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是一部重要的党内法规,是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的基本遵循,是以习近平总书记提出的“信念坚定、为民服务、勤政务实、敢于担当、清正廉洁”的好干部标准为重要遵循,将“事业为上、人岗相适、人事相宜”作为一条重要原则,为做好新时代选人用人工作、建设忠诚干净担当的高素质专业化干部队伍,进一步指明了正确方向。各基层在教育培养干部时,也应当以此为依据,抓好干部队伍建设。
一是坚持政治标准。《条例》明确提出“把政治标准摆在首位”,凸显了新时代干部选任的重要导向。因此在培养干部时,要强化理论学习,引导干部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武装头脑,切实把握正确的政治方向。要严守政治规矩,不断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在大是大非问题面前,始终做到立场坚定、态度鲜明。要强化理想信念,学会在高强压的工作情况下锻造政治担当,做到“居其位安其职尽其诚而不逾其度”,成为基层最可靠的战斗力量。
二是以实干实绩为导向。《条例》指出要坚持事业为上,拓宽用人视野,激励担当作为,大力选拔敢于负责、勇于担当、善于作为、实绩突出的干部。因此在培养干部时,要引导新时代年轻干部树立好个人发展目标,作为支撑创新攻坚的动力。要坚持问题导向,找准根本症结,用创新的思路解决实际问题,实现问题到机遇的转变。要不断完善知识体系,把学习成果转化为谋划工作的思路、促进工作的措施。要有敢闯敢试、攻坚克难的勇气,改变固有的保守思想,不断增强“敢为天下先”的奋进力,积极创新试错。
三是坚持从严管理。《条例》将“三严三实”“四个廉洁”“反对四风”等写了进去,体现了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的要求。因此在培养干部时,要加强党风廉政教育,引导干部全面掌握中央八项规定等纪律规定,让纪律红线、工作底线深入人心。要加强干部作风培养,用好警示教育、主体大约谈、干部考核等工作手段,引导干部自觉遵守工作纪律,强化规矩意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