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阅读《中国史话,社会风俗》丧葬史话
死,是人生的终点。丧葬,是指办理丧事,埋葬死人。可是,最早的人类,生活与普通动物差不了多少,白天成群结队地寻找食物,夜间住在树上或洞穴里,行动无意识,死后弃尸荒野,任凭禽兽啄食。所以,当时的人是没有丧葬可言的。直到灵魂观念出现以后,才开始逐步形成埋葬尸体的风气。
这种多人合葬,几乎全部是二次葬。也就是说,合葬在同一个墓坑的人,并不是同时死亡后一次埋葬的,而是把不同时间死亡的人的遗骨,经过第二次埋葬合在一起,所以称二次葬。这种二次葬,是母系氏族社会普遍流行的葬俗。
夏、商是私有制进一步发展的奴隶制国家,人殉现象相当普遍。特别是殷商,是中国历史上人殉最盛的时期。奴隶主贵族死后,几乎都用人殉葬。
孔子反对埋葬时陪葬珍贵器物,主张使用专门为陪葬而制作的明器。认为明器是神明之器,既能表示对死者的恭敬,又不致破费太大。他参加鲁国人季氏丧礼,听说要把美玉装入棺内陪葬时,竟不顾宾客之礼,闯到前面加以劝阻。
未葬之前,死者的形体尚在,各种礼仪都以活人的礼仪行事,所谓“事死如生”。葬后,事奉的对象为死者的灵魂,各种仪式不再称奠,而改称祭。
汉代已开始流行洞室墓,棺材和陪葬物品放在洞室中,洞口经过封堵,可以防止填土侵入,起到椁的作用。所以,椁在汉代使用逐渐减少,只有土坑墓仍使用椁。不过,凡是棺椁兼用的,棺椁形体都比较大,规格较高,所用木材较多。尤其是“黄肠题凑”,耗费木材数量更是惊人。
既然实行潜葬,行动诡秘,那么,治丧便不铺张。无论是陵墓、棺柩、陪葬物品,以及治丧礼仪,都远比汉族简单。如赵明帝石勒临终前遗诏:死后三日即葬,内外官吏,葬后便除服;婚嫁、祭祀、饮酒、食肉、娱乐等,一概不加禁止;殓衣用时服,载棺用常用之车,墓内不准陪葬金银宝器等。
唐代帝王生前多谈薄葬。太宗李世民说“因山为陵,容棺而已”;高宗李治说“陵园制度,务从节俭”;懿宗李漼说“山陵制度,切在节约,并不得以金银锦绣文饰葬具”,等等。其实,他们多言行不一。
唐代规定陪葬物品只限用明器,明器用泥土制作。然而,明器却分三六九等。在唐代所流行的明器中,“唐三彩”最引人注目。
“七七”丧俗也称“七七斋”、“斋七”、“断七”。就是在人死以后,每七天为一忌日,亲属要设供奠祭,直到七七四十九天为止。据说这种丧俗来源于佛教的“六道轮回”说。“六道轮回”是说众生像车轮一样,在六道(天、人、恶神、地狱、饿鬼、畜生)循环转化。人死以后,在七七四十九天之内要寻找转世的机会,每七天为一期。如果第一个七天寻找不到,可继续在第二、第三……个七天内寻找,四十九天之内必能找到。
北宋的建立虽然结束了唐末五代以来的长期分裂割据局面,但并非太平盛世,开国不久,就面临重重困难。内部民变、兵变此伏彼起,外部辽、金、西夏不断侵扰。在这种内外交困的情况下,宋王朝为了维护统治,便操起了理学这一思想武器。
元朝没有统一的丧葬礼仪。塞外,特别是西北各汗国,仍遵照先祖旧俗。而在京城或内地做官的蒙古人,因受儒家学说和汉族丧礼的影响,往往仿效汉族传统丧礼行事。延祐七年(1320年),仁宗死后,他的儿子英宗依汉族丧礼成服,夜间睡在地上,每天只喝一碗稀粥。蒙古族官吏无丁忧守制之礼,父母死后,仍照常任职。
明代丧葬制度的变化,最早开始于朱元璋的改革。朱元璋出身贫寒,当过游僧,深知民间疾苦。他在当皇帝以后,仍主张节俭,反对奢侈浪费,在丧葬制度上力主改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