似乎很少看到纯粹的评论。
比如,对一个歌手,评价人家的歌技唱功,讲着讲着,就扯到人家有没有整过容去了。评价一个演员在一部戏里面表现得怎么样,讲着讲着,就扯到人家是不是小三了。当然,有些人会说,既然作为公众人物,就有义务承受公众的审视目光以及指手画脚。
在我个人看来,这简直是胡扯啊~~~
根据百度百科义务的解释:
一是,与权利相对。指政治上、法律上、道义上应尽的责任,包括作为义务与不作为义务。康有为《大同书》甲部第四章:“若夫应兵点籍,则凡有国之世,视为义务。”
二是, 不要报酬的。 人类为了更好地生存与发展,人与人之间建立了各种各样的社会关系,按维系方式的不同,所有社会关系可以分为亲戚关系、朋友关系与同事关系,按社会领域的不同,所有社会关系可以分为经济关系、政治关系和文化关系,而所有社会关系的核心内容都是价值关系或利益关系,即在所有的社会关系中,任何人一方面应该进行一定的价值付出,另一方面又应该得到一定的价值回报。
为何将个人生活免费交给看客评价会是一种义务呢?政客因为涉及层面,其作风适当接受公众监督或许无可厚非,可是,一群或许是因为长得不错,或许是因为才华不错,或许是因为运气不错而被更多人知晓的人,凭什么要如此理所当然地付出呢?他与之同时可以获得的回报是什么呢?这里的回报,必须和他的工作回报抽离开来,即,不能理直气壮地说,你因此红了,专辑大卖了,这就是回报了,从而忽视其自身的努力才能以及其是否主观自愿贩卖隐私。更何况,大部分骂得最狠的看客,反而是没怎么买过他专辑,没怎么进影院看过他的电影,没怎么给他带来直接价值回报的人。
另外一条自以为是来反驳“你行你上啊~”的段子是“我评价一台冰箱,还要会制冷啊!”
是啊,作为一个消费者,你当然有评价一台自己买的冰箱的权力。如果你是具备冰箱专业知识的人,你更有评价的资质。
但是,如果你是另外一台冰箱呢?
你自信地觉得自己因为了解自己就一定能很了解它么?
有句话叫当局者迷,我想,同类者也迷,而且会迷得更加理直气壮。
影响一个人行为的因素太纷繁错杂了,从基因开始【或许还携带着祖宗时代的集体无意识。】,成长环境,家庭,经历,教育......这些长期的影响因素,生理体质等物理因素,事件发生时的外在影响因素,内在的心理因素以及生理因素等等,都决定了在这一时刻,人会怎么做。而人所有行为的集合,汇成了这个人本身。
客观的单一的事物是容易评价的,而事件本身就是带有强大的主观性,可以参见《罗生门》里的表现。参与者的立场,参与者本身的心理生理反应,以及旁观者的立场,及其相应的生理心理反应,导致了同样一件事件评论的多样性。此时此刻,众说纷纭,畅所欲言,能帮助人更全面地认识此事件。而另一个重点在于,事件本身是不会被伤害的。
而人特殊性就是,他可被伤害,而且,决定性因素过于复杂。扁形地评论一个人是好是坏是非常幼稚的行为,就跟孩子简单地把人分类成好人或是坏人别无二致。
当然,在人类学家,医学家,生物学家,心理学家的帮助下,我们可以越来越了解自己。然而,当完全模拟人类思维行为的人工智能还没有被发明【个人希望这样东西永远不要被发明。。。】之前,缺乏资质也不够专业的我们,还是谦虚地学着去有逻辑地评判客观事物,就事件本身使用合适的词藻来表达自己的一家之言,比较妥当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