撰写于2021.9.7 / 第一次修改:
#数字媒体艺术考# 第十二个问题
前面说了技术下的数字,他是一种赋能,在传播的容量与效率上的赋能。那么他的艺术向的内容是什么呢
讨论这个话题之前,其实有个前置的话题是值得展开的,但限于篇幅,更重要的是自己的能力,只能先提出来,我说不清楚。这个话题有点大,艺术和技术的本质差异点在哪里。本来想说艺术与技术的关系,那更大了,讨论不清而且反而可能会陷入到讨论的泥潭里,最终忘了原本想讨论的问题。所以单说艺术与技术的本质差异点,这样可能更轻松一些,也更能理清楚一些。
目前所能想到的艺术是无功利的,而技术是非常功利的,这个差异放到单纯地对比上是讲得通的,当然也有人会说艺术是有功利的,不过那个讨论可能已经偏离了艺术本体,相们会有更多人支持艺术的去功利性。当时,艺术框架下,设计是偏功利的,这是另话。艺术的去功利性,使得他在效率、效能上的追求没有本能的趋向。
如果单纯地让艺术家或是艺术工作者去追求艺术,那么大概率今天我们所看到的艺术并非是这个样子的。国画师负责绘画,几百上千年的画要保存一下来,离不开技术工作者们的努力。如果没有磁记录技术,声音和影像要保存下来单靠师徒相传,中间断代的危险是很大的。
所以艺术保持自己的去功利的,技术用其功利性为其辅助,同时在过程中,各自抱以开放的态度,为自己探寻更多发展空间的同时,也为对方积极开拓更多空间,这样的格局将会为各自提供更多的发展。
自近代开始,电影作为第七艺术,电视作为第八艺术,电子游戏作为第九艺术,这些新兴艺术的产生,离不开技术的融入,特别是上个世纪六七年代开始的数字技术的融入,一方面让这些艺术形式大放光彩,另一方面,也使得传统的艺术形式,如绘画、音乐、舞蹈也有了更广的传播与发挥的空间。
所以,艺术下的数字,不单是赋能的价值,更是一种培育。随着数字技术的不断引入与发展,其可能会再培育出更多的艺术细分形式,甚至于第十艺术、第十一艺术。抱以这样开放的态度,拥抱数字,未来的空间是无限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