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在为所读的书作注时,突然感到不知如何写字了,太久没好好写过,手生,笔尖落在纸上颤颤巍巍得像老朽儿们的拐棍,笔划更是没了形状。似乎自从上了大学就很少再用纸笔,全由电脑手机代劳,仅仅偶尔写点作业写几封信而已,读研以来天天摆弄瓶瓶罐罐,握纸笔的机会就更少了,近几年写字的契机竟然大多限于读闲书作注之时。这一两年来为了提高注解的准确性,更是直接用了英文版维基百科,书页间密密麻麻的小字也都换成了字母。有时候回想,一个月下来还真写不了几个字,也难免今天落笔这么困难了。
读小学中学的时候写字写得多,右手中指处有常年握笔留下的圆圆硬硬的茧,也极少有手抖的情况,偶有的几次是因为手写得实在累了,酸软无力。那时,写得一手好字是一件非常值得骄傲的事,无论是于“卷面分”还是于虚荣心都是有大用处的。我的字长年骄横跋扈,虽不至于不堪入目,但印象中也从未入过“卷面分”的眼,用高三语文老师的话说是“跟铁丝一样(七扭八歪的)”,还曾被调侃为“鬼画符”。但我其实是很乐意写字的,谈不上练,只是消遣。尤其高中时期爱写随笔,又疯狂迷恋古诗词,当时的草稿纸笔记本上满满当当都是我有心无心写下的随感,或是一遍遍抄录的诗句小词。少年时期什么都没有,除了一肚子的伤春悲秋爱上层楼的情怀,随笔里字字都是自我陶醉的伤情感怀,读诗读词也更爱那些忧郁甜腻的句子。一本宋词鉴赏辞典被翻烂,抄来抄去也就那几阙词,苏轼的“似花还非花”恨不得抄得背下来。也不知从哪就觉得跟那句“春色三分,二分尘土,一分流水”知了音了。当时所喜的现在倒记不得几句来,恰是当年心中无事,爱生闲愁。闲愁一多,字也就写得多。我不爱听课,一堂课下来,纸上记下的呓语般的闲词散句比正经笔记多得多,权当练字了。可惜没留下多少,不然倒可以与今日的字迹做个对照,也好无事再多一番自嘲感慨。
人说字如其人,不无道理。写得一手娟秀字体的女孩子大多心思细腻,写的一手刚劲笔锋的男生也大多仗义豪爽。翻开菜的笔记,会看到每一页都工工整整条理明晰,一个个小字连大小都一样样的,菜本人也是个一丝不苟的妹子。相较而言,我的笔记,若是记了的话,则是乱七八糟龙飞凤舞,偶尔还有半睡不醒时划拉下来的歪歪扭扭不成字形的笔划,若给一个陌生人形容,应该会是“不修边幅”,且这话不假。就因这“字如其人”,在我看来,字迹便多了几分私人的味道。若能凭字迹识人,尤其是在现今这个以打字为主要交流方式的时代,就更显得关系匪浅了。
有时候静下心写写字,会深刻感受到一个规律:越是简单的字反倒越难写好。但简单的字又常用,每每看到心里膈应,还不容易改进。比如一个“口”字,大了嫌空,小了嫌挤,高了嫌长,矮了嫌扁,四角封严实了是顽冥刻板,放开了又怕会露涎水,显得没个正经,实在是让人头疼;还有一个“子”字也招烦,“了”还好说,中间那一横是老大难,高了掐脖子,矮了掉裤子,长了太嚣张,短了太猥琐,看来写“子”如养子,都不是易事。此类常用难写字比比皆是,反倒是字形稍微复杂点的,一个字分了好几个部分,只要框架排列得好,字体中正张弛有度,左右错落有致上下轻重得宜,便不会难看到哪去。越是简单明了的东西越是难参透,纷繁复杂的事情倒是多有章法可循,这话听着像有几分哲思在里面。前两天看到一篇文章,说北京大学的哲学系教授们多有高寿,冯友兰、梁漱溟、张岱年等众位先生更是活过了鲐背之岁,想来必定已将世事洞明,自然也能写一手好字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