,那些贝壳类的小玩意到处乱爬,永远不知道停下来,还有陆蟹吵闹的窸窣声。潟湖时不时会传来鱼跳的声音,有时候棕色的鲨鱼会把各种其他鱼赶得没命逃窜,弄出很响的溅水声。除此之外,像时间那样永无止境的,是海浪扑打礁石的沉闷轰隆声。

然后她看见有只猫试图偷吃厨房桌子上的小虾,于是发出连珠炮般的咒骂声,身手敏捷地抓起一本书扔过去,准确地砸中那只仓皇逃跑的小猫的尾巴。

它们是魔果,品尝它们不啻打开大门,门后潜藏着的,可能是只有上帝知道的灵魂秘密,或者奇幻的神秘宫殿。那些悲伤的水果蕴含着殊难逆料的危险,人要是吃了它们,可能会变成野兽,也可能会变成神仙。所有健康而正常的人,所有珍重美好的情谊和淳朴的欢乐的人,都会避之若浼地躲开它们;然而它们又有着令人战栗的吸引力,就像知善恶树上的智慧果,因为能够造成各种未知的后果而变得可怕。


点评

这本书这么畅销就非常奇怪,或许是因为书名比较吸引爱读鸡汤的人,或许书商的宣传能力过于强大…从大众看来,主角完全是个彻彻底底的人渣。如果你是想读鸡汤,想读真善美的人,直接扔了它吧。
毛姆想要表达的,就是纯粹的梦想,即放弃身边一切,包括金钱,地位,责任,假设思特里克兰德有父母,他也会抛弃他们,只为了绝对的梦想。这本书只是被摆错了位置,如果它的名字如毛姆的另一部小说,《刀锋》一样平平无奇,那么它也就不会上图书畅销榜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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