或许,青春之所以谓之青春是因为在最青涩的年纪遇到了那个使你如沐春风的人。
在感情里,我一直是比较迟钝的,可能是天生缺了那么一根筋吧!故事的结局往往一开始便是注定了的,后知后觉,终是伤人误己。结局难改,再多的执念也只是徒劳。
一晃八年已过,若是有幸遇见想必会问一句“还好,你好吗?”。
打小我学习成绩就一般,父母也没对我抱有太高期望,日子就随意的一天天走。说起我自己,身边多数朋友都觉得我像个孩子,天真烂漫,大大咧咧,胸无城府。只有少数了解我的人才知我看似漫不经心,实则步步为营;看似无欲无求,实则心有鸿鹄。是的!我一贯擅长掩饰,甚至不惜自欺欺人。
那年夏末,即将步入初三的我在家长的半强制下报名了化学预科班,是我们老师自己开设的。没想到开课第一天就给我备了份大礼——与你相遇!
好像所有的爱情都发生在不寻常的一天,又或许是初见时心中激起的阵阵涟漪使那刻变得难以忘怀。
那是一个下过雨的傍晚,空气中弥漫着青草和泥土的芳香,天边的彩虹依稀可见,不时微风拂过,吹散我的短发……一切都是那么舒服,我敞开胸怀拥抱自然,喜不自禁。
最喜欢这种野蛮而生,肆意成长的快感,随性又明媚。背起我的帆布包,一步并两步,回家!
忽闻,身后有人喊我名字“程希栀!”
我扭头回看,“嗯?没人啊?”心中狐疑。
还没等我完全转身回来又听到一声“程希栀!”,这次确信是有人叫我了,便转身过去。
只看到一人推着自行车车朝我这边走来,想是他见我看他,便挥手示意。
我心中亦是存疑,“这人倒是见过,是我隔壁班的!”没错,我对他是有印象的,因为听到过他的八卦!
初中这个阶段正是少男少女情窦初开的时候,大家私下里也时常八卦,这是那是手机还不普及的年代我们为数不多的娱乐活动之一。其中,八卦最多的无非是校花、班花、混混、学霸这类。而这位男生的八卦可是我们当年的“大瓜”——混混、学霸和班花的绯闻。
就当我思绪纷飞之时,他已走到我面前,“刚刚叫你好久,怎么没有听到吗?”
我迟疑了几秒,“嗯……你怎么知道我的名字?”(因为我名字有些拗口,因此身边人多简称“栀子”。)
“就是知道啊!我是九班的陈瑞书,你记着啊!”说罢便骑着单车走了,只留下我一人凌乱……
我们的初见并没有那么惊艳,甚至有些荒诞,有些戏剧,却也有些青涩的唯美。
初中是我最压抑、最低潮的三年。
我把自己封闭起来,真的如愿变成了一只刺猬!是的!是不会有人借我的善良来重伤我了,却也因此错过了真正愿意拼尽全力护我周全的人。
那时我喜欢一个人,一个人上下学,一个人走夜路。
喜欢深秋枯败的落叶,喜欢初冬刺骨的寒风,喜欢夜幕降临后幽暗的小路……整个人像是跌落深不见底的断崖,笼罩着巨大的悲伤和苦楚。
他是我们学校的混混,却是一个学霸混混,是那种边玩边学都能甩我几条街的人。
个头很高,身材匀称,小麦色的皮肤使他看起来更具男子汉气概。
“混混”一词在他这里意外地成为了加分项,那时比起单纯的学霸大家一般会更喜欢这样年少轻狂、放荡不羁的校园风云人物。
而“英雄美女”这种标配是往往大家八卦的重点,还记得初二的时候听到过他和我们班“小芳”的绯闻。“小芳”是我们班公认的班花,肤若凝脂,身材匀称,一双丹凤眼勾人心魄。
当然,我也很喜欢她。更喜欢她温柔的性格以及爱笑的眉眼,那是我所没有的。
从初识那天起,不管我是否愿意,他便走进了我的生活,逐步敲开我的心门,走进、驻留。
一次,周末补习化学老师来的晚,大家在教室里聊天、写作业、打游戏,各忙各的。
而我,独自坐在靠墙边的课桌上百无聊赖的展开作业本乱画,心情莫名低落,沉默不语。
忽然,感觉到我这边有闪光灯晃过,一开始并没有在意,仍是自顾自的画画。
接着,又有两次闪光灯晃过。
我坐起身前后张望,环顾四周,发现教室中间列有一陌生男子拿着手机,并将摄像头对着我。
我冷眼一瞥,尽显眼底的淡漠和苍凉。
“偷拍?真是新花样啊!
你谁啊?我认识你吗?”
我苦笑一声,难掩心中的愤恨,却也懒得搭理。
心情低落到极点时,释放也是徒劳,只能默默地内化忍受。习惯了痛苦,那剩下的,就都是甜了!
那时,我对陈瑞书唯一的印象就是夏末的那次初识,相熟后忆起才发现那天他没来,而那个偷拍的男生是他的好兄弟。
大概,喜欢一个人就是会想尽一切办法收集她的所有信息,跟踪她的所有动态,把她牢牢握在手心,暗暗欣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