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石头缝里迸出的经济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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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年前,当高中历史课程上播放纪录片《大国崛起》的时候,我们都很振奋,欣赏电视节目的同时也顺便复习功课。四年后的今天,我却多了很多感慨。在主流教育里,经济学仿佛是从斯密那里陡然出现的学科,像是从石头缝里迸出来一样突然。确实,我们又知道哪些斯密以前的西方经济学家?
毫无疑问,斯密的名字已经和现代经济学创始人的身份紧紧联系在了一起,真相是什么?笔者希望用这篇简要的文章提醒你,斯密在经济学中的地位如何存有分歧,而没有分歧的是,他的原创思想不多。不过,本文主要目的是带领读者走进斯密以前的经济学思想史,把握思想分歧的本质,并反思当代经济学的发展,而不是给学派贴标签。事实上,本文并不按照学派来组织论述。
二、经济思想能吃吗
经济学家和政治哲学家们的思想,不论它们在对的时候还是在错的时候,都比一般人所设想的更有力量。的确,世界就是由它们统治着。讲求实际的人自认为他们不受任何学理的影响,可是他们经常是某个已故经济学家的奴隶。——《就业、利息与货币通论》
笔者对上面凯恩斯的这段话笃信不疑,既得利益之势力,未免被人过分夸大,实在不如思想逐渐侵蚀力之大。那么,** 经济思想在哪里产生过巨大分歧?**
1、商人不可能没有原罪
一切从古希腊开始。当西方人第一次将理性的运用从自然界转到人类本身和社会组织上时,时代的政治架构的偏差和偏见开始起作用,从而产生了第一个重大分歧:对私有财产、自由贸易和商人态度的分歧。柏拉图认为城邦利益高于一切,公有制符合正义,他在《国家篇》中第一次详细叙述了社会中劳动分工的重要性,论证清晰有力,完全不比亚当·斯密逊色;他的弟子亚里士多德虽然承认人是城邦的动物,但却偏向** 私有财产** 制度,认为私有财产符合人的多样性,具有更高的生产力,但是依然反对自由贸易。
对自由贸易和商人的反对在早期基督教根深蒂固,《旧约全书》谴责对于货币的追求,并宣称一个商人不可能没有原罪,最终直到伟大的教父圣奥古斯丁(公元354-430)那里,商人的原罪才被洗清,并对后世产生深刻影响,在12、13世纪被反复引用。
中世纪繁盛时期,意大利的** 博洛尼亚大学** 成为了教会法与罗马法的研究源头和大本营,类似地,巴黎大学成为神学的研究中心。教会法、教令法、罗马法包括查士丁尼的《法典》都在博洛尼亚大学得以全面发展,并相互影响,进而渗透到西欧其他地方。对商人和贸易的态度在复杂、曲折的演进过程中趋于友好。最终,这个分歧在伟大的哲学家、神学家圣托马斯·阿奎那(1225-1274)那里盖棺定论,当代经济学流派也已经达成了共识:私有财产不受侵犯,商人也是价值创造者。
虽然马克思主义经济学把服务等非物质生产活动排除在经济核算之外,并创建物质产品平衡表体系(MPS)与西方国民账户体系(SNA)相对,但是由于马克思说道“流通是生产的延续”,因此MPS把商业归为五大物质生产部门之一。
2、等价交换
罗马帝国时代,经济学思想中第二个重大分歧逐渐露出端倪,并且比第一个分歧复杂得多。罗马法在公元1世纪到3世纪获得了经典性的发展,私法发展了绝对的私有产权理论、自由贸易理论和契约理论,尽管罗马帝国在第4和第5世纪崩溃了,但它的法律遗产却得以延续。在西方具有广泛影响的《狄奥多西法典》和东方大部头的四卷本《民法大全》都致力于自由放任,竭力强调买卖双方自由、自愿地讨价还价所达成的任何价格都是公正的。然而,《民法大全》规定如果卖主以低于其“公平价格”的一半卖出财产时会遭受巨大损失,因而有权找回差价,后来发展成为存在** 公平价格** 的依据。
因此,是否存在这个所谓的** 公平价格** ,或者说是否存在等价交换是经济学史上第二个重大分歧,并广泛影响了人们的思维方式,直到今天分歧实质上仍未解决。亚里士多德应该是最早提出了等价交换理论,并被斯密和马克思引用,而圣托马斯·阿奎那发展了他的分析,将劳动和费用作为交换价值的一个决定因素,为成本价值论以及劳动价值论提供了证据。而另一派则最早以圣奥古斯丁教父为代表,他的《神国论》明确提出,** 人们对物品的支付是由于他们的* 需要* 而不是其他任何更为客观的标准或它们的性质的排序决定的** ,这成为后来主观价值论的基础,而且被大多数的中世纪神学家、经院学者以及晚期西班牙经院学者所继承。
3、高利贷禁令
首先需要解释清,中世纪及中世纪以前,无论利息多高,凡是放贷取利都称为高利贷。穆瑞·罗斯巴德评论道:除了希伯来人以外,古代世界没有任何一个国家禁止利息。中世纪教会对于高利贷的禁止是令人惊讶的。反对高利贷的运动开始于325年尼西亚的第一届教会会议,会议援引了《旧约全书》里的一段话:
耶和华啊,谁能寄居你的帐篷?他是不放贷取利的人。
但是,对于所有高利贷的完全禁止第一次被写入世俗的立法中,还是在查理曼皇帝大一统的集权王国中实现的。在789年的帝国宗教会议上,查理曼对王国里的每一个人发布了高利贷禁令。于是,经济思想史中第三个重大分歧浮出水面,高利贷是否有违道德?对于这个看似简单的道德问题进行争论,却引出了分配理论、时间偏好、机会成本等等重要的经济学课题,实际上笔者认为,经济思想史上一切利益分配上的分歧都附属于这个话题的讨论。争论此起彼伏地持续了一千多年,过程曲折复杂,一言难尽,总之到了最后如罗斯巴德所言:
法学家和神学家们已经完全认识到了收取利息在几乎所有方面都具有正当性:作为一种风险的隐形利润,作为一种投资盈利机会的放弃,以及许多其他情况。但是为什么对于一种简单的、无风险的、不涉及机会放弃的贷款仍然需要收取利息?这个问题直到19世纪后期奥地利学派出现以前,没有人完整给出答案。
现实情况是,中世纪以来高利贷的活动从来没有停息过,高利贷禁令逐渐沦为形式。无论是经院学派的黄金时代(13世纪的西欧)还是小阳春时代(16世纪的西班牙),高利贷在形式上依然被顽固地禁止,这部分地导致了经院学派16世纪之后的衰落,人们指责经院学者们为逃避现实的伪君子。罗斯巴德评论道:
为什么在已经有了苏门哈特等人的重要著作支持高利贷的情况下,教会总是倾向于牢固地坚决不改原则,而始终要按照一贯方式行事?** 这是因为在一个不变的外壳形式掩盖下变化其内容,长期以来不仅是天主教会的特征,而且也是任何长寿的官僚机构所具有的特征。**
三、民族国家
民族国家兴起以前,经济学思想分歧具备一种特点,即都以伦理分歧的形式出现:商人是否有原罪?是否存在公平价格?高利贷是否道德?
关于民族国家的讨论与以往不同,终于可以从15世纪说起,简单概括就是:14世纪的大萧条到了15世纪后半页开始让位于经济复苏,西班牙和葡萄牙成为16世纪占据支配地位的民族国家和帝国,而英法则受惠于1453年两国间百年战争的终结,先前很大程度上限于意大利城邦的绝对国家学说,现在扩展到了所有民族国家。到了17世纪,绝对论在欧洲各地最终大获全胜,这个胜利由于16世纪兴起的新教主义和世俗主义而增强了。
14世纪的大萧条可谓深重,1340年到1450年这110年内,西欧人口减少了三分之一,黑死病是罪魁祸首,但国家政府新施加的统治也是重要原因。“百年战争”中,国家通过征税与管制,造成了大灾难,具体参见阎照祥的《英国史》 在这个时期,民族国家与教会间的平衡被打破,教会权利被摧毁,财产被掠夺,民族国家占据了支配地位。因此,托马斯主义不可避免地衰落了,毕竟自然法要求国家限制自己,使其服从神法或自然法的支配。绝对论出现后,则要求尘世支配神灵,实证法律支配自然法。绝对论的代表人物是马西利乌斯,他著有《和平保卫者》 16世纪对经院学派的攻击来自两个派别:新教徒和世俗主义者,前者抨击托马斯主义的理性运用,后者向专制主义疯狂献媚,因此经院学派急剧衰落了。
读者也许能猜到,关于民族国家的论述最终会导向 重商主义,没错,但是这个学派的根源比其观点更值得研究。重商主义主要为民族国家服务,认为金币是财富最好的形式,因而全面规制经济来扩大贸易顺差,结果是葡萄牙和西班牙渐渐落伍了,法国农民和东欧农奴苦不堪言,英国的经济也收到了冲击。
亚当·斯密以后,古典自由主义持续发展,个人主义达到巅峰。
四、方法论危机
经济学是不是一门科学?在诺贝尔奖奖项中,为什么叫它“经济科学(economic sciences)”奖而不是“经济学(economics)”奖?而其他奖项是不会被称为“化学科学”奖或者“物理科学”奖的。ROBERT J. SHILLER(席勒)这样评论:
那些努力使用“科学”命名的学科往往是有许多群众情绪卷入其中,并且有居心不良者在其中利用公众舆论的领域,因此只好用“科学”两字来把自己与其声名狼藉的旁系学说区分开来。
政治科学这个词最初在十八世纪后期开始流行,用以将自身与那些为赢得选票和影响力而非追求真理的派系文章区分开来。天文科学在十九世纪后期成为常用词,以区别于占星术和星座的古代神话研究。催眠科学也在十九世纪被用于区分巫术或宗教超验主义的催眠术科学研究。
对经济学科学性质疑的人,往往指责其密集的数学应用只是为了吸引眼球,模型真伪难辨。笔者认为,经济学面临的最大问题,不是其科学性遭到质疑,而是在科学的范畴内,经济学研究逐渐偏离人本身。经济科学会像天文科学、催眠科学甚至化学科学那样,最终不需要加“科学”二字而被公众接受。但是科学本身遭遇的方法论质疑,才是最棘手的问题。如果科学的研究最终会脱离人,那么经济学就不该成为科学。
我们已经习惯于认为,天下没有免费的午餐,贫富差距是必要的,失业问题是不可能解決的,不公平是常态而公平则是巧合。哈耶克反对经济学是科学,他认为经济学家不该也不可能宣称自己价值中立。** 只见事实的科学造就只见事实的人** ,为此,前哈佛学院院长哈瑞•刘易斯出版了一本书《没有灵魂的卓越——哈佛大学是如何忘掉教育宗旨的》 这里的讨论已经涉及哲学命题,暂且按下不表。
五、 亚当·斯密是怎么火起来的
罗斯巴德认为,现代经济学的奠基人是理查德·坎替隆(1680s—1734年),而并不是后来的亚当·斯密(1723—1790),这个观点在比较过两人的代表作《商业性质概论》和《国富论》之前存疑。他的观点汇总起来就是:比《国富论》早40年写作、早20年出版的《商业性质概论》已经覆盖了现代经济学所有主要理论,提倡自由放任,而且预示了边际革命;亚当·斯密的分工理论在柏拉图时代就已经萌芽;斯密的货币理论不如坎替隆深刻;斯密的价值论打破了欧洲1200多年的传统,成为了李嘉图和马克思的祖师爷;斯密的工资理论和人口理论“逐字逐句抄袭了坎替隆”;而自由放任的思想在当时比比皆是,并不是斯密独创。
虽然以上罗斯巴德的观点过于偏激,但是斯密的经济思想确实并非首创,为何单单斯密这么火?其实从哲学的角度来看,思想是没有“首创”之说的,有的只是“思潮”。第一次工业革命正好开始于斯密写作《国富论》的年代,英国迅速崛起成为日不落帝国,自由放任的思想实质上已经得到贯彻。而自由放任的思潮被斯密引领,因此,斯密的影响随着大英帝国的扩张而增强了。
另一方面,重商主义的严重缺陷在18世纪早已经暴露无遗,现代人经常将重商主义结束的日子定在《国富论》出版的那一天。一本书终结一个学派的想法过于英雄主义化,但在某种程度上,对重商主义的反思确实为斯密思想的传播提供了“助攻”。
最后,斯密身边有一批好友,例如大卫·休谟勋爵,让他经常接触英国上流社会,据说英国首相皮特在一次宴会上为迟到的斯密让座,并自称是斯密的学生。这和坎替隆被克伦威尔驱逐,最后被谋杀的境遇形成鲜明对比。因此,《国富论》一出版,推广迅速,坎替隆的影响也就一落千丈了。
四、后记
经济思想史是逐渐演化的过程,很多不出名的小人物都发挥了作用,而非一撮而就。杰出人物的作用往往被夸大,而理论的原创者则默默无闻。因此,史学教育中分阶段、贴标签、设路标的做法,应该慎重。
社会发展得越来越复杂,所有的事物都披上了一层面纱,如果对经济思想的逻辑把握不清,很容易迷失在各种学说之中。例如林毅夫和杨小凯关于后发优势/劣势的争论,无论他们各自怎么说,笔者还是认为这是立场分歧。而立场分歧很多时候不需要辨出高下,而是需要关注现实需要,也就是弄清什么理论是“不变的外壳形式”即过度发展了的权威,阻碍了“实质内容”的进步,从而适当刹车,俗话说过犹不及,是一样的意思。因此只争论优劣势没什么意思,关键是要解决问题。
本文很多史实描述参考了罗斯巴德的《奥地利视角下的经济学思想史》 原书思想十分激进,笔者反对罗斯巴德只见事实的分析,尤其反感他仇视、扭曲马克思的做法。但是抛开哲学话题不谈,他的很多观点很新颖,有助于我们视野的拓宽。
笔者学术水平很低,对经济思想史了解并不深入,只是发觉现实中人们对经济思想史普遍存在着一些误区,因此写作本文以为引玉之用。文中的观点肯定有不少错误和偏颇,希望读者能够尽量批评我的观点。
五、参考文献
本文的参考文献有:
1. 《亚当·斯密以前的经济思想》 默瑞•N.罗斯巴德 著
2. 《古典经济学》 默瑞•N.罗斯巴德 著
3. 《英国史》 阎照祥 著
4. 《国民经济学原理》 卡尔•门格尔 著
5. 《作为一种发现过程的竞争》 冯•哈耶克 著
6. 《资本论》(第一卷) 卡尔•马克思 著
7. 《理想国》 柏拉图 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