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三章
罗小曼掩嘴大笑,向往不知道她笑什么。小曼笑问:“难道你一早就料到今晚要穿越到古代,所以提早问唐吉诃德借了件衣服?”原来向往事前并不知道今天佳人有约,所以里面只是随便穿了一件毛衣。这件毛衣款式本来就很“古老”,再加上不知道什么时候穿了个大洞,看上去与“中世纪”很合拍。本来穿在里面只为保暖无可厚非,偏偏刚才向往将外套脱掉,所以这件貌似保存了几百年的毛衣便“原形毕露”了。向往低头看了看身上的毛衣,笑道:“这是我提前从博物馆借来的。”小曼说:“可能因为我正在卖时装,所以才对衣着比较敏感。其他人未必会注意。既然已经穿在身上了,就当是扮演一下中世纪的骑士,增加一些气氛也好。”向往道:“早知如此,我还不如连头盔都戴上呢。”说完,他朝四周望了一下,发现根本就没有中世纪的骑士,于是便笑道:“这家餐厅是以文艺复兴的背景为主题,所以没有唐吉诃德。”小曼点点头说:“怪不得那些侍应看上去有点象达芬奇。”二人忍不住笑了起来。
笑毕,向往问:“你一直在搞时装吗?”小曼摇摇头说:“我现在开的那间时装店也是临时的。我原来在一家服装公司上班,看到公司生产的时装款式很漂亮,于是我便问公司的经理我可不可以在外面卖公司的产品。经理说可以啊,只要你有商店,可以拿公司的货去卖。恰好前段时间有个朋友因为要去悉尼发展,想放弃他原来开的服装店,他问我想不想顶下他剩下的租约。我觉得可以搏一搏,所以便辞工临时当上小老板了。”
向往说:“我看你的生意一直不错。看来你跟吴伟一样,都有做生意的天赋。”小曼说:“那间店原来是卖各款丅-shirt为主的,自从我改卖时装后,生意好了很多。”向往叹道:“怪不得,怪不得。”
二人在古典的氛围中暢谈现代的话题,气氛竟是如此和谐。向往听得津津有味,竟忘了细细品尝Rib Eye牛排的滋味了。
吃完甜品后,向往借口上洗手间,偷偷跑到前台结了账。等到餐厅快要关门,二人要离开时,小曼才知道巳买过单。她狠狠地责怪了向往几句,向往笑道:“下一次才由你作东。”
开车回家的路上,向往心里甜甜的,他想:别看罗小曼温文尔雅,弱质纤纤的样子,她来澳洲的时间不长,资金也不多,竟然也有勇气扬帆下海,端的是令人佩服。看来我要加油才行啊。
吴伟自从接手了一个豆腐渣生意而力挽狂澜成功后,春风得意,在爱情方面也终于修成了正果。他与小师妹余敏志趣相投,可谓天生的一对。在某个周六,,吴伟带着余敏到商店里介绍给向往认识。向往对余敏说:“看来数学的最高境界果然就是1+1=1了。”余敏之前可能听吴伟提到过赵静的事,所以她笑着对向往说:“象你这么阳光乐观的男生,一定很快可以找回另一半的。”向往说:“I hope so.”
临下班的时候,吴伟和余敏约向往一起吃晚饭,向往灵机一动,说对面时装店的女老板挺大方开朗的,不如把她也约上?吴伟和余敏齐声叫好。
向往到时装店邀请罗小曼,小曼果然爽快地答应了。于是四个人便一起上吴伟的车,到了某个中餐馆坐了下来。
寒暄了几句,大家一见如故,便开始谈笑风生了。吴伟和向往一向都是夺席谈经之人(二人在同居时曾一起嘲笑过高仓健,吴伟尝曰:他也算偶像?不说话谁不会啊?),三两下之后便开始口若悬河了。吴伟说:“看来我们都是属于不甘寂寞,非下海不可的人。你们说说,究竟生意二字是什么意思?”
余敏一本正经地回答:“生意就是通过买卖活动获得利润的行为。”
向往说:“生,就是陌生人,或者是没有情份的人;意,就是互相理解,各取所需,达成交易。生意,就是在不讲情义的情况下你情我愿地交换物质的商业行动。”
罗小曼说:“生意在英语中叫business,字面上意思是很忙,以此类推,生意就是有机会忙就赚钱,没机会忙就亏死。”
众大笑。不过大家都觉得罗小曼言之有理。
吴伟说:“我觉得生意其实就是数字。通过加减乘除,如果双方都是正数,就是双赢;一方正数一方负数,也不是好生意;双方都负数,那就是死意了。”
向往说:“吴兄的话有道理。我个人之所以一直有宁当鸡头,不作凤尾之志,就是想我的数字我作主。不过,”向往转身对吴伟说:“在下海之前,我一定是一位好员工。”众人又哈哈大笑了起来。
就这样你一言我一语的,整个晚餐乐也融融。时间过得特别的快。
分手以后,向往独自开车回家。他望了一下车上的时钟:10:29pm。他觉得时间过得太慢了。他恨不得马上就到商场去上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