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午和老板谈工作,他有一个观点让我很意外。“有本事的人,都自己去当老板了,他不会在别人的屋檐下忍受,有这么厉害的本事,一定有过人之处。如果他来打工,肯定是某个方面有缺陷的,这是十分肯定的。”我对这个观点保留意见。
我们有多个事业部,老板现在考量的标准是效益,没有利润,就直接可以判定这个项目是失败的,在浪费时间,消耗资源。对于合伙人和老板都是不负责的做法。合伙人没有这个经营意识和头脑。这个项目注定要失败的。合伙人本事不强,生意不可持续。倘若合伙人本事厉害,他何必要合伙做生意?这个观点初听有道理,细想逻辑不通。
一个企业没有厉害的人是很难发展的,企业的成长和快速壮大离不开人才和优秀的人员,老板就是把厉害的人聚集在一起,共同做成一件事情。有本事的人需要平台来成就自己,积累实力和经验,他们不一定就要做老板才是真正的有本事。能在一个特定的岗位上发挥自己的专长,为企业和团队创造价值,一样值得尊敬。
这个观点有一点偏面。在企业里任何一个岗位都能为企业提供动能和贡献,不论是建议,解决方案,企划书,销售业绩,技术工艺的突破等等,我们认为他们如此厉害,早就自己做老板了,会有一些轻视和自负的态度。没有正面细入的了解,往往会做出错误的判断和分析。不论他们有多么的优秀,在他的眼里你只是一个平庸的人,如果厉害早就涅槃重生,何必委屈自己寄人篱下呢?
这个观点在看待人与事的时候,你的眼光是俯视的,而不是平视的,难免偏面。在这个藏龙卧虎的年代,我听说了这样的一个故事。有一个中年男子在一家工厂做保安,后来成了老板,之前的老板由于企业破产,又来给他打工,这真是一个戏剧性的结果。任何时候,不要轻视你的员工。厉害是人生存的必备技能,是否能当老板,这可与本事有关,也跟其它因素有关联。当然当老板不是衡量一个人的终极手段,可一个人有本事,就体现在生活的方方面面。
老板毕竟见得多,看得也多,经历的事情,扛过的重担比我们任何一个人要大,这句话在特定的情形下也是对的。就如我们常说的一句话:“不想当将军的士兵,不是好士兵。”这句话一听,的确有道理,但是不具有普遍性。志大其量,危害无穷。
反过来,能当老板的人,一定是有超强本事的人,这是不可质疑的观点。有本事的人,都自己去当老板了,这个观点带有傲慢和偏见,请谨慎用之。社会分工不同,各行各业,都需要有本事的人,为社会和他人贡献自己的力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