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我敲下这些字的时候,耳机里正播着《一颗苹果》,当年的阿信正用少年嗓音唱着:“活着不多不少,幸福刚好够用;活着其实很好,再吃一颗苹果。”
如果有人问我,喜欢五月天是什么感觉。我想,大概是在盛夏的午后,坐在巨大的树荫下,看着阳光穿过树叶洒下的光斑,再吃一颗苹果。
燥热的午后,炙热的阳光,乘凉的树荫还有清甜的苹果留在唇齿间的香,是五月天。
记忆中的那五个少年,他们很热血,能用一把吉他对抗万千炮火;他们很疯狂,能骑着一股狂妄的冲动横越南美洲;他们很执着,能坚守着憨人的梦想永不退却;他们有时也很深情,能许下诺言一起走过一千个世纪;他们有时却也很温柔,能在想念时默默地不打扰,还你自由。
从世纪末的青涩少年拿起吉他弹出第一个和弦,到现在的成熟男人站在鸟巢中央带领十万人大声歌唱,期间的跨越,又何止是十几岁光阴。
那年的他们在乐团上升期却各奔东西,前途未卜。告别演唱会上,阿信嗓音沙哑,一遍一遍地说,回家吧,没有歌可以唱了。没有人想告别,没有人想离开,没有人愿意面对即将分别的事实,谁都不知道,一旦今天他们走下这个闪着光的舞台,还会不会再回来。
但两年后,他们重新站在了体育场中央,从世界各个角落的阿信,怪兽,石头,玛莎,冠佑重新聚合成舞台上的一个五月天。记得那时的演唱会玛莎说:一眨眼,石头就从英国回来了;一眨眼,谚明也从美国回来了;一眨眼,阿信和怪兽的头发都留长了,为什么我的一眨眼那么久。
是啊,为什么一眨眼,那么久,那么久。
久到你们已经不是记忆中无法无天的能用一把吉他对抗万千炮火的少年;久到你们自己也无法蹦蹦跳跳地唱完一整场演唱会,而是经常要坐下来休息;久到你们也终于不硬把自己算到青春期,而是笑着承认,自己已经不是小伙子了。
但是一眨眼,好像又很短。
短到你们好像还是当初的模样,嘻嘻哈哈,插科打诨,互相调侃。阿信总是故意忘记介绍冠佑,玛莎的钢琴大提琴和贝斯都好得不得了,石头几乎从颜值垫底变成了颜值担当,怪兽还是一样喜欢穿无袖的衣服炫吉他,冠佑也还是安安静静地坐在后面,在阿信故意忘记他的时候,使劲敲几下鼓。
你看,你们还和以前一样,什么都没变不是吗。
所以啊,就一直一直唱下去吧,哪怕到了80岁,唱不动了也跳不动了,还是可以坐在舞台上打打麻将聊聊天,玩玩吉他喝喝酸奶嘛。
毕竟,那么久也只是一眨眼而已。
就这样吧,不管是大叔还是少年,不管是离开还是留下,看着你们永远在舞台上发光也好再也见不到你们也好,你们啊,都是同一个五月天,都是同一群永远有梦,心无旁骛,经常毒舌,偶尔正经的可爱的家伙啊。
《自传》他们听不懂,没关系;他们说你们江郎才尽,没关系;他们指责你们只会唱口水歌,也没关系。这张专辑,是写给你们自己的歌,这十几年的跌跌撞撞,你们自己懂,也只有你们自己懂。
就像张爱玲说过的那样,于千万人之中,千万年时间的无涯荒野之中遇到你所要遇到的那个人,其实也没有别的话好说,只是轻轻问一句,原来你也在这里吗?感情愈深,感觉愈对,越是心有灵犀,越不需要冗长的语言表白心迹。
那么,当我们再次于千万人千万时间的洪流之中再次相遇五月天时,也不用说什么,将无数想念等待甚至埋怨化成一句,好久不见,五月天。
足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