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几天看到一则新闻,贵州林女士花高价通过武汉一家代孕机构在柬埔寨代孕成功,但抱回的新生婴儿却不健康,婴儿患上脑萎缩等疾病已花销200多万元,回国后因为孩子的病等一系列的原因,自己和老公也离婚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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接受采访时该女子表示,自己是单角子宫,做试管婴儿成功的几率很低。为了要孩子,她像着了魔一样各处的找,去过广州、香港,能去的医院都去检查,还去过泰国,折腾了几年还是没有结果,实在没有办法,才想到了地下代孕。最后她通过武汉一家代孕机构,花45万去柬埔寨代孕成功。
根据我国法律规定,无论是在国内或者国外找代孕妈妈,这种行为都是违法的,代孕蕴含着巨大的法律风险,而相关合同也不受到法律的保护。而林女士自己也很清楚,她选择的是一条“见不得光的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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记者请该女子描述去柬埔寨情况时,她是这样说的:
参观时,“二十几名代孕妈妈和代孕机构的人都住在当地的一家别墅里,管理人员住两间,没有怀孕的十几名代孕妈妈住一间,怀孕的妈妈住一楼的大房间,都是打的地铺,我去参观时桌子上摆放了很多水果。”
预产期前一个月,“代孕妈妈怀孕后期,我给她寄了很多营养品。孩子的预产期在7月20 号,我 6月30号就到了柬埔寨。在孩子出生前,我找了一个当地留学生做翻译,请代孕妈妈吃饭时,代孕妈妈哭着说,只有人参观时才有水果吃,平时的饭菜也很简单,并没有合同上所说的营养餐。”
参观前看见怀孕的妈妈打地铺,参观前后天翻地覆的差别,林女士为何没有产生质疑,为何没有对她代孕的决定产生丝毫的动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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孩子出生后,被查出有黄疸。回到国内,林女士带孩子继续去检查,结果确认孩子有脑萎缩脑积水。回国后因为孩子的病等一系列的原因,林女士和老公也离婚了。她表示,为了这个孩子,前前后后已经花了200多万。
根据新闻报道,孩子出生前夫妇俩是一起出国准备迎接即将到来的新生命的,而伴随着一连串的风波,夫妻俩回国后却已不是同林鸟。
是哪里出了问题?
我觉得事件的最初是婚姻出了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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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不是当事人中的任何一方,所以无法评判对于生子的执念是起因于谁,是因为谁的妥协选择了地下代孕机构,又是谁的软弱和逃避让这场婚姻一拍两散。但我知道的是,孩子从来都不是婚姻必需品。
家里的老一辈人总告诉我说,婚姻走到一定阶段是要靠孩子维系的,于是我在知乎上搜索了这个问题。
这只是其中一个回答,幸运的是在后面无数的跟帖中,我都没有看到“孩子”这个答案。我所理解的婚姻也是这样的,当婚姻处在和谐幸福的阶段,我们可以各自安好,嬉笑打闹;当婚姻出现一些危机时,我能想对方所想,站在他的角度,去感受他、包容他。
婚姻说大也大,是两个家庭的事情;婚姻说小也小,是两个人的事情。我和老公结婚至今不满一年,曾经有一段时间,我的公公婆婆时常催促我个宝宝,或许是为了消解他们退休后百无聊赖的日子也或许是为了我们好。对此,我在焦虑的情绪中开始了备孕的生活,原本情之所至的事情也变成了“例行公事”。
老公看出我的心情,找了一个恰当的时机和我“谈心”。他告诉我,我们的婚姻生活都还没满“周岁”其实可以不必这么着急,生孩子这是应当是顺其自然的事情,我知道你是因为爸妈的关系有了压力,不怕,这事我去说服他们,你只管开开心心的做你自己。
很幸运,我没有因为自己的不情愿而匆匆忙忙奔赴人生的下一场戏剧,很难想象,如果那时真的怀孕生下了宝宝,我现在会是一个多么差劲的妈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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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始婚姻建立的意义是,女性为了得到照顾和庇护,男性为了基因的唯一性被保证。而今天的社会,对于两性都已不在重要。在“90后都不想结婚生子”的年代,婚姻被赋予更多的意义应该是在于,最纯粹的“爱”。我想要和一个人共度余生,而这个人除了你谁都无法取代。既然你有勇气在社会压力这么大、靠着生存的缝隙而喘息的时代,选择和你的另一半踏入婚姻,那么为何不去用心呵护你们之间纯粹的“爱”,而不是用一些借助外力的方式。
在我看来,“孩子”从来不是我们爱的结晶;精神的高度契合才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