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日读弘一法师的《说佛杂记》,看到弘一法师在六十岁时谢绝宴会邀请,来避免自己的名利之心。在敬佩大师人格的同时,不禁扪心自问。
为最近所做之事感到很惭愧,比如前段时间写的《人生中的一二三事》,完全没有必要发表出来,应该记在自己的日记本上,这大概是自己的名利心在作祟吧。妄想把人生经历写出,却忘了自己人生的苍白,这样做又有何意义呢?每个人大都只是关心自己的事情,而忘了他人的感受,我就是犯了这个错误。以后如果对于写出来的文字对于读者没有任何积极的意义,我都会摒弃或者自己收藏。
同时想到史上留名的人,当然指的是好名声的人。他们是因为做出的对人类有贡献的事情,才能在历史的星河中闪闪发光,那是后人对于他们的感激与尊敬。所以一个人要想真的不朽,不是天天计较于有多少人知道了自己,而是自己做了哪些对他人社会有利的事情。你做的越伟大,你可能得到的名望越大。