情感触发原理:如何让改变自然发生?
当你有了改变的目标,要开始行动时,该触动这一行为?我们常说:“动之以情,晓之以理”这其实是很有道理的,如何说服自己很关键,你要怎么让它自然而然地发生,而不是以一种把它当做一种形式的心态对行动,这两个可能成功地让行动发生了,但对于效果方面说,其实是截然不同的。一种是欣然地接受并完成每一步,另一种是被迫性的,可想而知,我们都不想被要求去做一件事情,即使是对你本身是有益的,相反,如果你将自己情感投入进去,那么你就不会觉得事情是无意义的,这里就讲到了情感的因素。
情感在我们做决定时占很大的比重,改变需要这种情感的触动,即情感认同,要深刻将这件事与自身联系起来,如果这件事我做到了,我收获了什么,这和我起先的预想有多少差异,给我带来了什么新经验。虽然我们都比较喜欢这种认同感,但事实上,很少人去真正地将自己放在这个情绪里,我们习惯性地责备自己,并希望借此能够使促使自己将这种压力变为动力,但如果总是自责的话,就越容易放纵自己,从而变得拖延,就这样改变的难度就会愈演愈大。
所以不要相信这种自责的说法,我们应该用一种正常的心理去面对:既然想要得到别人的认可,倒不如将自己的要求适度降低一些,因为一小点的成功会激发你去更加坚持,用持续的奖励去代替高要求严自责,只有内心真正心甘情愿改变,才会完成真正地改变,真正触动我们的是爱与期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