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突然听到这样一种说法:年轻时上班就是对生命的浪费,最美好的年华应该用到吃喝玩乐上,而不是惨兮兮地在工作的海洋里沉溺。
这种享乐主义唯上的说辞,恕我难以认同,我依然赞同哲学上“劳动创造价值”的理论。
年少时,不通过工作充实自己,只一味享受玩乐的刺激与快乐,这才是对生命的亵渎。
星爷的《功夫足球》中有一句传播颇为广泛的励志语录:人要是没有梦想,跟一条咸鱼有什么区别。
人类的梦想可以很伟大,也可以很渺小,其实没有什么高低优劣之分,有的也只是价值观的取向不同罢了。
玩乐可以称之为梦想吗?
当然可以,但是它可以成为许多人的梦想,绝对不会成为我的罢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